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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批浙江省“五水共治”实践窗口名单公布

五水共治 2023-02-10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高质量推进“五水共治”工作决策部署,全面展示浙江治水成效,提升社会公众对“五水共治”工作认同感,根据《省治水办关于开展第二批浙江省“五水共治”实践窗口申报工作的通知》(浙治水办函〔2022〕14号),在各地推荐、实地察看、综合评估和公示的基础上,经研究,省治水办决定授予杭州市富阳区湖源乡等20家单位为浙江省“五水共治”实践窗口(第二批),现予以公布。





杭州市

富阳区湖源乡

萧山区湘湖‍‍‍


宁波市

奉化区龙潭美丽田园示范区

宁海县节水教育基地


温州市

苍南县莒溪镇大溪风情水街


湖州市

德清县下渚湖


嘉兴市

海盐县梦湖公园

海宁市鹃湖


绍兴市

绍兴鉴湖国家湿地公园(试点)

柯桥区大小坂湖


金华市

兰溪市水利展示馆

磐安县安文街道花溪村


衢州市

衢江区乌溪江水资源保护与利用展示馆

开化县音坑乡下淤村


舟山市

定海区节水宣传教育基地(定海公园)

嵊泗县嵊山镇海水淡化厂


台州市

天台县始丰溪国家湿地公园

仙居县白塔镇感德村


丽水市

龙泉市竹垟畲族乡盖竹村

缙云县舒洪镇仁岸村





来源 | 浙江省治水办
编辑 | 王永吉   审核 | 丁正位

涉水问题投诉举报电话:0571-280593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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