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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学术史意识、引证行为与学术积累

本文来源于《地理研究》2021年第9期,作者为汤茂林,原题为《学术史意识、引证行为与我国学术积累问题——基于人文地理学研究和阅读的个人感知》。



◉ 知识生产的规范性极其重要,此乃知识生产的先决条件。引用他人的研究数据、结论或观点标明出处,这是学术的基本规范和要求,也是学术在形式上的最低要求。

◉ 面对严重影响我国知识生产品质和积累的学术环境,应该从以下几个层面进行改变:

 (1)个人层面。作为学者,我们有义务按照人类共同拥有的学术规范,进行学术写作。

 (2)文化层面。要着力营造正常的学术文化生态环境,从文化层面形成抵制学术不端的氛围。

 (3)制度层面。要使基于学术史意识的学术引证规范化,并在此基础上实现学术积累。

 (4)机构层面。需要有专门的机构,将国家出台的有关规定、标准和政策文件落到实处,对学术违规者进行即时的处罚

 (5)学术期刊编辑和同行评议层面。各类出版机构和学术期刊的编辑严格把关,同行审稿人的认真审读,对扼制学术不端并保证学术生态的正常和出版物的品质至关重要。

◉ 因为学术自律可能失效,这时就需要他律。在他律的诸种方式中,首先是法律,尤其是著作权法和知识产权法。其次,学术诚信办公室要及时向社会公布学术不端举报的处理结果。

◉ 要改变不诚实引证带来的学术“自伤”等问题,以及引证外向化、圈子化、单位化、期刊论文化的问题,首先需要学者从文化自信的高度来对待学术引证问题。然后才可能增强学术史意识,改变传统的引证文化,诚实地引证。这是真学术的自然要求,也是学术研究在形式上的最低要求。

学术史意识、引证行为与我国学术积累问题——基于人文地理学研究和阅读的个人感知

汤茂林


1   问题的缘起

世纪之交在写作有关城市化的博士学位论文时遇到的最大困惑是一些学术观点找不到最初的提出者;在没有学术期刊数据库的条件下,要解决这一问题,极为不便;为此曾花去大量时间苦读相关论文和著作。十年后这种情况依旧。这是包括地理学在内的我国学术界一种令人尴尬而遗憾的局面。这种状况不单是我们地理学独有,经济学也存在这样的问题。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状况呢?这是本文试图探讨的问题。

知识生产的规范性极其重要,此乃知识生产的先决条件。在较好的学术生态中,读者可能就论著中观点(包括其出处)或其他错误与作者进行沟通,一般也会比较顺畅。在中国当下的学术文化中,读者做这种事很可能出力不讨好!在不自信的当下中国学术界,为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对此类问题感兴趣的读者,通常是把有关情况或发现的问题反馈给出版社或编辑部。当然,即便这样,也未必有用:笔者就曾多次把发现的错误告知相关的出版社编辑,但重印后错误依旧,而且这种错误还是那种不用经过作者确认就可以改正的类型。在此背景和“遭遇”下,谁还愿意做无用功呢?究其原因,这一状况跟中国的学术文化,尤其是学人引证行为和学术史意识有着密切的关系。这是一个事关知识生产基础是否稳固的大问题。

在西方学人的论著和教材中,特别是一版再版的导论教材,致谢名单经常很长。第一次见到这种致谢名单时还不太明白,后来看得多了,就逐渐明白了其用意。致谢名单中的人可能大多是提出修改意见的读者和同行。笔者曾针对国内的少量图书提出过详细的修改建议,也曾期望能被列入相关图书修订版的致谢名单中去。因为连我们的教材一般也不会有长长的致谢名单,著作再版的比较少。笔者多年前就不做这种事了,自然也就不存奢望了。

2   问题的由来:不规范引证的成因及其危害分析

某些学术观点的来源难于考证,在我国尤其如此,这似乎成了难以改变的现实。因为改革开放以后,不少学人最初在写论著时,因为不知道学术规范或者图省事,大多未能遵守最基本的学术规范,即注明思想和观点的真实来源。直到1987年,国家才出台行业推荐标准“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1995年、2005年、2015年三次更新)。目前,由于引证行为的路径依赖,这一状况没有得到根本的改变。但是,即使在难于考证的条件下,作者引用别人的东西,也不能不注明出处,否则就涉嫌违反了基本的学术规范,侵犯了他人的知识产权,成为学术不端行为,进而还可能涉嫌违反著作权法;而且使得后来人要花费更多的功夫来考证,有的甚至可能还无法考证。引用他人的研究数据、结论或观点标明出处,这是学术的基本规范和要求,也是学术在形式上的最低要求。因为一个学人可能一生中只做出那么一个为他人重视的学术成果,如果同行引用时不标注出处,这明显是对作者的不敬。

