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会新要求 聚焦新重点 发展新动能——推进新就业形态创新发展” 线上研讨会成功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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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 线上研讨会现场
会议分为致辞、主题发言、政策推进、创新实践、交流提问、领导讲话等六部分。
致辞
图2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劳动经济学院院长冯喜良教授致辞
主题发言
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科学研究院原院长刘燕斌指出,促进新就业形态发展符合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大趋势,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和平台企业在疫情高发期为抗击疫情、保障居民基本生活作出了重要贡献。平台企业劳动者为复工复产发挥了打通堵点、连接断点的关键作用,其快速创新、应变能力,也是今后应对突发事件、保障经济社会正常运行、稳定就业基本盘的关键支点。
图3 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科学研究院原院长刘燕斌
中国新就业形态研究中心主任张成刚认为,新就业形态发展的背景大趋势是技术-经济范式转变为数字经济范式、灵活就业趋势、平台商业模式趋势。在新冠疫情期间新就业形态脱颖而出,推动了新就业形态发展新趋势的出现。政策层面,政府与平台企业协同治理已崭露头角、包容度有所提升但审慎度仍然存在。产业层面,新就业形态范围扩展,新职业不断凝聚、职业社会价值诉求提升,数字技术与数据积累推动新就业形态管理精细化程度提升。
图4 中国新就业形态研究中心主任张成刚
世界银行社会保护与工作实践局经济学家王德文指出,新就业形态群体内部的差别非常大。新就业形态群体面临的问题与农民工问题、灵活就业人员的问题比较,在参保问题上是有很多的共同点。在覆盖率低的问题上,要区分具体的社保险种。在转移接续问题上,主要是管理方面存在壁垒。在新就业形态下,需要对整个新的就业关系和劳动关系进行考虑,考虑如何形成新的社会合约。今后应该做进一步研究,把诉求、面临的问题和挑战研究清楚。
图5 世界银行社会保护与工作实践局经济学家王德文
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科学研究院副院长莫荣为与会者介绍了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对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做出的重要论述,对上述三位专家的主题演讲进行了专业点评。同时莫荣院长论述了新就业形态的定义以及疫情期间新就业形态的发展,重点论述了疫情对新就业形态发展的影响机制。
图6 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科学研究院副院长莫荣
政策推进
人社部就业促进司副司长尹建堃对新就业形态发展存在的难题做出了分析。
图7 人社部就业促进司副司长尹建堃
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谈宇德处长认为,平台型企业、人社部门都有合作需求,可以以就业帮扶作为公共就业服务对接新就业形态的突破口,发挥新就业形态创造就业岗位的能力,同时把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优惠政策惠及到拟在或正在新就业形态从业的就业重点群体。目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已经下发了《关于开展新就业形态技能提升和就业促进项目试点工作的通知》,包括首批试点的三家企业和首批试点若干省份及个别省份的部分地区。
图8 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处长谈宇德
国际劳工组织北京局戴晓初副局长从国际劳工组织角度,论述了数字劳工就业平台现状。
图9 国际劳工组织北京局副局长戴晓初
创新实践
滴滴出行政府事务部高级总监冯馨介绍了滴滴平台带动千万灵活就业,就业“稳定器”、“蓄水池”、“充电宝”作用凸显。网约车平台形成全产业链就业带动生态。2018 年在国内共带动了1826 万个就业机会,其中网约车司机 1166 万人,并且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创造了超过 93 万个海外直接就业机会。疫情以来滴滴平台在需求侧和供给侧双向发力,助力复工复产,在全力保住存量灵活就业机会的同时积极创造更多增量就业机会。
图10 滴滴出行政府事务部高级总监冯馨
阿里巴巴新服务研究中心主任张瑞东介绍了阿里本地生活的疫情挑战与创新举措。新就业形态在“阿里本地生活”的业务上脱颖而出。借助数字化手段对新就业形式进行精细化管理和数字化监管,化挑战为业务发展的机遇,支持注册商户、支持各地复工复产,抗击疫情。同时,新就业形态促进就业复苏作用积极。通过新就业形态典型群体——骑手群体,显示了新就业形态对于解决传统就业形式带来的社会问题能够提供有效帮助。
图11 阿里巴巴新服务研究中心主任张瑞东
江三角律师事务所主任陆敬波律师以匹配与平衡为主题,讨论了新就业形态的劳动保障问题,指出了新形态就业“灵活化”的两条路径,新就业形态 存在“弱从属、无保障”的失衡,以及如何矫正新就业形态“弱从属、弱保障”的情况。
图12 江三角律师事务所主任陆敬波律师
领导讲话
在领导讲话部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原副部长、中国就业促进会张小建会长首先高度评价本次会议具有新意、很有启发,对落实总书记的要求进一步推进新就业形态健康发展,肯定能够发挥积极作用。张小建会长就本次会议主题,主要谈了三点认识和建议。
第一,在2020年保就业的重头戏中,新形态就业肩负重任。在现有的新增就业的四个方面,唯有灵活就业和新形态就业,不仅能够为现在失业、半失业的人员提供较多新的就业机会,并且能够为全国的新增就业加油助力。
第二,推进新就业形态健康发展,迫切需要政府部门顺势而为,跟进研究,补齐短板。
第三,当前,应抓紧解决保障劳动者权益的问题,使更多劳动者更好地从事新形态就业。
张小建会长建议建立促进新形态就业健康发展和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总体框架,研究出台相关政策,作为积极就业政策的组成部分。
中心年度会议系列
2018年5月8日 “新经济 新就业 新发展”中国新就业形态研讨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