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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研究》2020年第6期要目

法研在线 2021-09-17
《人大研究》2020年第6期要目

【人大前沿话题】1.将民生工程纳入法治化轨道韩璐(1)【立法执法司法】2.紧急权力立法理念的重塑——兼论国家权力机关职能定位亓飞(4)3.广州“小切口”立法初探陈宁;肖宝玭(10)4.我国立法影响评估制度建设研究郭一帆(14)【人大制度研究】5.基于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监察法规的类型化构造段鸿斌(21)6.党和国家监督体系视域下的人大监督现状与改革路径罗星(33)【人大工作探讨】7.浅议规范国家机关法定工作报告写作李树春(38)8.人大常委会行使任免权的法定情形与法律用语之辨析符乔荫(46)9.地方人大决定与地方性法规之比较——兼谈人大决定草案的写作张钦(49)10.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室)筹备开好主任会议的几个原则覃剑(52)11.完善地方人大立法智库工作机制的研究与思考山东省滨州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课题组(54)【人大评论】12.谨防人大工作行政化王姝越(13)【人大视野】13.宁县人大常委会召开宪法联系点活动总结交流会等10则(56)
【人大前沿话题】
1.将民生工程纳入法治化轨道
作者:韩璐(甘肃省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
内容提要:“民为邦本,本固邦宁”,民生问题不仅直接关系着人民的福祉,更关系着国家和社会的长治久安。古往今来,从“长太息以掩涕兮、哀民生之多艰”到“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再到“学有所养、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等等,人民大众对民生问题的诉求一直根植于社会发展进程中,并影响着社会的稳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因此,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必须担起推进民生建设、解决民生问题之责任,在完善立法和落实执法检查方面发挥法律赋予的职能,依法推进民生工程的法治化建设。
【立法执法司法】
2.紧急权力立法理念的重塑——兼论国家权力机关职能定位
作者:亓飞(广东省人大常委会研究室)
内容提要:从法律文本和立法者原意分析,我国紧急权力法律制度分为紧急状态法律规制(特别重大突发事件)和突发事件应急机制(普通突发事件),前者来源宪法授权,后者归属行政权力。当前非传统安全威胁超越突发事件应急机制调整范畴,而宪法紧急状态条款实际适用困难,由此产生的“法律困境”迫切需要对紧急权力法律制度立法理念进行根本性重塑。
3.广州“小切口”立法初探
作者:陈宁;肖宝玭(广东省广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广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
内容提要:《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要求完善立法体制机制,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如何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各地都在进行有益探索。栗战书委员长在第二十四次全国地方立法工作会议上指出,地方立法具有空间大、灵活性大、针对性强等特点,他认为地方立法可以聚焦所要解决的问题,确定小一些的题目进行专门立法,即所谓“小切口”立法。“小切口”立法适应了新时代对地方立法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的新要求,符合党中央和人民群众对地方立法有效管用的要求与期待,也有利于国家法治体系的进一步完善,无疑是地方立法一个重要的探索方向。
4.我国立法影响评估制度建设研究
作者:郭一帆(忻州师范学院,韩国全州大学)
内容提要:法律的制定或修改反映了社会变化的过程,社会变化带来的法律变化将对法律的稳定性产生巨大的影响。因此,立法者应充分考量因社会变化带来的法律变化的必要性,必须慎重考虑法律的制定、修改、废除等变化所产生的影响。在德国,这也被称为“立法者的法律改善义务” 。也就是说,立法者有义务制定“良好的法律”,并为制定“良好的法律”做出各种努力。关于什么是“良好的法律”,根据每个人的价值观和理念会有不同的意见,但一般来说“良好的法律”是指体现宪法精神,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的权利,协调各种利害关系的法律。一部“良好的法律”可以促进国家的发展,可以相对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对此,为实现立法者制定“良好的法律”的立法目的,有必要实施立法影响评估制度。立法影响评估制度是指在民主、高效的立法过程中提供可参考的客观、科学、合理依据的一种制度。立法影响评估制度有助于限制立法泛滥、提高立法信赖度,减少不必要的立法支出和降低法律出台带来的负面作用,有助于立法者减少立法试错成本、提高立法质量,是破解我国地方立法难题、实现建设法治政府目标的有益助力。
【人大制度研究】
5.基于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监察法规的类型化构造
作者:段鸿斌(四川大学法学院宪法与行政法学)
内容提要:监察法规是党和国家监察体系的组成部分,发挥全面从严治党、有效制约和监督公权力,实现腐败治理的整体性效力。监察法规的规范目的、规范属性和体系构成应当符合党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的根本要求,落实《监察法》确立的建立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中国特色国家监察体制的立法原则。纪检监察工作实践中已经执行和适用监察法规,它与现行国家立法规范体系当中的“法规”概念不完全相同,全国人大常委会以立法决定的形式明确监察法规的制定权限和事项范围之后,监察法规的立法及其体系化问题成为重要的反腐败立法理论问题和监察法治实践问题。监察法规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下具有自身的规范地位与法理特质。要运用规范类型化的方法论,确定监察法规体系的内部构成,规范条款的位阶效力和规范体系的必要边界,构建起规范体系完备、结构形式科学、适用功能一体化的监察法规制度体系。
6.党和国家监督体系视域下的人大监督现状与改革路径
作者:罗星(中国纪检监察学院)
内容提要:监督是现代国家治理的内在要求,世界上不同国家都结合自身国情和历史文化传统设计和建构了权力监督体系。党的十九大报告首次提出了“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命题,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决定》更是把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纳入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的总体框架中。监督是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重要职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原则和制度设计的基本要求,就是任何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权力都要受到制约和监督”。根据宪法规定,全国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可以对“一府一委两院”履职和法律实施状况进行监督。如何认识人大监督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定位,如何在新形势下进一步探索和改进人大监督的途径、方式,进而以人大监督的完善推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完善,是新时代推动人大工作发展的重要课题。