另一方面,不规范引证还有路径依赖的原因。前面有人不规范引用,在没有专门开课讲授学术规范的情况下后边的学人会向前人学习,在引用他人的成果时也可能不标注出处。如此往复,我们做出的研究成果就可能没有人记得,即便被引用了,也不知道原创者是谁,出现D.S.兰迪斯所说的状况:任由一些原创性的东西被同行遗忘。退一步讲,即使作者试图规范地引证和标注国人的观点,因为书刊大多缺少索引,要考证出是谁最先提出某个观点,需要花很多时间,否则很容易张冠李戴。此时,最经济的选择是不引用国人同行的成果,转而引用外国人的同类成果,这样做既保险又省事。在这种情况下,我们的学术就会被边缘化,还如何进步、如何走向世界呢?

观点或思想来源不明也与我们学者对引证规范的轻视有关。在论著写作中,规范地引证几乎就没有引起我国当代(地理)学者们的真正重视。时常听到同行说,引证和标注是技术性的细枝末节问题;其实,文献引证和标注不是小问题,事关知识生产大局,要达到“合理、正确、充分地引用参考文献”的要求,恐怕我们需要自学一下。笔者先后读书21年,从211大学到中国科学院,很少有人告诉我,学术写作中该如何引证文献。当年笔者读硕士,等到要写毕业论文时,在没有人指路时想到请教书本;幸好,在学校图书馆找到了《著译者必读》这本书。

在极为讲究关系而没有诚实的学术引文文化的中国学术界,还会出现一些极不正常的状况,即严格按照学术规范写成的论著被抄袭得体无完肤,以及由此而来的学术“自伤”问题。针对规范写作的著作容易被抄袭的情况,有的作者故意把本来规范的论著弄得不规范,这就是所谓的“自伤”。历史学界有一套写得较为规范的书——姚椿龄等的《战后世界历史长编》,也是被抄袭得最厉害的。在这种条件下,尽管这种“自伤”情有可原,但也让人感到中文学术界的悲哀。

在20世纪末,笔者在写作与城市化有关的博士学位论文时,对中国的这种学术文化有了深入的体会和了解。完成学位论文后的最大感受是,我们的学术时间被浪费得太多了,重复劳动太多了。每个人在做同样主题(如中国城市化)的研究时,再把有关文献从头至尾梳理一遍,但却不把问题的来龙去脉交待清楚。由于我们缺乏相互引用的严谨学术文化,一些新的观点和创新不断被同行忘记,致使我们的相关研究经常进步较慢。后来,笔者博士学位论文的经验研究部分在《城市规划》《经济地理》等刊物上发表了,理论部分被纳入著作。在论文的理论部分,笔者对此前的城市化研究作了全面的正本清源工作并规范地标注,目的是避免后人做类似的工作,但一般人并不明了这种学术史工作的学术意义,后来该著作2006年获得了华东地区大学出版社优秀著作、教材一等奖。

《区域与城市发展论》

3   历史回顾

3.1 制度建设回顾与反思

那么,我们历史上的学术规范和制度情况又是怎样的呢?我们是不是一个不重视学术史和学术规范,没有学术引证传统的国度呢?显然不是。早在清代,我国学者陈澧(1810—1882)就在《引书法示端溪书院诸生》一文中提出了引书规范。陈澧的“引书法”一共十条,吕友仁认为均有针对性,并列出以下五条加以讨论:

一、前人之文,当明引不当暗袭,《曲礼》所谓“必则古昔”,又所谓“毋剿说”也。明引而不暗袭,则足见其心术之笃实,又足征其见闻之渊博。若暗袭以为己有,则不足见其渊博,且有伤于笃实之道。明引则有两善,暗袭则两善皆失也。

