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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林清,曾经以为“您”是一名好法官,可惜你真的不是...

烟语法 烟语法明 2022-12-05


“丢卷门”主角王林清一审宣判了,根据官宣,北京第二中级法院一审宣判认定王林清犯受贿罪、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一百万元。尽管没有交代服判息诉不上诉之类的话,意味着可能还有二审,但近日来报道出来的案情,已经彻底扭转了曾经的“王员外”形象。


法院认定,2008年至2018年期间,王林清利用担任职务之便,单独或伙同他人,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案件审理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2个单位和律师程杰、律师杨铭等11名个人折合财物2190万余元,也就是年均200万多万元。根据媒体报道,有人列出了部分的行贿人员名单及行贿金额:



如果说,收受了一个案件当事方的行贿,可能是一时糊涂的话,如此频繁的大数额接受贿赂,完全可以说是,习惯性权钱交易了。关于事件发端的丢卷经过,法院认定的事实是,2011年至2018年,为凯奇莱公司在案件审理、执行等事项上提供帮助,收受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赵发琦给予的美元5万元和价值人民币5万元的购物卡,共计折合人民币35万余元。这哪是为了公平正义而举报,分明是收了事件一方的好处费了啊!

丢卷门事件发端的2018年,王林清是以一名好法官的面目出现在公众面前的,一是自身优越资历却没有进入员额法官队伍而被公众冠以了“王员外”的身份,收获了无数的同情;二是在办案中发现不公不义的事儿而奋起借助小崔的加持实名出镜头举报,收获了无数的信任。

正如上图中所言,如今,“潮水褪去,滩涂显出了原形”,之所以当初闹成事件,无外乎收了案件一方的利益,二是出于对于工作安排的不满。抛开舆论喧嚣时一厢情愿的相信,和别人可能做得还不如他的猜测,究其个人而言,终究没有逃得过事实和法律的检验。如此多的人证物证面前,只能说,他真的不是一名好法官。一位网友即使在官宣了判决结果之后,还坚信王林清是一名好法官,但在越来越多的证据和报道面前,也不得不承认了,他确实不是一名好法官。

曾经的王林清,是法律圈神一般存在的励志偶像人物,烟语君有幸就曾经听过其的讲座,当时满是仰慕之情。王林清,1974年生人,大学毕业后分配进入了烟台中级法院工作,并没有安心在一沿海地级市做一名中院法官,而且工作几年后考入了北京大学民法学硕士继续攻读。2006年5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招录公务员拟录用人员名单,王林清名列第53号,进入最高人民法院。期间,王林清又考读了中国政法大学商法学博士、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学博士后、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博士后,成了全国政法系统首位“双博士后”。在2013年,王林清被评选为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先后负责起草了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三)、全国民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2011年)、劳动争议司法解释(四)、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第八次全国民事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民事部分),还参与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等多部司法解释的研讨制定和书籍编纂工作,在《中国法学》《中外法学》等核心刊物发表学术论文和出版著作共120余篇(部),出版《金融纠纷裁判思路与裁判规则》《民间借贷纠纷裁判思路与规范指引》(上下)、《房地产纠纷裁判思路与规范指引》(上下)等诸多著作。


就是这样一个人,终究没有抵御住人性中贪腐的腐蚀。身在最高司法机关,即使基本的工资性福利收入和出版专著的稿费,已经是绝大多数人难以望其项背了,而且头戴最高裁判权的桂冠和法律界权威专家的光环,出入无不受人敬仰,沦落到如今因为贪腐跌下神坛的地步,是不是很令人惋惜,很令人不解?可这就是事实。


真给昨天文中所说,无数的司法案例说明,人性是靠不住的。人性中的贪欲是无止境的,大多人数看到的,通常不是自己已经获得的,而是只盯着没有获得的。至于如何获得,有的人是量力而行,取之有道,但有些人却选择了手段无所不用,无所惧怕,甚至背离了自己天天口中念的、给别人灌输的思想和信念。王林清应该就是后者了吧。


通常在人们印象中,学识和学历就代表着一个人的素质和人品,代表着职业修养水平的高低。这是错误的!学识和学历只是专业知识的高低,但在人性上,如果没有内心强大的修为和提高,并不见得就比其他人有对于与生俱来的贪婪、欲望人性本能来的抵抗力强大,以及化解内心郁闷不满修为的提高。


公职单位,最常见的就是,来办事的群体,动辄收入是自己的几倍几十倍,所从事的不过是跑跑腿、动动嘴而已,具体工作都是自己做的,凭什么自己的收入就比他们低不少?单位里的某某某,什么业务也不懂,凭什么年年获得提拔,年纪轻轻的就已经开始指手画脚了?那个谁谁谁,也没有什么副业,跟服务对象打的火热,过得天天花天酒地,也不见出事,自己为何不能?......


于是乎,心理的不平衡、仕途的绝望感面前,很多人就放松了底线的要求,认为别人可以,自己也可以,什么法律法规、职业操守,都是可以放弃的。直到东窗事发,还心存侥幸可以避免,最后才发现曾经拥有的再也无法挽回,人生面临直线坠落......大概,王林清,就是这样的境遇吧!由于其的作为,不仅给他自己的人生,也给司法事业和司法形象,真的造成了巨大的负面影响。那些原本相信了其视频里可怜楚楚、信誓旦旦的网友们、法律人,面对这样的审判结果,不得不面临着巨大的心理落差,甚至惊问,谁还可以相信?


如果了解了人性的本性,对人性充满警惕,可能就不会落得如此惊愕了。微信群里,有人发出了连王林清都司法贪腐败的话,司法如何取得民众信任的疑问时,有网友答曰:人性善恶,本在于个人选择;有人跪下去了,并不代表,所有人就跪下去了;自己站不直,不是质疑别人也经不起考验的理由。


对于法官而言,吃了拿了别人的,就意味着自己已经从高高的审判台上,跌落成了任由一方当事人指挥的傀儡和木偶,其中的职业尊严和风险承担,不是每个人都能出卖的。法官,只是一个职业而已,并不能天然的保证每一个法官都是廉洁奉公的,主要凭的是个人修为。一名合格的法官,绝不仅是精湛的法律功底和公开的道德宣传,更重要的是对于个人人性的修为和职业信仰的整肃,王林清,真的不是一名好法官,甚至连个好人,都算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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