【人大工作探讨】
7.浅议规范国家机关法定工作报告写作
作者:李树春(吉林省人大人事代表选举委员会)
内容提要:报告是国家机关公文常用文种之一,无论是党政机关、人大机关,还是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都对报告的性质、作用及其使用范围作出了明确规定。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有关国家机关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所作的工作报告,其写作特点、逻辑结构、格式要求更具特殊性和规范性。但在实际工作中,有的工作报告写得不够规范,有许多不足之处,影响了工作报告的作用,应当予以重视。本文试就国家机关在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向人民代表大会所作法定工作报告的规范性提出几点意见。
8.人大常委会行使任免权的法定情形与法律用语之辨析
作者:符乔荫(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内容提要:依据宪法和相关法律规定,立法、决定、监督、任免是国家权力机关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四大职权。本文仅就人大常委会行使任免权的法定情形及其法律用语,依法加以辨析。这是因为在实践中,全国人大常委会与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以及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之间,在依法行使任免权方面有一些不同之处,需要仔细辨识并准确把握。
9.地方人大决定与地方性法规之比较——兼谈人大决定草案的写作
作者:张钦(湖北省荆州市法学会)
内容提要:自2019年底新冠肺炎疫情肆虐以来,至2020年2月,全国已有京沪苏浙冀鄂等10余个省、直辖市和部分设区的市人大常委会密集出台了有关依法防控疫情、为疫情防控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方面的决定。这对于提高依法防控水平、增强依法治理能力,也为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武器。然而在实践中,有的同志包括从事地方人大工作的同志对人大决定的作用认识不足,他们认为人大决定与发个文件、出个简报差不多,因而有的地方极少作出决定;还有的认为人大决定很神秘、很高大上,应当与制定地方性法规同等对待,致使人大决定的作用没有充分发挥出来。因此,弄清地方人大决定与地方性法规的关系,适时作出人大决定,提高人大决定的质量,对于全面做好地方人大工作具有重大意义。
10.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室)筹备开好主任会议的几个原则
作者:覃剑(广东省佛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内容提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主任会议处理常务委员会的重要日常工作。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由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组成,并由常务委员会主任召集并主持。常务委员会主任可以委托一位副主任召集并主持主任会议。主任会议每月至少举行1次,必要时可以临时召集。举行主任会议必须有主任会议组成人员过半数出席。筹划召开好主任会议是各级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室)的职责所在,也是检验各级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人员的服务保障水平。笔者结合工作实践,认为筹备召开好主任会议应做好四个方面。
11.完善地方人大立法智库工作机制的研究与思考
作者:山东省滨州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课题组(山东省滨州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
内容提要: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智库建设和立法工作,要求集中各方面智慧、凝聚最广泛力量,提高立法工作质量和效率。他指出:“不是什么法都能治国,不是什么法都能治好国;越是强调法治,越是要提高立法质量。”新形势新任务,需要省级和设区的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进一步健全完善立法智库工作机制,使立法智库工作的质量和水平适应地方人大立法高质量发展需求。
【人大评论】
12.谨防人大工作行政化
作者:王姝越(武汉大学法学院)
内容提要:日前,某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为促进事关民生的几部法律法规在本市的贯彻实施,今年,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每人包保一部法律的执法检查,一包到底,发现问题,当场拍板解决……”“杜绝人大工作行政化”是人大干部和人大工作必须面对和需要认真解决的一个问题。
【人大视野】
13.宁县人大常委会召开宪法联系点活动总结交流会等10则
内容提要:宁县人大常委会召开宪法联系点活动总结交流会 甘肃省宁县人大常委会召开全县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联系点活动总结交流会。会上,县人大常委会法律顾问专题解读了现行宪法,宪法联系点成员单位结合工作实际介绍了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活动开展情况和具体做法,与会人员结合实际情况进行了座谈交流。


《人大研究》杂志是公开发行的正式期刊,甘肃省一级期刊,全国唯一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学术期刊,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期刊(AMI)A 刊核心期刊。本刊坚持与时俱进,不断完善办刊思路,深化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和中国特色政治发展道路、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和人大实际工作的研究,在保持人大理论期刊特色的基础上,力求更加贴近实践、贴近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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