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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政策一定要“咬文嚼字”

镇长本人 大树乡长 2022-04-25


今天的文章比较短,而且风险比较大,就不展开了。只给大家说说方法论,点到即止。


今日有一个新的政策,国家发展改革委对最新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1年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这个负面清单,最直白的说就是告诉各行各业所有人,这些行业不准进,别等到受到损失又各种抱怨。小镇特别建议正在或准备创业的朋友们好好读一读,就算不准备创业,如果想了解国家发展规划,这也是一份很不错的参考。


这个清单有很多内容,但是网上比较关注的是关于新闻采编播发业务的。这也可以理解,毕竟相比其他行业,这方面的限制对各媒体影响最大,自然受到更多的关注。具体内容不一一赘述了,看下面截图就好。



看到这个消息后,有了很多解读,大多数不怎么靠谱,也包括小镇在中央部委的一些朋友们,由于不了解新闻传媒行业,也出现了一些误读。比如认为公众号、微博、网易或者头条等将被禁止等等。


很显然,不是的。


这里有三个点:


第一:提到的规定基本上在过去一直这么做的,只是以负面清单的形式做了一次汇总,更加清晰了。


第二:注意不是主管新闻传媒的几个部门,而是国家发展改革委这一个主管改革和发展的部门出台,这里面的区别也需要理解。


第三:还是有一些新的规制,这跟最近的整顿是有关系的,针对行业一直存在的问题。


具体的不展开了,容易被删,就谈谈如何避免错误解读吧。


有的朋友会把这个政策解读偏了,认为会特别大规模的整顿,根本是对政策缺乏咬文嚼字的耐心和习惯,又或者找不对点。


一定要明白,中国的政策用词是非常严谨的,而且用的词和普通社会上惯常用的不一样,如果搞不清楚这个基本,那后面的分析基本就不用看了。大家也可以借这种政策解读的机会,把一些浑水默许瞎胡闹的号取关了。


比如:


“新闻”和“媒体”的区别。


一定要明白,“新闻”在中国是极为特殊的,一定要把这个跟其他媒体区分开。


怎么区分呢?有一个比较简单的标准:能不能发布一手信息,也就是能不能采编发布一些东西,是不是原创。


进一步就涉及互联网领域的两种新闻信息服务资质:“一类”和“二类”。


一类资质指的通常是中央、地方重点新闻网站和全国性的行业新闻网站,拥有采访权,属于“互联网新闻信息采编发布服务”,今天北京就再次公布了得到批准的20家单位,全是官方的。


二类资质就是只能转载,不能进行采访工作,像头条腾讯网易等等都是这类,属于“互联网新闻信息传播平台服务”。


今天这个负面清单提到的,主要针对一类的采编发布。


这个政策,让小镇比较关注的是三点:


一是:“非公有资本不得经营新闻机构的版面、频率、频道、栏目、公众账号等”。


还是要咬文嚼字,注意是“新闻机构”的,指的还是第一类有采访权的,这里面就涉及到行业惯常的操作,比如外包等,具体不展开了。


二是“非公有资本不得从事涉及政治、经济、军事、外交,重大社会、文化、科技、卫生、教育、体育以及其他关系政治方向、舆论导向和价值取向等活动、事件的实况直播业务”。


这一点实际执行的时候就需要更细化的规定了,未来影响会很大,比如最直接的体育赛事直播就不是谁都能做的了,那其他的呢?这个也不适合展开。


三是“非公有资本不得引进境外主体发布的新闻”。


还是要咬文嚼字,注意是“境外主体”,可不是像有些人说的只要是境外的都不行、都不能引进。


这里的“主体”指的是国外官方,可不是“境外媒体”。打个比方,像前段时间直接把美国司法部的文引进来,这事儿可不是非公有资本可以干的。


至于最后的“非公有资本不得举办新闻舆论领域论坛峰会和评奖评选活动”,这又是一个行业老事了,也是个利益集中的点,也不展开了。


今天大概这样,利益相关的点尽量都避开了,省的再被删文封号,大家有兴趣的话就自己再研究下。


本来想着要不要走付费,哪怕1元也能控制下传播范围,减少举报之类的事,也就能写的更清楚点。但是想想也没必要,毕竟这事跟大多数人没太大直接关系,就点到为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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