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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珠区关于进一步加强中高风险区、临时管控区管理的通告


海珠区关于进一步加强

中高风险区、临时管控区管理的通告


为坚决阻断疫情传播风险,经研究,决定自11月4日至11月6日期间进一步加强中高风险区、临时管控区管理,现将有关防控措施通告如下:


一、继续严格实行《海珠区关于强化社会面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六)》。


二、严格实行分区分类、网格化管理,原则上严禁出区,严禁跨网格走动,非必要不出户。


三、严格遵守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有序参加核酸检测,做到“应检必检、不漏一人”。


四、严格实行自我健康监测,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须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报告,闭环转运到发热门诊就诊。


五、除经批准承担保障市民生活的超市(含农贸市场)、药店、医疗机构外,其他经营性场所、商铺一律暂停开放或经营。


六、对不遵守防控措施、不按规定参加核酸检测,以及借机滋事等其他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特此通告。


广州市海珠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4日




编辑 | 许小卷责编 | 吴美美、田心君来源 | 广州市海珠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投稿邮箱 | haizhujun@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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