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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旁听了朱晓阳老师的《政治人类学》课程

杨子潇 法律人类学世界 2023-09-10

文/杨子潇,北京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

朱晓阳 教授

身实学之,身实习之

——一个法学旁听生眼中的朱晓阳老师及其《政治人类学》课程

今年春季学期,我有幸旁听了朱晓阳老师开设的《政治人类学》课程。可由于专业不同,消息不甚灵通,一直到课程快要结束时,我才知道这是他在北大荣休前的最后一次课。作为从外校考入北大的博士生,我很庆幸能在入学第一年赶上这趟“末班车”。但仍觉得遗憾,我仅仅赶上了“末班车”,错过了更多蹭课、求教的机会。几日前,朱老师的同事、朋友、后辈、学生们济济一堂,为他举办了荣休仪式。我在门口听完全程,回忆起课堂上的点滴,心中感喟万千。因此,当王伟臣老师找到我,希望我能作为法学旁听生谈谈听课心得时,虽有些惶恐,但还是应承了下来。惶恐是因为,我并不是朱老师任何制度意义上的正式学生,只是他万千迷弟中不起眼的一个。所以由他的弟子来落笔,其实比我更合适。不过,感念朱老师的为学为人影响我颇深,甚至一定程度上左右了我的研究走向,思忖再三,我还是冒昧写下了这些文字。既是表达对朱老师的感谢与致敬,也是希望以自己的经历为样本,展现朱老师及其作品对法科后学们的重要意义。

在正式走进朱老师的课堂之前,我与他的作品已经有了六七年的缘分。本科一年级后半,彼时只阅读过规范法学著作的我,第一次在陈柏峰老师的指导下拿起了《小村故事:罪过与惩罚》。初读此书,我便被小村中发生的事情深深吸引,沉浸在了作者对纠纷、调解以及惩罚等问题的细致刻画和精妙分析中。之后,读得越深入,我越是感觉到这本书的不同。它虽然几乎只讲小村一地,也没有提及多少法条和法律概念,却把非正式的社会控制与法相互贯通了起来,阐释了社会文化、关系、土地、水利、房屋等复杂要素对法律及社会规范的实践的影响,为我们描绘出一个远超法律文本框架的、真实生动的法律世界。而与之相比,课本上的那些看起来紧贴着法律的语词,反倒显得离法律及社会规范那么遥远。也正是因为前者中浮现着我所能理解的生活世界,后者却很难与我的生活发生直接关联,我感到前者的解释比后者要靠谱得多。这让我意识到了跨学科阅读的重要性,并在很大程度上促使我走上了法律经验研究的学研之路。

至今,我仍然记得读完《罪过与惩罚》后,迫不及想要继续阅读《地志与家园》的心情,那是一种“且听下回分解”的焦躁不安。再加上当时市面上已经买不到这本书,图书馆的藏书也被统统借走,我懊恼了好一阵,才得以续读“解渴”。现在看来,这段经历似乎给我带来了一些良性的心理刺激,也让我真正把人类学刻在了脑海里。

撰写本科毕业论文期间,我阅读朱老师作品的频率愈发高了起来。这是因为,我的文章涉及“乡村中的法民关系”,而朱老师的研究正是该领域的一大话语高峰,我不可能绕开他来讨论问题。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我国的现代司法制度与乡土社会都存在着较大的张力。为解释这一现象为何发生,朱老师借用格尔茨的理论提出了“法律的语言混乱”:乡村的法实践中同时存在着“舶来的教条的法”与“在地的信念和知识引导的法(或规范)”,但二者并不属于同一体系,彼此无法“视野融合”。之后,虽有学者根据变化的现实条件,提出了“结构混乱”等有解释力的新理论,但他们无一例外都要摸着“语言混乱”这块石头才能过河。同样,我想在毕业论文中立住自己的论证逻辑,也必须有效回应“虽然当下‘结构混乱’正在趋弱,但‘语言混乱’是否仍影响着现代司法与乡土社会的关系?”这一问题。一个如此重要的法学研究领域,却绕不开一位人类学家所做的研究工作,朱老师对法学界的影响力由此可见一斑。

读研之后,我更深度地进入到了法律经验研究的学术脉络当中。这时我发现,其实即便不去专门阅读朱老师的作品,只沿着自己关注的细分问题进行搜索,老师的文章也会不时跳出来,对我进行“理论扶贫”:研究“经验”在“事实/价值”中的位置时,朱老师的整体论观念使我意识到“经验是事实与价值的缠结”;思考精准扶贫、乡村振兴与基层治理法治化之间的关系,无意间发现的“发展”“发展干预”理论又给了我极大的启发。更不要说,在纠纷化解、基层法治、法与社会规范等研究领域,朱老师有着大量著述,并创造、引介了“地势”“生境”“栖居”等许多理论工具。借助它们,我得以通过更全面整体的视角来发现、看待、连接各种经验现象,也得以更清晰地认识法律在基层社会的实际运行状况。这足以体现朱老师对法科后学,特别是法律经验研究的后学有着极深的影响。

