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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引航 抢抓机遇 勾画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苏州样板


前言

本文是苏州市委农办主任、市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吴文祥,根据《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以及江苏实施方案,围绕始终坚持党建引领,准确把握苏州农业农村发展定位,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探索苏州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而撰写的文章,发表于“旗帜网”,现全文转发。



党建引航

抢抓机遇

勾画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苏州样板


习近平总书记用“金扁担”的故事,对农业现代化作出生动阐述。苏州是习近平总书记殷殷嘱托“勾画现代化目标”之地,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推进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近年来,苏州抢抓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重大机遇,聚焦“提高乡村发展品质、提升农业现代化水平”,着力强化党对农业农村工作的领导,积极推动党组织和党员在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中当好组织者、推动者、先行者,把党建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把党建资源转化为发展资源,把党建成果转化为发展成果。2019年全市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高标准农田占比和机械化水平分别超过70%、80%和90%,农业现代化指数连续多年位居全省全国前列。全市村均可支配性收入936万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52万元,城乡居民收入比1.95:1,率先实现城乡并轨,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995元/月,初步形成了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共同繁荣的城乡发展新格局,走出了一条抓党建促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苏州之路。

01

发挥“硬堡垒”作用

切实凸显党的领导

把坚持党对农村工作的全面领导作为首要原则,健全党领导农村工作的组织体系、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切实把抓乡村振兴、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作为“一把手工程”。夯实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和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和市政府主要领导分别担任第一组长和组长,市委副书记任常务副组长。制定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及其办公室工作细则,有效发挥牵头把总、统筹协调作用。各涉农市(区)也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和乡村振兴工作会议,部署阶段性重点工作。制定《市领导挂钩联系乡村振兴工作制度》,22个市领导分别挂钩联系乡镇,指导督促挂钩联系乡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印发《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加快推动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苏州市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规划(2018—2022年)》和《乡村振兴三年行动计划》《乡村振兴工作报告制度》《姑苏乡土人才引育提升行动计划》,确保各项目标任务稳步推进。

二是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

全面实施以“先锋领航千村振兴”为主要内容的“新时代美美乡村新接力”农村党建专项提升计划,持续深化农村党建富民先锋行动。推动县级市(区)委书记挂钩软弱涣散村党组织,高质量完成32个整顿对象的转化工作。全力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一步净化村“两委”班子,坚决清理不符合条件村干部。持续完善科技镇长团制度,科技镇长协助地方引进领军人才累计超过300人,引进和嫁接科技成果累计超过3000项。开展基层党员冬训工作,轮训基层党员41.3万人,形成冬训大讨论成果3500多项。

三是加强农村人才队伍建设

把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作为基本要求,加强农村工作队伍建设。市委党建领导小组专门设立农村基层党建工作专委会,研究基层党建促进乡村振兴工作,推动全市“一肩挑”比例由不足10%提升至43.6%。高标准开展农村党组织书记集中轮训,2019年示范培训农村党组织书记150人,带动培训农村党组织书记2000余人次,2名村书记被省委表彰,10名村书记入选全省“百名示范”,91名入选“千名领先”。优先把优秀干部充实到“三农”一线,共选派97名优秀干部担任经济薄弱村第一书记,将乡村振兴教育纳入年轻干部素质提升培训班及科级公务员任职培训班等主体班次。乡村振兴相关培训做到市县镇村四级全覆盖,苏州乡村振兴学堂获批江苏省干部党性教育培训基地,累计承接各类主题培训班105个,涉及人数超过15000人。

02

对标“金扁担”期盼

准确把牢“三农”方向

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党员干部,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不断提高做好农业农村工作的政策理论素养和工作能力水平。不断加强党对农村经济建设的领导,抢抓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重大机遇,准确把握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新要求,确保农业农村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行。

一是率先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

1月15日苏州市政府与中国农科院签订战略合作协议,3月18日召开全市农村工作会议暨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动员部署会,印发《苏州市探索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5月28日中国农业科学院、苏州市人民政府共同发布《苏州市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评价考核指标体系(2020—2022年)(试行)》,推进苏州市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二是统筹农业农村重大项目

围绕农业的短板弱项,建立覆盖全面、体系完整、分级分类、长短结合的项目储备库,全市共排出286个农业农村领域重大项目,总投资额超过1100亿元。实施“万企联万村 共走振兴路”行动,召开“万企联万村 共走振兴路”动员会、对接会,大力推进村企合作、互利共赢,积极探索产业融合、城乡融合的有效路径。实施“千企入园”工程,推动农业园区管理体制改革,加大农业招商力度,到2022年全市农业园区面积占耕地面积比重达到60%以上,入园企业达到1000家以上。

三是加强重要农产品供给

围绕“依托都市、服务都市、融入都市”,大力发展都市生态农业,出台《进一步保护和发展农业“四个百万亩”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优化提升“四个百万亩” 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定》,将“百万亩优质水稻、百万亩特色水产、百万亩高效园艺、百万亩生态林地”作为重要战略生态资源。坚决落实“米袋子”“菜篮子”责任制,细化落实土地、资金、环保等各项政策措施,突出抓好生猪、粮食及蔬菜等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加快建设高标准农田、高标准蔬菜基地、高标准池塘和美丽生态牧场,确保2020年底实现高标准农田全覆盖,2022年实现“三高一美”全覆盖,推动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四是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2016年全国“互联网+”现代农业大会在苏州市成功举办,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汪洋同志出席大会。2020—2022年着力构建智慧农业生产经营体系、管理服务体系、决策应用体系和智慧农业示范园区,重点打造昆山智慧农业技术和装备产业集群、吴中长三角智慧农业产业示范园区。大力发展共享农庄(乡村民宿),促进农业与文化、教育、康养、旅游等产业深度融合,到2022年全市建成共享农庄(乡村民宿)100个、乡村旅游精品线路60条。积极打造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阳澄湖大闸蟹入选“全国百强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洞庭山碧螺春茶荣获“中国优秀区域公用品牌”,到2022年全市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达到18个。

