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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打人案28人被判刑再次证明:公正来自公开,而且还需努力

烟语法 烟语法明 2022-12-05


9月23日,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法院对陈继志等恶势力组织违法犯罪案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陈继志犯寻衅滋事罪、抢劫罪、聚众斗殴罪、开设赌场罪、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四年;其余27名被告人依法判处十一年至六个月有期徒刑不等的刑罚。对于一审判决结果,有人称“大快人心”、“罪有应得”,当然,也有人认为“判少了”。

另据8月29日河北省纪委监委发布的关于严肃查处陈某志等涉嫌恶势力组织背后的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的通报,纪监部门已经对涉及唐山烧烤店打人案相关的15名公职人员立案,对唐山公安系统8名公职人员采取留置措施,初步查出了违纪违法及涉嫌滥用职权、徇私枉法、行贿、受贿等职务犯罪问题。


事件到此,意味着这场持续了三个多月的烧烤店打人案,正在宣告着结束。一起很多人理解的普通打人案,导致了28名恶势力犯罪组织被判刑,15名包括8名公安人员的“保护伞”被立案。
这样的结果,不仅超出了那天参与打人的几人的意料,甚至超出了被打的受害人、参与直接或见解参与处理该事件的警方人员的意料。如果归结原因,除了打人事件的本身,现场视频的曝光和传播,更为重要。
回到三个月前,6月10日,屋里屋外两段可以相互连接起来的一烧烤店监控视频,震惊了社交媒体,迅速冲上了微博热搜第一。视频里,餐馆内骚扰在就餐一女子遭到抗拒后,该男子猛烈掌掴女子脸部多次,女子同伴过来帮忙,反而遭到男子及其同伴在店内和店外。当晚现场,打人的几人,在根本没有人还手之后,仍然气焰嚣张下手狠毒,包括凳子袭头、酒瓶袭头等猛烈袭击几名被害人。视频的最后,白衣女子躺在地上已经不再反抗之后,几名男子又去追击另一女子,跑出了监控视频的范围。
视频一经发布,其中的内容令观看者无一不愤慨。当时烧烤店内食客众多,白衣女子只是在跟几名女友吃饭聊天,却无辜遭到了几人的暴力殴打,导致其他在场众人的一片惊恐,这不仅引发对打人者嚣张作恶的气愤,更让观者引发来自自身安危的恐惧,纷纷要求彻查案件,严惩打人者。

事件后续报道接连传来,更令网友们错愕。据6月10日当地警方的通报及处理案件警方人员的解释,上述案件嫌疑人已经锁定,公安部门正在全力抓捕,案件正在调查中。

在如今科技如此发达,警方110力量如此强大的今天,居然几名打人者无一被当时采取强制措施予以羁押,这样的处理方式,再次将事件推向了对于警方处理方式的质疑,严惩“保护伞”的声音,开始出现。


如今的案件处理结果证明,当时警方负责处理该案件的警方人员及直接领导,确实存在延迟履职、放纵打人者的行为。
6月12日,“中国之声”发文中有,路北分局机场路派出所民警陈志伟介绍,“6月10日凌晨02:41,我单位接到110指挥中心派警,接到报警后,我单位02:46左右赶到现场,第一时间询问现场人员,了解案发经过。案发后,打人男子均逃离了现场。”
可是,6月21日的河北省公安厅通报中提到,当晚处理案件的警方人员是于3时09分赶到现场开展处置工作,接警后到现场耗时28分钟。
网友发现,打人的烧烤店距离出警的路北分局机场路派出所仅距离800米,何至于出警需要28分钟?如今的纪监部门调查通报显示,当初接受央广记者采访的报道还在网上,可接受采访的机场路派出所民警陈志伟跟其上级领导唐山市公安局路北分局机场路派出所所长胡斌,一起被作为了这起恶势力团伙的“保护伞”被留置查处。
事实证明,所谓的黑恶势力如此的嚣张跋扈、肆无忌惮,还是离不开“保护伞”的加持。
回顾这个案件的发展,不管是打人事件之后立即传来的案件已经处理完毕,还是被害人及其家属至今没有公开要求维权严惩打人者,还是事发后警方并没有立即抓捕打人者可见,涉案的几方人员都是将其作为一起普通打人来处理和应对的。所谓的普通打人案件,就是被害人满意不追究、打人者赔钱了事,警方大事化下能不追究就不追究。
可事情并没有按照他们的设想进行,根据一审认定的,被打的四人,最严重的伤情不过是轻伤二级,当初的一个打人案,最终导致了28名报告人被判、14名公职人员被查,这是谁也没有想到的吧?何以至此?就是因为他们忽视了公开的力量、舆论的力量和公众对于公平正义的要求。
正是网友们对于案件本身爆发出惊人一致的谴责和质疑,推进了案件调查的不断深入,如此的审判调查结果,足以震慑那些花钱可以摆平案件、当事人不追究就没事的打人者和处理案件者。
任何司法案件的处理,涉及的都不仅是案件的本身、案件的具体当事人,而是社会的公共利益乃至社会公众的安全感。在烧烤店打人,打的不仅仅是那四名被害人,而是现场食客路人的安全感;处理打人事件的公职人员,处理的不仅仅是打人者与被害人之间的纠纷,而是社会民众对于基于对于公权力可以保护自己乃至社会安全感的信任。
真是基于此,法治的进步、社会的文明,对于司法案件的公开程度,要求的越来越高。司法案件,特别是涉及公众利益的,不仅要向案件当事人公开,更要向社会公开。可惜的是,很多人对于案件的处理,并没有认识到这一点。试想,如果打人者知道会如此的后果、那些“保护伞”知道如此的后果,还会当初那样的肆无忌惮吗?
事实再一次证明,公开的力量,不仅可以让作恶者受到应有惩罚,更可以让我们这个社会,更加的安全。所谓的因果报应、罪有应得,不过是暗箱操作之后,在未来获得公开审视处理之后,应负的法律责任、社会责任罢了。这个案件的影响,只能说是在网友们的一致努力下,暂告一段落,而公正来自公开的话题和争取,永远在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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