于是,在第一次接触到《小村故事》的七年后,我坐在了朱老师的《政治人类学》课堂里。课程主要向社会学系的研究生开放,也有一些本科生选修。除此之外,还有几个来自法学院、哲学院、艺术学院的旁听生,总共大概30人的规模。在授课方式上,朱老师采用的是师生共同上课的方式。学生课前阅读经典文献材料,提出问题,撰写文献评论并在课堂上作报告。老师负责当堂解答同学们关注的主要问题,之后根据学生的报告内容对文献展开的讲解。

之所以说是共同上课而不是翻转课堂,是因为朱老师并不会把绝大多数课堂时间交给学生,自己只做个轻松的评论工作。相反,在同学们展示完毕后,他都会拿出50-80页长,少有图片、小字密布的PPT进行讲解。这让他一节课的知识密度往往超过许多由老师讲满全程的课程。而且,朱老师只是把PPT作为辅助,并不会完全按它来授课,所以一旦走神,就会错过很多精彩内容。在这种情况下,即使这门课被安排在了下午1-3点的午睡时分,还是在一间阳光温暖和煦的小教室里,大家也都毫无困意,因为只有这样才能跟上老师的进程。

课程文献是朱老师精心挑选设计过的。既包含政治学、社会学和一小部分实用主义哲学的理论著作,又不乏政治和法律人类学的民族志个案。这样设计的原因在于,读理论著作能够增强对世界的概括性认识(比如科层制就是个很好的概括),寻找看待世界的恰当视角(比如事实/价值缠结的视角、本土化转向的视角等)。但只有这些还不够,由于有意义的概念都是从生活世界当中抽象出来的,还需要对概念所面对的“实在”有清晰的梳理和精准的把握,我们才能真正理解它们——而这正是阅读、撰写民族志的意义。用朱老师自己的话说:“只有通过长期的参与观察,使用某一地点或多地点的民族志,通过个案或者延伸个案方式获得有关政治、法律的微观逻辑;获得对个案本身的概括;进而获得微观与宏观系统的关联,这样研究才能包含空间和历史,抽象出我们认为有意义的概念。”

而且,朱老师十分强调对当代新作的阅读,常常在课堂上推荐近些年出版的优秀作品。以民族志为例,在他看来,传统民族志是学习人类学的基础,体现着不同时期人类学范式的变化。但由于知识不能和生活完全隔绝,因此当代人的视角,特别是当代的人类学者的写作也是很重要的范式构成。而想要吃透这些路数,就要进行大量的当代民族志阅读。这些作品虽然还没有经受过时间的检验,但的确能在理解现实问题方面给人以直接的启发。比如朱老师很推荐学生们阅读《末日松茸》,就是因为它相比于传统民族志多了当代人类学的视角,把松茸当做有能动性的存在,且体现出了人们在生活方式、交易方式等方面发生的变化。

扪心自问,我的阅读偏好就存在着重视经典而忽视当代的状况。如在法律社会学领域,我曾精读过许多十八到二十世纪中叶的经典著作,对二十世纪后半的美国法律社会学也有所涉猎。但近年来,我愈发认识到,自己似乎对二十一世纪后的欧美法社会学缺乏足够的了解,而这一现象似乎广泛存在于90后的法社科后学当中。意识到问题后,我开始有针对性地进行“补课”。朱老师的课程则成为了我补充优秀当代社会学、人类学作品的重要平台。最近极为喜欢的英戈尔德,就是在朱老师的课堂上才认识的。

说回课堂。每节课前,朱老师都会抽时间阅读同学们的文献评论与困惑,并在课上带领大家进行讨论,对主要问题予以解答。再之后,他会像学生一样坐到第一排,一边仰头听报告,一边做记录,然后给予针对性指导。从我的视角看,朱老师对提问环节的重视程度似乎要胜过学生汇报环节。因为如果有同学问出一个好问题,朱老师便会露出他那标志性的,真诚灿烂又略带些狡黠的笑,和大家热烈地讨论起来。当然,朱老师也会对好的汇报予以高度评价,但这样的笑是很少见的。相反,汇报做得较为一般时,他并不会给予多少批评。而某次课同学们提问的总体水平不高,老师便用相对严肃的口吻提点大家:“怎么回事,没太看进去啊?”至于为什么会更注重提问环节,我想一方面是因为,能够提出一个好问题,本就意味着提问者对文献有精细的把握,这甚至比做好汇报更难。另一方面,可能就像他多次给我们讲的那样:阅读不是目的,抓住并理解背后隐藏的问题,那才是目的。否则就算读得再好,也只是知识的迷信或知识的考古。

