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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城街道公资办属下企业人员招聘公告(第二批)

荷城发布
2024-09-01


为满足企业持续发展对高素质人才的需求,现根据工作需要,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公资办属下企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综合管理专员,公告如下:

01

招聘岗位及要求



详见附件《2024年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公资办属下企业人员招聘职位表(第二批)》。

扫码可查看岗位表↑


02

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实行公开招考,经考试、体检、政审、考察合格后,择优聘用,其中考试设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分数占比50%,面试分数占比50%。
(一)报名1.报名时间:即日起—2024年8月11日17:00止。2.报名方式:网络报名。请报名人员将所需材料(电子扫描件)依次编号排序打包为一个压缩文件,以“招聘岗位代码+岗位名称+姓名+联系电话”命名发送至电子邮箱:gmhcgzb@126.com,咨询联系电话:88221913(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3.报名所需材料:(1)《荷城街道公资办属下企业工作人员报名表》(Excel版可修改版及手写签名扫描版,未签名视为无效报名);(2)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jpg格式);(3)身份证(含正反面);(4)户口簿(含首页和本人页);(5)毕业证、学历证书、学信网的认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设置查询有效期为6个月);(6)职业资格证书及工作经历证明:提供职称证书(如有)、党员证明材料、社保参保证明或劳动合同等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扫码可下载报名表↑


(二)资格审核笔试前对报名人员进行初步资格审核,根据报名材料完整性、岗位需求、人岗匹配综合考量择优选定拟通过资格审核人员的名单,未通过审核者不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必须对所提供的证件资料真实性负一切责任,对弄虚作假取得报名资格者,一经发现取消资格。其他要求如下:1.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职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职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须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原毕业院校出具的认定为相近专业的证明等材料。海外留学生学历学位证书需提供教育部或省教育厅学历学位认证证明。2.方便招聘单位审核是否构成回避关系职位,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和配偶父母等)及主要社会关系不得漏填,以免影响审核。(三)笔试通过初步资格审核的报名人员将进入笔试环节。笔试人员主要考核理解能力、逻辑分析能力、企业管理基础知识、思维策略、金融及相关法律法规、岗位技能等综合知识能力。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按50%计入总成绩。设置笔试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不进入面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名,按招聘职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进入面试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四)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结合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用的原则。对审核通过笔试的符合资格人员名单进行面试(按招聘职位人数1:3的比例人数参加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按50%计入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小数,按面试成绩与笔试成绩相加合计为考试分数的成绩,再按考试分数成绩由高至低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
(五)体检对拟录用的考生,需按照荷城街道指定的招工体检项目,在指定的医院统一进行体检,体检所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考察、政审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录用考察人选,对考察人选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凡有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治安刑事处罚、存在涉黑涉恶以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情形的,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七)公示我单位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体检、政审结果,拟录用人员名单在“荷城发布”微信公众号公示5天,接受社会监督,广泛听取群众意见。
(八)聘用公示结束后,未发现影响聘用问题的,由街道公资办统筹报送街道相关流程审批后正式聘任。本次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九)其他情况如出现资格复审不通过,体检、考察、政审不合格,公示不通过;或考生放弃资格复审、体检、录用等情况,考生需签署《放弃录用资格证明》;由荷城街道公资办决定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考生中依次等额递补,此次考试成绩有效期为一年。

03

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按荷城街道公有企业职工现有待遇标准执行。

04

纪律要求



1.在招聘工作期限内,应聘人员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的,由本人负责。不能按规定执行者即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2.应聘者应符合公告岗位的资格条件和知悉所应聘岗位的亲属回避原则,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聘用资格。3.应聘人员上交材料不予退还。
本公告由荷城街道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如有疑问,请致电荷城街道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电话:88221913。


荷城街道涉黑涉恶线索举报电话:88988819举报邮箱:hcjdshb@126.com



荷城发布微信编辑部来源:荷城街道公资办编辑:佛山新闻网 罗敏玲

审校:宋超、蒋晶、鲁帆、杨诗雨、闵莘、朱广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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