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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上要上会的这家企业也报科创板?

财道211 投行实务观 2023-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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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2日科创板上市委要审议广东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上市申请,这家公司,笔者觉得有些困惑。


发行人主要从事功能薄膜、功能母料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为客户提供功能性双向拉伸聚丙烯薄膜和双向拉伸聚乙烯薄膜基材、 功能母料及加工应用的解决方案,主要产品包括无胶膜、标签膜、消光母料等。


功能薄膜属于软包装中塑料薄膜包装领域,主要应用在纸质印刷品包装盒、包装袋、包装箱的功能性保护、储存及标识,饮用水标签、化妆品软包装、高端牛奶包装、蔬果透气包装、防雾滴包装、食品冷链包装、面膜底纸、全息镭射防伪包装与标识、精密涂布电子产品保护、注塑盒或吹塑瓶的一次性成型模内标签、家居装饰保护、工业制程保护以及辅助成型等方面。



怎么是个薄膜生产企业就吹嘘自己生产的是功能性薄膜呢?之前康得新直接脱离薄膜基本面,谈什么3D打印,裸眼3D;前段时间上市的苏州世华本质上是为电子类企业供应薄膜的,直接分类自己的产品为电子产品,现在德冠新材也吹嘘自己为功能薄膜生产企业,看来这段时间注册制的东风让很多企业看到了猪在天上飞的机会呀!


发行人目前是国际知名标签制造公司艾利、丝艾、芬欧蓝泰的供应商,可口可乐等碳酸饮料、农夫山泉等水饮料环绕标贴以及蒙牛、伊利牛奶包装的主要基材供应商。


现在标签纸行业还有高端一点的RFID识别,不都已经在各大超市、卖场、企业仓库等推广了么,标签还能翻出很大的浪花吗,为何发行人觉得自己很高端的样子?


再来看发行人的所谓的技术先进性:


发行人积极响应国家《中国制造 2025》 “加强绿色产品研发应用,推广轻量化、低功耗、易回收等技术工艺” 的号召,以双向拉伸薄膜技术为基础,通过对特定聚乙烯材料配方设计,突破在双拉工艺下材料结晶和晶型取向控制技术,对德国制膜生产线和分切生产线进行螺杆组合、拉伸单元等关键部件重新自主设计和功能化改造,在双向拉伸设备上成功研发出轻量化、单一材质可回收利用的双向拉伸聚乙烯薄膜,形成了“双向拉伸聚乙烯技术” ,并获得 2 项中国发明专利授权,通过持续创新投入,初步实现了该知识产权的产业化转化。双向拉伸聚乙烯薄膜与吹塑成型的聚乙烯薄膜相比, 其大分子链和聚集态结构发生高度取向,它透明性好, BOPE 薄膜雾度降低 2~4 倍,具有优异的机械性能, BOPE 薄膜的发行人生产所用主要原材料为聚丙烯,聚丙烯为大宗商品,其价格随市场波动。聚丙烯的耗用,报告期内在主营业务成本中占比分别为60.58%、59.77%和54.63%,聚丙烯的价格波动对公司的盈利情况具有重要影响。


所谓双向拉伸技术,在薄膜行业内根本就不是啥先进性技术了,这不就是个基础技术么,单一材质可回收利用,明明化工原料就是一个熔融回收再掺杂到其他母料中再利用的过程,这有何好吹嘘的呢,而发行人还偏偏将该技术说成自己多么先进?


在招股书内,公司提示自身风险之一为技术创新风险:


发行人主要产品为功能薄膜、功能母料,其终端消费者的消费行为逐步向高品质方向升级,对商品包装和装潢的功能化、高端化、环保化需求日益提升。未来伴随消费升级趋势,快速消费品更新迭代速度加快。公司未来若不能满足下游客户需求,将面临技术创新和产品开发风险,带来公司市场竞争力下降和企业发展速度减缓的不利影响。


我想问下,包装有多少功能化可言?高端化无非是包装的更加花哨一些、可以防火、防潮等一些功能吧?