同学们汇报完毕,朱老师便会结合汇报思路展开他当天所要讲述的内容。讲课时,朱老师并不会把“摊子”铺得很开,而是更强调对主要学术脉络结构的掌握。总体上,这门课共设置了“政治-经济视角的政治人类学”“政治/法律作为表征”“法律民族志”等14个主题,根据每节课的主题,朱老师会拆解出几个重要的概念或关键词,并仔细讲解与之紧密相关几篇核心论文或著作。比如在讨论“时间、空间与政治、权力”这一主题时,朱老师就为我们提供了“国家-城市-乡村”“栖居”“发展”“生命政治”等核心词。而为了厘清“栖居”的涵义,又引出了布迪厄《住宅或颠倒的世界》、英戈尔德《The Perception of the Environment》等文献。在掌握文献内容的基础上,朱老师会将它们放置在历史的学术脉络里,梳理概念之间的关系,比照关系相近的理论。这样一堂课听下来,同学们也就对“一个概念是如何提出的”“处于学术脉络的哪个位置”“与其他学说有什么争议”“回应了什么问题”“又被什么问题接续了下去”等有了更清晰了认识。

每节课内容不同,但有一个主题是一以贯之的,那就是本体论转向。朱老师告诉我们,他开这门课的核心目的之一,就是带领同学“思考如何超越西方社会政治理论的预设,理解政治现象和秩序建成问题”。在导读文献时,朱老师常常告诫道,尽管课堂上的文献大多来自西方,但要尝试不用西方的政治理论、概念或视角来论说非西方社会,要尽可能展开一种不同于西方式人性幻象的政治研究的图景。在看待政治实践时,也不能把西方政治和西方式民主制度等视为归途。

作为践行本体论转向的一种方式,朱老师很强调从日常语言视角来理解中国的政治法律现象,讨论政治人类学及其方法论。他也曾撰写过大量与之相关的方法论性质的文章。实话实说,这些作品初读时并不好懂。但结合老师上课所讲的内容看,我想大概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具体入手:(1)要尝试理解政治法律秩序和治理的时空生境,抓住时间、场所、关系等要素;(2)要把政治法律现象放入政治体系与国家治理的实践层面去看待,不要将目光局限在表征、观念或意识形态方面;(3)除了关注现象层面,也要有价值层面的追求,要注重本土实践和话语所指向的公正与正义秩序,并真正通过实践去达致这种秩序。

“地势”是朱老师用来讨论“日常语言视角下的人类学”的重要抓手。在课堂上,它不仅单独成为一个主题,还时常浮现在其他主题的讨论过程中。根据朱老师的研究,“地势”作为一种本体性实在因素,往往能够与“家园”“家宅”等本体联系起来,表达出一种文化/自然、主体/客体间互相混融的整体性“变”和“动”的原则,并不囿于环境对现象的因果影响(就像莫斯在爱斯基摩人的研究中提出物理环境决定了道德、法律和宗教的功能那样)。因此,以“地势”来描述政治、法律现象,可以避免因果关系的例外,使之更为丰富细致,呈现出一种充分感、笼罩感。再加上“地势”本就来自汉语言的日常表达,它也就更适合用以分析中国基层社会空间的政治和法律问题。

朱老师对基层社会法律问题的研究,就几乎都是在“地势-生境”的框架下进行的。一方面,朱老师会将规范层面的法放入整体性的实践环境、文化环境和日常/非日常的事件当中去,深描法与其中的人、组织、关系、资源或其他条件的互动;另一方面,也会着重观察非正式的、类法的秩序建立过程,及其与规范的法之间的关系,从而把法律包裹在与各种社会规范关联结构中看待。这样,他笔下的法律现象显得更为生动鲜活,相关的解释也因为考虑到了更综合且实际的要素而更具穿透力。

显然,强调“地势-生境”视角的深描、解释、分析、批判,让朱老师的研究呈现出很强的实证色彩。但同时,朱老师又很注重人类学的诗兴和艺术感,课堂与作品都透着强烈的人文关怀。在他看来,人类学并不是纯粹的社会科学,而一定包含着人文主义、文学、艺术的一面,是“人探索更好的生活方式”。因此,应当为那些看似很人类学的概念,增加种种“人与世界”的诗意。朱老师曾以巴什拉对“家”的阐释举例:“家是人在世界的角落,家的意象反映了亲密、孤独、热情的意象。我们在家屋之中,家屋也在我们之内。我们诗意地建构家屋,家屋也灵性地建构我们。家宅、鸟巢、缩影,种种意象所处的空间维度是人性的返身隐匿之所,是孤独、热情、沉默、广阔的栖身之地。”在这样的科学与人文的交汇之中,人类学的概念、思想变得灵性和诗化,它们不仅能从智识层面上,更能从情感层面上给予人指引和安慰,帮助人们叩问生活之道。朱老师说,这才是人类学所应达致的目的。

身实学之,身实习之。身观“生境”,以测“地势”。荣休的朱老师将要回到昆明,回到小村。那是他在课堂上所讲授知识的来源之处。而课堂之后,又会有许多后学将沿着老师的指引,踏入他们所关注社会现象的“地势-生境”,寻找蕴含着科学与诗兴的法律人类学答案。而我将是其中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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