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创业者王宝强的反击、马蓉的防守和宋喆的罪与罚

2017-09-16 CEO法律参考 CEO法律参考

 

真正的创业者,不仅敢于面对直面惨淡的人生,敢于正视淋漓的鲜血,更有事前预见的理性和智慧。穿过众声喧哗的口水和朦胧不清的花边,随着更多的事实浮出水面,我们看到,法律不仅仅站在道德一边,更站在合规设计者一边。

 

文 | CEO法律参考

法律意见支持 | 无讼法务


9月13日,王宝强的前经纪人宋喆因涉嫌职务侵占被抓。顷刻间,这条信息推送几乎进入了所有新闻客户端的首页,因为这条信息有着太多的可能标签:娱乐、商业、法律甚至是人性。然后,不同人看到了不同的侧面。有的人看到了三角宫斗的另一出高潮;有人看到了多行不义的一次恶报;当然也有人看到了这件事情有可能带来的蝴蝶效应。


从去年8月14日,王宝强突发离婚声明解除与马蓉的婚姻关系,到起诉离婚分割财产,再到马蓉反诉,经过一二次庭审,随后剧情反转,马蓉表示不同意离婚,表示自己还和王宝强有感情。其间又有媒体爆料马蓉已经被限制出境,她本人及其母亲涉嫌私刻公章,可谓乱花渐欲迷人眼。经过一年时间的纠缠,当大家已经渐忘这件事情的时候,当法院宣判日期渐近,一切都将尘埃落定的时候,宋喆的被抓无疑给整个事情的进展带来了更多悬念。 


然而,通过对于整个事件时间线的梳理不难发现,所有的事件箭头都指向最后的法院宣判,无论是王宝强马蓉的婚姻关系是否存续,宋喆是否真正入罪判刑,在创业者王宝强看来,所有的关注焦点只有一个:在事实上被戴绿帽、道德上获得同情的同时,自己辛苦打造的商业蓝图是否能够避免在诉讼中被撕碎分割。


王宝强、马蓉、宋喆这局三国杀到底会按照什么样的方向发展,我们不妨看看大家手中都有什么样的牌。从法律的角度上来看,三个人的命运可能会往何处发展?


宋喆:四面楚歌,或人空,或财空,或人财两空


这次让宋喆可能身陷囹圄的罪名是职务侵占罪,根据刑法第271条规定,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根据法条不难看出,这个罪名的核心要点有三个:身份、行为和数额。


从工商注册信息来看,宋喆一度担任王宝强、马蓉所在北京宝亿嵘影业有限公司股东,显然身份上符合罪名的条件;从行为上来看,宋喆是否具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这需要根据控辩双方法庭上证据的呈现;从数额上来看,根据最高法、最高检的司法解释和量刑指导意见,六万元、一百万元是两个数额门槛。职务侵占数额在六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为数额较大,可能会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和拘役,一百万元以上为数额巨大,可能会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可以并处没收财产。从公司注册资本以及媒体呈现出来的可能转移财产来看,宋喆的入罪可能性很大。


另外,从宋喆和杨慧的离婚案件来看,宋喆的处境也不容乐观。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显然,宋喆和马蓉的出轨已经成为既定事实,杨慧已经对其财产进行诉前保全,宋喆可能赔了夫人又折兵


马蓉:进退失据,两面夹击


随着事态的发展,不难发现马蓉进入了一种进退失据、两面夹击的局面。在北京宝亿嵘影业有限公司的工商变更信息中,马蓉和宋喆已经从公司股东和管理层中渐渐出局,王宝强自己及其经纪人任晓妍和哥哥王建永开始掌握公司控制权。一方面在今年八月份的第二次庭审中,马蓉表示和王宝强还有感情,不同意离婚,表面上已经开始服软妥协;一方面媒体爆出马蓉和她母亲可能涉嫌私刻公章、转移财产的信息。这次加之宋喆因涉嫌职务侵占被抓的消息,所有的信息碎片都反映出马蓉此时的恐慌。


而且,不仅宋喆可能因涉嫌职务侵占入罪,如果在这个过程中马蓉起到了协助或推波助澜的作用,想必也难逃其咎。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贪污、职务侵占案件如何认定共同犯罪几个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行为人与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勾结,利用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人员的职务便利,共同将该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以职务侵占罪共犯论处。如果马蓉在职务侵占这件事情上成为了宋喆的共犯,也有可能入罪获刑。


如果马蓉转移财产的行为成立,那么在婚姻诉讼中她也会处于下风。固然,王宝强和马蓉婚姻存续期间,王宝强在事业打拼挣得的收入也应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毕竟马蓉为其养育子女,军功章自然应该也有一半。但是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所以,如果证据确凿,马蓉也有可能在诉讼中“净身出户”。


王宝强:围魏救赵,财产可期


从朝阳警方的官微通报来看,这次宋喆涉嫌职务侵占的线索为某影视文化工作室报案获得。按照最朴素的猜测,我们可以想象这大概是王宝强的主动出击。在离婚诉讼进行的关键节点,以刑事诉讼的方式让更多的证据线索浮出水面,从而直接影响离婚诉讼的致命一击。


如果宋喆入罪、马蓉牵涉其中,王宝强在离婚诉讼中的财产分割中就会占到主动权。从而真正用法律武器完成“围魏救赵”的局势逆转。然而再多的事后弥补只能是马后炮的止损之策,对创业者和公司来说,人性可能爆发出的恶只能通过智慧的合规设计来避免。


创业者的思维转变:从个人到组织,风险不再是一个人的事


如今的王宝强,其实正是很多创业者的剪影:少年赤手空拳从河北邢台老家出来闯天下,通过勤劳刻苦获得机会;从《天下无贼》中傻根的质朴,到《士兵突击》许三多的进取,完成影帝加身的票房神话;现在开始创立自己的公司投资电影。创业者王宝强的奋斗史足够励志,然而“天下无贼”毕竟是个理想。


但“傻根”如果丢了钱,损害的是自己和家庭,电影中解决方案主要是靠道德和发自于本性的善良。而当一个人变成一个组织,个人的得失直接关联到更多人的利益时,作为创业者,对于任何可能导致组织倾覆的风险,哪怕小到毫微,他都不能不问不顾。


越是大的组织,对于风险的掌控需求越大。美国新闻集团老板默多克用婚前协议和家族信托给”新闻集团”的公司股权加上了一道法律保护锁,面对法律即便是邓文迪也只在离婚后拿到两套房产;比尔盖茨与妻子梅琳达在婚前也签署过婚前协议,避免因为可能的婚变损害公司的利益。在创业者的婚姻问题上,无论是默多克还是比尔盖茨对于风险的防控其实并不是一个人的不近人情,而是他们背后所代表公司董事会的理性诉求。


幸福的家庭是相似的,因为他们有感性和理性的两把锁来维系,不幸的家庭有各自的不幸,他们不是只有理性,就是只有感性,亦或是两者皆无。如果中国的商业文明是一个从身份到契约的过程,那么作为创业者首先应该意识到,自己不再是小组织体家庭内部的一个纽带,更多地是以契约为基础建立的现代公司制度代言人。而维系这种契约基石的,毫无疑问是法律。

 

“CEO法律参考”正是一个帮助创业者和公司建立稳定、可依赖契约基石的公众号,长按下方二维码关注,让我们做您身边的贴心法律助手,帮助您了解机会中的风险,发现风险中的机会。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