03

践行“两山论”理念

着力提升乡村品质

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把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的坚强战斗堡垒,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动员广大干部群众,振奋精神、久久为功,促进农业绿色发展,加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江南生态宜居美丽乡村。

一是提升乡村治理能力

切实加强基层党组织对乡村治理的全面领导,推进“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2019年,全市村委会依法自治达标率达99.2%,农村地区“三社联动”工作覆盖率达66.07%,村务监督委员会实现全覆盖。探索建立村(居)民议事会、恳谈会、协商共治小组等城乡社区议事组织,已覆盖超过90%城乡社区。全市农村地区“全科社工”工作机制覆盖率达79.77%,张家港、工业园区等地实现城乡社区“全科社工”全覆盖。推进社区服务社会化试点,覆盖644个社区、210个村,全市累计投入超过2.4亿元。

二是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

加强党对农村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领导,全市155个村镇被省文明办评为2016—2018年度江苏省文明村镇,4市6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实现全覆盖,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实现全覆盖率,建成新时代文明实践站2027个,覆盖率超90%,建成各类新时代文明实践点和志愿服务阵地1000余个,建成158个覆盖城乡的未成年人社会实践体验站。

三是建设美丽宜居乡村

加快建设特色精品乡村、特色康居乡村、特色宜居乡村和古村落,展示江南水乡、鱼米之乡美丽乡村风貌。率先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红黑榜”,推进村庄规划编制、美丽宜居村庄建设、村庄清洁、农村“厕所革命”、村容村貌提升、农村环境长效管护等六个专项行动。每年评定10个示范镇和100个示范村,打造全省全国示范亮点。2020年昆山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获国务院督查激励通报。全市培育市级以上特色田园乡村56个、三星级康居乡村2050个、康居特色村37个,农村人居环境得到显著改善。到2022年,全市培育100个左右特色精品乡村,集聚提升类、特色保护类村庄基本建成特色康居乡村,城郊融合类、其他一般类村庄基本建成特色宜居乡村。四是夯实农村基础设施。加快覆盖城乡的公路、电力、天然气、供水和垃圾污水收集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2019年,全市农村公路县道三级及以上等级公路比例100%,通行政村双车道四级公路覆盖率100%,乡村道优良路率90%。全市共完成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1163.5公里,镇村公交开通率100%,实现镇村公交全覆盖,荣获“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市称号。共有77个乡镇建成专门的农村物流场站,612个建制村完成物流节点的建设。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能力建设,建成省示范乡镇卫生院32家,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5家,全市共有73个镇(街道、开发区)已建好或启动了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工作,占全市76.8%,已建成养老机构床位1072张、日间照料中心105家。全市农村社区办公活动用房平均面积达1600平方米,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覆盖率100%,村(社区)文体活动场地覆盖率100%,农村区域供水入户率100%,城乡学校教育资源一体化现代化建设100%达成,农村地区光纤宽带网络、4G网络覆盖率99.7%,镇(街道)、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全覆盖。


04

紧扣“三服务”要求

大力推进强村富民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保持同农民群众血肉联系,教育引导农民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把农民群众紧紧团结在党的周围。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持续深化农村改革,促进资源要素向农业农村集聚,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促进农民持续增收致富。

一是深化农村改革

苏州率先实施“三大合作”“三大并轨”等改革举措,引领农业农村发展走在全国前列。自2011年被列为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以来,全市先后承担了16项国家级改革试验任务,为苏州农业农村发展破解难题、赢得先机。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四上”改革(权属全部“上证”、资产全盘“上图”、交易全程“上线”、监管全面“上网”),通过市场化配置手段实现集体资产资源保值增值。全市农村集体总资产从2014年的1490亿元增长到2019年的3046亿元,村均可支配性收入从718万元增长到936万元。2017年苏州市总结推出的“三资”监管“151”机制获得了首届“中国廉洁创新奖”。

二是帮扶相对薄弱村

市级财政每年安排1亿元资金用于支持薄弱村帮扶转化项目建设和公共服务补贴。实施“100个市级机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挂钩帮扶100个经济薄弱村”。2020年薄弱村年可支配收入全部超过250万元或人均年可支配收入达到1000元以上。探索《“苏扶保”综合保险保障(2020—2022年)》。

三是扶持农民就业创业

加大政策支持力度,鼓励农村创新创业,每年扶持农村劳动力自主创业2000人。实施青年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到2022年全市45岁及以下已认定新型职业农民中大专(含)以上学历人数占比达到80%左右。2017年首届全国新农民新技术创业创新博览会在我市成功举办,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汪洋同志出席大会并对苏州工作给予肯定。四是积极引导“资本下乡”。充分发挥财政政策导向功能和财政资金杠杆作用,2014—2019年全市财政支农累计投入505亿元。积极创新投融资机制,率先设立全省首个乡村振兴建设引导基金,引导各类资本“上山下乡”投向农业农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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