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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忱:沈德咏对司法公信力的摧折百死莫赎

亦忱看世界 亦忱看世界 2023-08-30

沈德咏对司法公信力的摧折百死莫赎

文/亦忱

道貌岸然的贪腐大法官沈德咏

当了18年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的沈德咏因涉贪涉腐栽进法网,为什么一点都不令人高兴?因为沈德咏的人设一直是以学富五车的儒雅学者形象高踞庙堂之上。据说其出版法学专著就有10余部之多。除了大部头的法学讲章,他还经常发布极富理论造诣和法律素养的文稿,对当代中国司法的影响力可以说是屈指可数的人物。近年,他还亲临司法第一线坐镇指挥过对诸如薄熙来、周永康、令计划、苏荣等副国级贪官的审判实务。这样的人物在现代中国司法史上说是屈指可数并不为过。
我们很难想象,曾长期在最高人民法院出任一级大法官的权威人物,日后站到某所中级法院的被告席上接受审判时,沈德咏会不会产生百死莫赎之念?
我们看看中纪委在给予沈德咏双开的通报中,是怎么一锤定音:沈德咏“公器私用,纵容默许亲属、秘书利用其职务影响充当司法掮客”
不知法律圈业外的人是不是明白这段话的要义?
相信所有读过财新周刊半年前的热文《沈德咏秘书们的司法生意》的人都知道,在今年3月下旬沈德咏落马之前,其两任秘书同时被带走调查。其中一个秘书早就下海办了律师事务所,其代理的案子标的超千亿元。像这种前脚离开法院,后脚就开办律师事务所的法官,不到几年就赚得盆满钵满的律师,在中国的司法领域可说一抓一大把。
为什么这些像沈德咏的秘书们从法院下海捞金的前法官现律师,会个个像财神爷的跟班一样富得流油?答案很简单:他们无一例外都拥有充当司法掮客的深厚法官人脉和广泛的司法资源。
这些曾在法院的审判台上担任判官的人,知法犯法罪加一等乃不争之论。问题是这样的人深知司法漏洞在哪里,其贪赃卖法给一个国家司法公信力的摧折,是动摇体制根基的犯罪,无论是对司法公信力的颠覆,还是对正义的玷污,都是百死莫赎的重罪。
问题严重性还在于,即使对沈德咏适用死刑,他对司法公信力的消极影响如何挽回?因为沈德咏被一帮司法掮客收买,其插手对案件的错判错审该如何纠正改错?
可以想见的前景是,随着沈德咏走上不归路,肯定有沈德咏施加影响力制造的冤案或错案被提上再审纠正的程序。这就像前海南省高院副院长张家慧落马后,经有关部门逐案彻查张家慧枉法制造的冤案或错案,据传已经有5起案件被依法启动再审纠正程序。
这种发生在中国司法领域,因一位贪赃枉法的法院院长落马而导致案件翻盘,毫无疑问是司法的耻辱,是法治蒙羞。如果这种荒诞的现象频频发生,透支的是人们对公平正义的信心,对法治的尊崇信任。
说白了,中国最高人民法院一级大法官沈德咏因贪赃枉法栽进法网,其最大的危害,不仅会从根本上动摇社会各界对司法系统信任,而且,公众对司法系统实现正义的能力会产生怀疑,并因此对产生贪官污吏的司法系统存在的正当性,其尊严与声誉,可信性与权威性,都会造成颠覆性的严重负面影响。
我们可以数一数,近年中国的司法领域有多少位高权重的大人物翻车跌进法律的深渊:两任司法部长吴爱英、傅政华,最高院三任副院长黄松有、奚晓明、沈德咏,公安部副部长孙力军。
这也难怪在中国法律界会流行这样的段子:我拿着吴爱英发的律师证、读着黄松有写的工具书、看着奚晓明作出的司法解释,接受傅政华授予的荣誉,刚刚又买了沈德咏当组长编纂的民法典,结果,这些人全进了监狱。
从理论上说,这些通过一个一个台阶攀上中国司法最高权力宝座的人,可说生活优渥,人生目标都实现了,没有任何理由贪赃枉法,却纷纷跌进了万丈法律深渊。他们的悲剧带来能看得见的后果是,会窒息司法的活力,重创司法的公平和正义。
因此,我们有理由说,像沈德咏这种从司法的神坛上跌进贪腐粪坑的败类,不仅仅是玷污了一级大法官这个名号,而且,他制造的司法烂根后果,说有多惨重就有多惨重。
沈德咏是不是百死莫赎?我认为答案不言自明。
(2022/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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