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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北京市广播电视公益广告扶持项目申报指南

一、扶持方向

本次征集仅限于2019年-2020年度项目申报周期内创作生产的广播电视公益广告。重点支持以下六个方向:

一是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反映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反映实现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伟大历程,反映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生动实践的优秀作品。

二是挖掘和阐发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资源的时代价值,着眼为社会明德立德,弘扬中华民族讲仁爱、重民本、守诚信、崇正义、尚和合、求大同等等传统美德,让世界更好感知中国、了解中国、读懂中国,讲述中国故事,彰显中国精神的优秀作品。

三是阐释国家重大战略布局(如“一带一路”建设、2022年冬奥会冬残奥会、京津冀协同发展、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疏解非首都功能等)的历史潮流和现实图景,多角度反映北京乃至全国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成果的优秀作品。

四是围绕古都文化、红色文化、京味文化、创新文化,聚焦长城文化带、大运河文化带、西山永定河文化带的传承与发展,讲述北京故事,反映北京城市发展和社会人文风貌,具有浓郁北京特色和现实关照的优秀作品。

五是围绕脱贫攻坚,突出宣传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基本方略,书写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伟大历程和辉煌成就,从普通人的角度、生活感人的故事、有说服力的数据入手,表现脱贫攻坚一线涌现的典型人物和感人故事的优秀作品。设置北京对口扶贫专题,反映对口扶贫地区发展变化,扶贫干部先进事迹和感人故事的优秀作品。

六是围绕抗击新冠疫情,深入挖掘和书写奋战疫情防控第一线和各条战线的医护人员、广大党员干部、公安民警、疾控工作人员、社区工作人员、新闻工作者、志愿者等的感人事迹,激发正能量,弘扬真善美的优秀作品。

以及其他反映敬老爱老、女性、儿童、环保、健康、防艾、廉洁、税务、扫黄打非、禁烟、消防等主题的优秀作品。

二、扶持类别

2020年广播电视公益广告扶持项目共分三类,即广播类优秀作品、电视类优秀作品和优秀传播机构。

三、申报主体

(一)本市各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行业组织等,均可申请2020年广播电视公益广告扶持项目。

(二)本市各级广播电视台、广播电视传输机构、持证视听网站,及其他对广播电视公益广告传播做出突出贡献的机构,均可申请2020年“优秀传播机构”扶持项目。

四、申请条件

(一)申报2020年度“广播类优秀作品”和“电视类优秀作品”扶持项目的作品,申报单位应在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4月30日前完成创作。

(二)申报2020年度“优秀传播机构”扶持项目的机构,申报单位应在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4月30日期间,在优秀广播电视公益广告制作播出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特别是在抗击疫情和脱贫攻坚工作中表现突出,遵守《广告法》《公益广告促进和管理暂行办法》《广播电视广告播放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播出广播电视公益广告达到法定标准。

五、项目申报要求

(一)时间及程序要求

1.一般项目:2020年3月18日至4月30日,如因疫情原因,征集截止时间可适当延迟;特别项目:根据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2.申请“广播类优秀作品”“电视类优秀作品”“优秀传播机构”扶持项目的机构,将符合要求的作品或者本单位广播电视公益广告制作播出情况(填写附件2、3),可通过快递等方式,报送至我局传媒机构管理处。

3.如为个人报送作品,在“制作机构”一栏中填写“个人”(同时需填写身份证号),仅限本市户籍,报送作品同时需提交身份证和户口本复印件。个人报送作品不参加北京市级项目扶持,特别优秀的作品,由评审委员会选送推荐参加全国扶持项目评审。

(二)作品格式要求

1.广播类作品。广播类作品采样大小不低于16位,比特率不低于128kbps,采样频率不低于44100hz,格式为MP3或WMA。

2.电视类作品。鼓励各部门制播4K超高清格式的公益广告作品。

(1)电视类作品分辨率不低于1920×1080(16:9),码率不低于15M/秒,格式为MP4。

(2)4K超高清电视类作品分辨率为3840×2160(16:9),码率不低于50M/秒,格式为MP4。

3.系列作品报送说明:同一创作团队,同一主题,创作风格和表现手法类似的作品,鼓励按系列报名,只填写一张报名表,但需在报名表作品名称注明“系列”及作品个数,并在备注栏列出单个作品的名称。

4.时长说明:作品时长一般不得超过120秒(如作品超时,请自行剪辑至符合要求再报送),建议时长为15秒、30秒、45秒、60秒等(15秒的倍数)。

(三)报送

申报材料:

1.推荐表签字盖章纸质版一式两份(须填写日期);

2.U盘(内含作品、报名表WORD版、报名表签字盖章清晰照片版或扫描版)。

报送方式:快递至朝内大街55号新闻出版大厦1期816室,联系人:连勇,联系电话:010-64081055。

六、注意事项

经评选,获得优秀广播电视公益广告扶持的项目,需提供该作品播出版本,上传至总局或北京局优秀广播电视公益广告作品库,供播出机构免费播放。同时,获得优秀广播电视公益广告扶持的部分作品,将被邀请参加北京国际公益广告大会颁奖等活动。






附件:请查看阅读原文

1.北京市广播电视公益广告扶持项目评审办法

2.广播、电视类优秀作品扶持项目推荐表

3.优秀传播机构扶持项目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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