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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商业中的“泰坦尼克号”——“百年企业”也有危机时刻


信保说案

亲爱的小微外贸企业朋友们,大家好!这里是中国信保小微学院之信保说案栏目。希望通过一个个真实发生的案件,分享给大家,帮助大家在做外贸业务的过程中少踩雷,多当心。

SINOSURE



根据商业常识,一家企业存续的时间越长、规模越大,其发生大规模违约,乃至申请破产的风险也就越小。所以,各国出口商都愿意与历史悠久、实力雄厚的“百年字号”合作。然而,正如曾经那艘号称“永不沉没”的“泰坦尼克号”一样,面对当前瞬息万变的世界经济局势,很多看起来坚不可摧的商业帝国,也可能随时会在地缘冲突、经济周期、行业趋势、不正当贸易保护等多重因素的“惊涛骇浪”中“沉没”。



那么作为中国出口企业,如何防范或弥补以“百年字号”为代表的大买方偿付困难带来风险和损失,就显得尤为重要。



《警惕商业中的“泰坦尼克号”——“百年企业”也有危机时刻》




案例重现


北京一服装出口企业L,长期与美国买方Sears(西尔斯百货)和Kamrt(凯马特超市)合作,向两家买方出口服装,合作惯例约定支付方式为OA74天。


据悉,西尔斯百货的历史可以追溯到1884年,曾是美国乃至世界最大的私人零售企业。而凯马特超市的业务则可以从1899年算起,也曾是美国国内最大的打折零售商和全球最大的批发商之一。该两个买方公司均有超过百年的辉煌历史和雄厚的资金实力,更是在2005年3月合并后,成为现代美国第三大零售业集团。然而,随着近年来国际经济形势的波动,美国国内线下零售业、服装业的萎缩,以及以“亚马逊”“EBay”等为代表的线上购物网站的蓬勃发展,美国线下百货和商超也不断面临各种危机。终于,由于经营状况恶化和资金困难,2018年10月,西尔斯和凯马特先后申请破产保护,此时出口企业L在该两家公司仍有共计60余万美元的应收账款未收回。


L企业向西尔斯和凯马特的破产管理机构登记破产债权后向中国信保索赔,虽然中国信保迅速启动美国当地法律程序,在确认债权登记有效性之后立即向L企业支付了赔款,但由于L企业投保的保单约定最高赔付上限较低,其仍有40余万美元的损失无法被保险覆盖保障,只能在西尔斯和凯马特数量庞大的债权人队伍中排队等待债务的清偿。

▲本期案例人物关系图 


损因分析


1、出口企业对大买方所在国别经营环境、行业趋势的研判过于乐观,没有对可能发生的风险做好充分的预防;


2、在大买方所在行业和商业环境已经有明显下行趋势的情况下,出口企业未及时控制出口和总体赊销规模,信用风险“包袱”不断加大;


3、“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出口企业没有及时持续跟踪大买方经营状况,在破产发生前几个月仍以赊销的方式大规模向大买方出口货物;


4、出口企业过于信赖大买方历史信用,没有安排足够的风险对冲手段,在风险发生后应对措施不足。



-案件启示-


应对建议:

01

针对在出口业务中占比较大的大买方,应对其所在国别的政局情况、商业环境、行业趋势进行长期而持续的关注,可综合采纳专业资信机构出具的国别分析报告、行业研究报告、买方资信报告,甚至行业协会通告、大使馆官方公告等信息,提前预防大买方的突然“中风”;


02

在大买方所在国别经济形势、货币汇率、行业趋势已经明显下行的情况下,出口企业应及时缩减与大买方的业务规模,修改赊销等纯信用支付手段的比例,可以采用小额赊销、短期支付、多笔出运等方式控制信用风险,一旦出现商业风险苗头可立即暂停与大买方合作;必要时,可要求大买方提高预付款比例甚至采用百分百预付款的方式证明其当前经营情况无恙;


03

合同执行过程中知悉大买方不利信息的,应立即书面询问大买方,要求其对不利信息作出书面解释,如无法认同大买方解释,或涉及可能影响最终付款的严重不利信息的,可要求大买方提前支付已执行的合同对应的货款,并及时与大买方沟通暂停执行后续合同内容,在获得大买方认可后及时止损,占据合同履约上的法律主动;

04

如人力允许,安排专人专岗负责大买方相关业务,以第一时间应对大买方风险;如财力允许,应合理运用金融工具,购买能够覆盖大买方最大单笔赊销金额的信用保险产品,以便在大买方发生实质风险后出口企业能够得到足额的损失补偿。



文章来源:中国信保第三营业部 吕元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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