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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破产专栏||“双遗”青城山——“中国青城”项目第二轮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2017-11-06 发现律师事务所

世界文化与自然双料遗产——青城山,位于川蜀境内都江堰西南,素有“青城天下幽”之美誉。无论是对四川本地人还是外地人,富含负氧离子的青城都是著名养老之地,常言道,夏至青城避暑,冬至三亚过冬。如今,进驻青城山的好机会来了!成都大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开发的“中国青城”项目,尚有可开发用地270余亩,现面向全球第二轮招募投资人,打伙入驻青城,无任何负担!


第一轮招募期限届满,第二轮招募今日启动。

根据大城公司申请,四川省都江堰市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都江堰法院)于2017年5月3日裁定大城公司进行重整,并指定四川发现律师事务所担任大城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为维护债权人利益,实现重整价值,第一轮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工作,已于2017年10月20日期满完成。经管理人研究,现面向全球发布第二轮招募重整投资人公告。


大城公司基本情况

大城公司成立于1998年6月8日,注册资本1000万元,其中:成都高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出资8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85%;都江堰交大青城磁悬浮列车工程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出资1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5%。公司经营范围为房地产项目的开发、经营及物业管理等。

“中国青城”项目情况

大城公司主要开发“中国青城”项目,该项目位于世界文化遗产、自然遗产—青城山核心景区,地处核心景区环山渠道路以内的绝优生态观光圈层和休闲养生圈层,项目用地目前是上述圈层内唯一一块“稀缺”、“绝版”建设用地。项目利用其位于青城前山东麓、丈人峰下的原始的坡形地貌、天然的河流、湖泊,以及数千棵原生古树等自然资源,致力于打造出一个“依坡而建,隐林而居,畔湖而栖”的旅游地产项目。

“中国青城”项目共分为一期、二期、三期项目建设,现一、二期已建设完毕并投入使用。目前,“中国青城”项目一、三期尚有可开发用地共计270余亩(不含集体建设用地)。


截至125日,机不可失,可联合携手投资

重整投资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重整投资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也可以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组成的联合体。

(二)具有较高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信誉;

(三)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重整投资;

(四)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愿意交纳重整保证金。


报名时间及程序

有意参与的重整投资人,请在规定的报名截止日期前,将报名材料提交至管理人要求的地址,并按规定交纳保证金,具体信息如下:

(一)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至2017年12月5日24:00时止。

(二)报名提交的资料:

1、《重整投资意向书》。自然人须本人签字并捺印;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重整投资意向书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①重整投资人的简介;

②财务状况和资金实力,重整投资资金来源的计划;

③与大城公司的产业关联性及经营管理经验和优势;

④说明重整投资人以往参与重整投资或者企业并购的经验;

⑤重整投资意向书内容涉及的证明资料。

重整投资人如为联合体,则《重整投资意向书》中应同时包括各联合体成员上述情况的介绍。

2、重整投资人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须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以及居民身份证。重整投资人为自然人的,须提供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若为已婚人士的,还须提供配偶一方身份证明以及关于双方同意参与本次投资的情况说明。

3、具有相应经济实力的证明文件及可调控资金能力的专项说明。(注: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的,还须提供截止2017年10月31日的财务报表)。

4、良好信誉的证明、与重整投资规模相匹配的资信证明等;

5、载明受托人姓名、联系方式、授权范围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明;

6、管理人根据重整投资人条件对提交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符合资格要求的,出具资格入围通知书并提供招募文件;未入围的退还保证金。

两个及以上的重整投资人联合参与本次招募活动的,须提交相应的合作协议书,且各投资人均须按以上要求提交材料。

(二)报名流程

1、有意向参与的重整投资人,应在报名时按照以下银行账户信息向管理人交纳重整保证金1000万元人民币(缴存期间不计息);未交纳保证金,视为放弃报名。

账户名称:成都大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账    号:1001300000559030

开户银行: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都江堰支行

2、重整投资人交纳保证金后即可进场调查,管理人予以配合。

3、调查结束之日起至2017年12月12日止,重整投资人应向管理人提交《重整投资报价及方案》;逾期,视为放弃。

4、管理人与重整投资人进行沟通,投资人就相关问题进行细化和修正,形成最终的《重整投资报价及方案》。

5、管理人于2017年12月15日确定入围重整投资人。未入围的,管理人于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其保证金。

6、管理人组织对入围投资人《重整投资报价及方案》进行评审。必要时报请都江堰法院、债权人会议审议。评审结果报都江堰法院、债权人会议后,以书面形式通知投资人。

7、经评审,最终确定的重整投资人与管理人签署《重整框架协议》,并按照规定向管理人交纳履约保证金(报价金额的10%,含报名时已交的保证金)。最终确定的投资人未在规定期限内交纳履约保证金,则备选投资人自动转为最终确定的投资人。

8、管理人根据重整投资人签署的《重整框架协议》制定《重整计划草案》。

9、召开债权人会议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

10、《重整计划草案》获得通过,转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由管理人监督执行。


注意事项:

1、报名材料邮寄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交子大道383号中海国际中心G座5楼,四川发现律师事务所。收件人:郑雅文;电话:028-86943148(转806)、13980789192。

2、洽谈预约:如需了解招募详情,可与管理人预约当面洽谈。管理人负责人联系方式:王春生,139 8182 1800。

 

成都大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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