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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对谈 | 法律人类学的经典阅读

法律人类学世界 法律人类学世界 2023-05-09


主办方:上海外国语大学全球文明史研究所
策  划:法律人类学云端读书会;澎湃新闻·思想市场
时  间:2012年12月10日 周五 晚上19:00
地  点:腾讯会议 160 632 408
 
对谈嘉宾
侯   猛 教  授,法  学博士,中国人民大学
刘顺峰 副教授,法  学博士,湖南师范大学
尹   韬 副教授,人类学博士,哈尔滨工程大学
孙   旭 副教授,人类学博士,重庆大学
主持人
王伟臣 副教授,法  学博士,上海外国语大学
 
对谈的形式和安排:
每位对谈人主讲 20分钟
对谈人自由讨论 30分钟
开放提问与互动 20分钟
 
对谈的主要内容
 
刘顺峰:为什么要阅读法律人类学的经典?
第一、打破学界对法律人类学的“认知定式”。法律人类学虽被引入国内已有三十多年,但时至当下,学界一提到法律人类学,便认为其代表人物是马林诺夫斯基与霍贝尔。对其他代表人物及其学术观点的认知较为有限,它遮蔽了法律人类学的“全貌”。因此,借由阅读法律人类学经典来“重新理解”法律人类学,将会打破传统的“认知定式”,形成对法律人类学的体系化与全面化认知。
第二、建构法律人类学新的知识传统。法律人类学诞生至今已有百余年历史,其间诞生了一系列重要的理论、方法,甚至范式。然而,学界对这些理论、方法、范式却缺少细致梳理。阅读法律人类学经典作品,不但可以厘清法律人类学的理论、方法与范式发展史,还可为思考“如何建构新的法律人类学知识传统”提供素材。
 
尹韬:阅读法律人类学的经典有什么用?(对于理解中国现实的重要意义)
 “东学西学,盛则俱盛,衰则俱衰”。这是王国维总结东西方学术关系的至理名言,今天依然适用。作为一门以田野调查为基础来研究法律实践的学问,西方法律人类学近一百年的历史积累了相当丰厚的成果。作为“他山之石”,这些研究对于理解当今中国的现实而言,具有重要意义。本人的发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
第一,民国时期,以瞿同祖、费孝通、林耀华等为代表的中国人类学家创造性地将梅因、马林诺夫斯基、拉德克里夫-布朗等人的理论运用到解释中国的法律实践当中,提出了“礼治”、“法治”、“法律儒家化”等理解中国现实的一系列基本概念;
第二,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到两千年初,以黄宗智、梁治平、朱苏力等为代表,受到布迪厄、格尔兹、雷德菲尔德等人类学家的影响,提出了“第三领域”、“法律的文化解释”、“法律的本土资源”等理解中国的“国家-社会”关系的概念;
第三,对于理解当下中国的现实,在前面几位学者所关注的“国家-社会”二元框架的基础之上,我们或许应该加入法律的跨国流动和实践等内容。这些命题,也正是Sally Merry、Mark Goodale等西方人类学代表人物在新世纪以来所拓展的方向。此处,我将自己的研究为例,讨论如何展开国家-地方-跨国三角关系的研究,以更好的理解今天中国的法律实践。
 
孙旭:历史与现实中的法律人类学的经典阅读
法律人类学的兴起,几乎和现代人类学的形成发展相生相伴,从一开始,法律人类学在世界多元文化中对秩序、道德、习俗、竞争和社会机制的探讨,就直涉人类学的核心问题,而人类学的核心问题亦是现代人文学科和社会科学发展的基础,这既与启蒙之后德、法、英哲学人类学思想在欧美的传播有关,亦与英美在17世纪以来的世界体系中扮演的角色有关。
因此,对于法律人类学经典的系统发掘与阅读,有双重的意义:一方面,不仅有益于反哺我们对人类学学科史的再认识,且可以以更为直接与经验的方式切近西方现代社会思想中的核心;另一方面,在民族复兴与全球变局中,如何立足于中国放眼全球,在世界历史和跨文明比较中理解中国与世界的关系,法律人类学经典无疑提供了可供借鉴与反思的方法、理论和视野。
 
侯猛:阅读法律人类学经典文献的意义
十多年前,我做博士后时,合作老师就是人类学者朱晓阳教授。在此期间,我有机会学习了人类学的知识、参与了人类学意义上的调查。虽然我现在没有从事法律人类学研究,但人类学的基本方法,例如长期的田野调查、参与观察、理解他者,深刻影响了这些年来我所做的法律的经验研究,例如法院研究和政法研究。在这个意义上,法学者如果想要把法律的经验研究做的更加精致,有必要阅读人类学的经典文献以及前沿文献。
实际上,多年来,我也在尝试尽可能多地推动人类学知识在中国法学界的传播。最近做的一项工作,就是与几位友人一道翻译了Sally Folk Moore教授在2005年编的Law and Anthropology: A Reader。这本书精选并评述了百年来法律人类学的经典文献。我们翻译成中文也得到了Moore教授生前的支持。我也希望该书能够尽早上市,让更多的人能够完整了解法律人类学的学术传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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