再来看另一个风险反倾销风险:


2019 年 8 月 7 日,印度尼西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公告,决定对原产自中国的聚丙烯薄膜产品(BOPP 膜)发起反倾销调查。


2019 年 8 月 5 日, 越南工贸部发布第 2334/QD-BCT 号决议, 应越南相关产业代表于 2019 年 4 月 26 日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中国、马来西亚和泰国的双轴取向聚丙烯薄膜启动反倾销立案调查。2020 年 3 月 18 日,越南工贸部发布880/QD-BCT 号初裁,对原产于中国的双轴取向聚丙烯薄膜征收 14.99%-43.04%的临时反倾销税。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印度尼西亚反倾销委员会仍在调查中,越南对中国出口的部分塑料制品和丙烯聚合物塑料制品征收临时反倾销税。上述反倾销终裁结果可能导致本公司针对上述国家和地区的出口业务受到影响。


公司都担心国外的反倾销措施会对自身造成影响,公司的产品有多高端可言呢,是否可以这么理解,市场已经算饱和了,无非就是以低价进一步挤占国外的市场,这样的企业真的有科创属性吗?


再来看公司的行业属性:


公司主要从事功能薄膜、功能母料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中的新材料行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公司属于新材料领域先进石化化工新材料行业。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公司所处行业为橡胶和塑料制品业,行业代码 C29;根据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公司所处行业为塑料制品业中的塑料薄膜制造,行业代码C2921。


公司属于塑料薄膜制造行业,招股书公司对该行业解释也是避重就轻,只说了目前竞争激烈,目前行业产能一直在增长,实际上行业现状可不是产能在增长的事情,而是行业总体上是供过于求的一种状态,只有极个别的领域可能是产能尚未完全饱和,但是个别领域显然是不包含发行人所在的包装领域的,包装领域可以说是无序竞争、产品同质化最严重的分支,不知道为何发行人有这样的底气直接申报科创板?



再来看发行人的业务及财务数据:


报告期内,公司简要财务状况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产销量情况如下:



而且公司还将绝大部分收入都定义为核心产品收入:



结合公司收入分类:



相当于是公司将功能薄膜和功能母料均归类为核心技术产品,这,可能吗?一个会将反倾销作为风险列入公司招股书的企业?


而且这从公司原材料的价格走势也能看出些端倪:



公司在招股书内描述为:由上图可知,从 2018 年开始,聚丙烯的价格整体处于上升趋势,且上升幅度较大、上升趋势较为剧烈, 在 2018 年下半年达到高峰, 使得公司 2018 年的原材料成本占比较2017年有所上升;从2019年开始,聚丙烯价格处于回落的趋势,


实际上不应该是2018年中聚丙烯价格达到顶峰,2018年下半年以来价格一直处于下滑态势吗,而聚丙烯价格为何下落呢,公司对此没有解释,笔者认为原因主要是:一、上游原油价格下降;二是由于疫情导致的聚丙烯供应量增加,原材料已经供过于求的环境,


另外从毛利率来看:



公司所谓的核心产品的毛利率连20%都不到,又不是处于研发阶段处于快速增长时期,一个成熟稳定年收入10亿的的化工产品生产企业,综合毛利率最高的年份才15%,真的有核心技术吗?


更何况公司选取的几家同行业可比公司,除国风塑业以外,另外两家可比公司的毛利率无一例外的高于发行人:



公司说自己有核心技术,这可有说服力呢?


一方面毛利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另一方面,费用率又是低于可比同行:




公司这利润是省出来的吧,要知道,公司可是有10个亿的销售收入的,这才创造了5000万的净利润,奔着科创板来,尴尬吗?


在审核问题内,上交所也质问公司所谓的核心技术是否为行业通用技术:



还有一点值得关注的是,公司2012年曾经申报过创业板IPO,但因为成本核算等一系列原因被否,公司此次卷土重来申报科创板,是想趁此次注册制东风直接上去吗,或许公司能过会也说不定,但笔者还是忍不住问,贵公司真的有啥核心技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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