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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氏县一农民挖草获刑三年 副部长吃娃娃鱼却逍遥法外

2017-04-29 掌上金昌


原标题:农民挖草获刑三年 部长吃娃娃鱼逍遥法外

  编者按:近日上网看到轰动全国一条新闻,河南卢氏农民采野草获刑三年,把这个国家级贫困县推向舆论的风口浪尖,而另外一条新闻当地——组织部长公款食用娃娃鱼却逍遥法外?当地调侃说:同样都违法,农民和部长差别咋就那么大呢?

  网络配图

  2017-04-19 河南法制报原标题:河南农民在田边顺手采三株“野草”获刑,系国家重点保护植物。

  三门峡市卢氏县是国家级贫困县,但穷庙富方丈。卢氏县县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陈某常带着带着家人在大酒店高档消费。仅一次蚕食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大鲵,每条大鲵加工费就400元。这是去年11月20日老陈在卢氏县迎宾国际大酒店的“家宴”消费单,显示账单--27498.30元,然后老陈签单在组织部报销 。

  酒店领班签字:李艳丽。

  协议客户:组织部。

  本次扣款后该协议客户余额(欠款)--27498.30元。

  2016年11月29日,老陈用河南省增值税发票,票号为NO;12839596.签字报销(本人在组织部负责财务报销)

  农民挖草获刑三年 部长吃娃娃鱼逍遥法外

  国家林业局澄清“蕙兰”非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河南林业司法鉴定中心为何将“蕙兰”鉴定为国家重点保护植物?4月21日,记者在河南林业司法鉴定中心采访遭拒,但其工作人员表示,国家林业局的答复与鉴定结果只是角度的问题。国家林业局的解读也就是: 农民挖草“蕙兰”获刑三年是个荒唐的判决;而当地一部长公款举家在星酒店食用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大鲵”、俗称娃娃鱼,被网络举报数月却逍遥法外?该县一老干部说:“我干了几十年领导,这明显就是选择性执法:“三门峡检察院认定的错案,拒不改错;买官的夜袭队长把法院的省级文明单位都丢了照样升迁,这是明显的利益输送保官帽,老农民对杀人放火、野生动物的老虎、豹子、娃娃鱼还是知道的,难道部长不懂吗?

  娃娃鱼吃它违法吗?

  咱河南太需要沙瑞金那样省委书记和侯亮平的反贪局局长了”。农民挖草获刑三年 部长吃娃娃鱼逍遥法外谁该深思!这就是依法治国在卢氏最突出最真实的践行。这不仅要卢氏县委县政府反思,公检法更应该检思,全县人民都在深思,依法治国到底还要走多远?(雨林)

  来源链接:法治中国网http://www.qmfz.org/h-nd-1729.html

来源:经济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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