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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落户奖励150万!荔湾安排上了!



为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以优质高效的服务保障荔湾企业可持续发展,近日,荔湾区发布《广州市荔湾区进一步促进优质企业发展办法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明确荔湾区将大力引进世界500强背景企业、中央大型企业、中国企业500强、中国民营企业500强、中国制造业企业500强等企业,特别鼓励上述类型企业在荔湾区设立总部或区域总部。


荔湾区对新引进的上述企业,在商事登记当年新纳入“四上”企业统计管理的给予一次性落户奖励150万元,商事登记次年及以后新纳入“四上”企业统计管理的给予一次性落户奖励100万元。此外,《通知》还从入户、人才、教育等多方面对吸引优质企业提供政策红利。



多项奖励鼓励优质企业落户




为加速构建现代产业体系,荔湾区多措并举吸引优质项目落户,不断优化奖励制度,为企业扎根荔湾发展提供多方面便利。《通知》设立企业成长奖、经营发展奖、品牌提升奖和企业用房补贴等,通过完善奖励金制度,为促进企业发展提供红利与便利。


其中,企业成长奖对新纳入“四上”企业统计管理的企业,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外商投资企业在荔湾区一次性完成实缴入资外资金额(不含外方股东贷款)达1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货币)以上的,按其入资当日等值人民币的8‰给予奖励。该项奖励每家企业每年可享受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对实现年度营业收入10亿元以上的批发企业、营业收入2.5亿元以上的零售企业、营业收入1亿元以上的服务业企业、住宿餐饮企业、工业企业,和营业收入5亿元以上的建筑业企业,荔湾将结合企业的产业发展规模和增长等实际情况,分档给予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的经营发展奖励。


荔湾将进一步激励在地企业成长,对辖内首次进入中国民营企业500强、中国制造业企业500强、中国服务业企业500强的优质企业本部给予150万元奖励;首次被评定为中国企业500强的,给予300万元奖励;首次被评定为世界企业500强的,给予1000万元奖励。


此外,荔湾还设立办公用房补贴,进一步服务优质企业扎根荔湾发展。对新引进且达到年度营业收入10亿元以上的批发企业、营业收入2.5亿元以上的零售企业、营业收入1亿元以上的服务业企业、住宿餐饮企业、工业企业,及营业收入5亿元以上的建筑业企业。上述企业在荔湾租用自用办公用房的,按当年租金总价30%的标准予以一次性场地补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对达到年度营业收入200亿元以上的批发企业、营业收入20亿元以上的零售企业、服务业企业、住宿餐饮企业、工业企业,和营业收入100亿元以上的建筑业企业,企业达标当年及次年度以内,在荔湾区新建成或购置自用的办公房产,按每平方米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建房或购房补贴,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同时满足上述情形的企业可自主选择申请办公用房租金或购置补贴,但不可重复享受。



依据发展效益享受学位资格




除直接给予落户、发展等奖励金外,作为广州市中心城区教育资源强区,荔湾还将结合优势资源对优质企业员工提供入户、教育方面等奖励


企业引进外省市和出国留学人员,需解决广州市常住户口或居住证的,按程序提出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可解决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的广州市常住户口或居住证,持荔湾区常住户籍或荔湾区居住证的适龄儿童依法享有地段生资格。


在上一个完整会计年度对区产业发展效益达到100万元以上的优质企业,其非本市户籍员工子女可以享受1个义务教育阶段视同荔湾区户籍生入学资格;在前述基础上,企业对区产业发展效益每增加100万元,可以增加1个视同荔湾区户籍生入学资格。


此外,对新纳入“四上”企业统计管理的企业,其非本市户籍员工子女可以享受1个义务教育阶段视同荔湾区户籍生入学资格。符合条件的企业,由企业向区商务投促局提出申请,申请人可提出三个入读意向学校;若企业属于荔湾区鼓励发展的现代产业体系企业,暂未达到上述产业发展效益要求但确有需求的,申请人也可提出三个入读意向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产业链招商和以商引商,荔湾设置招商引荐鼓励,鼓励投资项目起主要和关键作用的“引荐人”,协助荔湾区开展招商工作,对引荐人引荐企业成功在荔湾区注册,注册当年度或次年度新纳入“四上”企业统计管理的,每引荐1家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每年最高100万元


若引荐人引荐世界企业500强、中央大型企业(集团)成功在荔湾区登记设立项目总部的,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引荐中国企业500强设立项目总部的,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引荐中国制造业企业500强、中国服务业企业500强、中国民营企业500强设立项目总部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


对获得以上条款扶持的优质企业,每年还可从荔湾区对企业的奖励资金总额中安排最高不超过70%的比例,用于企业骨干人才补助。办法所规定的同一项目、同一事项同时符合荔湾区其他政策规定(含上级部门要求区里配套或负担资金的政策规定)的,将按照从高不重复的原则给予扶持。




【来源 南方日报记者 郎慧】

【编辑 黄文浩】

【审核 何不菲、丘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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