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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长安区航天城第一、第二小学发布关于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通知

2017-06-04 厚璞教育

西安航天城第一、第二小学

本次发布的是关于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的相关内容。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公告

根据西安市教育局、长安区教育局2017年秋季义务教育入学工作的文件精神,现将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事项公告如下

一、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界定

西安市以外户籍(含西安市所辖周至、户县、蓝田户籍),拟在航天基地范围内入学的适龄儿童。

二、办理流程

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须按照“现场审验——分流派位——入校报到”三个环节进行办理。未按规定流程完成学位申报的,不予安排入学

第一环节 现场审验:6月17日至18日(上午8:30—11:30   下午2:00—4:00 ),在航天城一小、航天城二小学区范围内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监护人持“四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航天城第一小学进行申报,接受审验。

第二环节 分流派位:6月29日至30日,发放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学位分流派位单。通过现场审验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其监护人按通知的时间和地点领取分流派位单。

第三环节 入校报到:7月4日至5日,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监护人持分流派位单到派位学校进行学位认定登记。未按时进行学位认定登记的,视为自动放弃派位入学资格。

三、外来务工人员 “四证”说明


务工

证明

随迁子女父母双方在航天基地的就业证明或在航天基地范围内有工商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

居住

证明

随迁子女父母双方在航天基地范围内的居住证明。

①  非本市户籍的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需提供父母双方在秦宇派出所办理的有效居住证明;

②  本市户籍(周至县、户县、蓝田县)的随迁子女需提供的居住证明材料有:

租房户提供随迁子女父母双方(或一方)于2017年6月30日前签订的连续半年以上在航天基地范围内居住的有效租房合同;

购房户需提供父母一方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

户籍

证明

全家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流出

证明

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在当地没有监护条件的学生流出证明。


四、相关说明

1. 6月6日学区内报名登记结束后,招生咨询时间为:   上午8:00—11:30

 2. 招生咨询电话:029-89696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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