二、书之显赫者,但当举其书名;亦有当举其人之姓氏者;其次则当兼举其字、或号、或官、或谥。若其人其书不显赫者,则举其名。此当斟酌于其间也。

三、所引之书,卷帙少而人皆熟习者,但引其文可矣。否则当并引篇名,或注明卷数,以征核实。

四、引书必见本书而引之。若未见本书而从他书转引者,恐有错误,且贻诮于稗贩者矣。或其书难得,不能不从他书转引,宜加自注云:“不见此书,此从某书转引。”亦笃实之道也。若其书已忘,自当从他书转录,然亦必须注明所出之书也。

五、引书之后,继以自己之语,必加“案”字,或“据此云云”。如引书多,不每条如此,亦须斟酌文义,使自记之语与所引之说,不相混淆。

吕友仁认为:“五条之中,第一条是纲,其余四条是目。第一条的主旨就是‘前人之文,当明引不当暗袭’。所谓‘暗袭’,就是剽窃。而其余四条就是具体晓示学生应当如何明引。”这些皆易理解,正如陈澧在引书法开头所言“其法本不难知”。在民国年间,大批学人出走海外,到国外学习,我们的地理学也一样。民国学术和西南联大为当代学人所津津乐道,虽然民国学术也可能没有那么美好,但还是给我们留下不少传世之作和学人人格标杆。从地理学来看,正是由于留洋归来的这批地理学人,加上近代来华的欧美地理学人,以及欧美地理学著作的汉译工作,我国的现代地理学才真正走上轨道。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国家对学术架构和体制进行了重组,地理学最初主要是为农业服务,20世纪50年代开始批判人文地理学,结果人文地理学只剩下“经济地理学一花独放”(李旭旦语)。“文化大革命”更是基本上中断了我国的大部分学术研究,使学术界的知识生产产生了断层,甚至断裂,这对学术和学术传承产生了极为不利的影响。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学术研究逐渐恢复,学术研究经历了教科书式学术和翻译式学术,现在到了做真正学术的时候了。我们地理学的学术刊物陆续创刊,如《地理科学》(1981)、《经济地理》(1981)、《地理研究》(1982)、《人文地理》(1986)等。在学术规范的制度化方面,学者们作了努力。面对学术工作的粗疏,早在1987年,国家就出台了行业推荐标准“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试图推进我国学术的规范化,但推广宣传不够,影响不大。到90年代由于《学人》《中国书评》集刊的相继推出、世纪之交“学术批评网”、《历史研究》组织论坛等方面的努力,学术在“躲进小楼成一统”的背景下,学术失范问题引发广泛关注,学术有效积累问题浮出水面,遵循学术规范慢慢地成为学术界的共识。经过多年的使用,“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的一些不足显现出来,标准制订者于1995年、2005年、2015年分别推出新版。CNKI也推出自己的标准。相比于欧美流行的文体手册,如MLA、APA、Chicago Style,我们的国标还显得简单,对作者不够友好。在这种条件下,作者在写作中即使遵照这一国标,还会有不少情况不知道如何处理,例如电子邮件如何著录等;另外,我们的国家标准制订者有时也没有认真考虑作者的写作便利,有的规定也不与国际接轨,易受到期刊和作者的抵制和诟病,如“著者-出版年制”中的引文页码标注方式。

由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不是强制性国家标准,加之在推广和宣传上的努力不够,甚至有的学术单位都不知道这一国标的修改,仍然指定早就被废弃的旧标准为学位论文或出站报告的参考标准。CNKI更强势一些,学术期刊如果不按他们要求的格式进行编辑和著录,CNKI就不予收录。正因为宣传上的不力等原因,除了编辑,不少学人不知道早就推出的国家行业标准。新世纪以来,针对各种恶性学术不端和学术腐败丑闻,教育部、科技部、高等学校和研究机构等部门出台了各种各样的文件,明确和重申学术研究的基本规范,试图规范学者和编辑在研究、教学和服务过程中的行为。最新的相关国家标准是2019年7月1日正式实施的《学术出版规范——期刊学术不端行为界定(CY/T174-2019)》和2015年12月1日实施的《GB7714-2015信息与文献参考文献著录规则》。

3.2 基于个人视角的学术规范感悟

近代梁启超的论述和现代的李旭旦先生的引证行为对笔者产生了重要的影响。梁启超1922年8月20日在“科学精神与东西文化”的演讲中指出:由于中国学术界缺乏科学精神,所以生出五大病症,即笼统、武断、虚伪、因袭、散失。关于“因袭”,梁先生说:

把批评精神完全消失,而且没有批评能力,所以一味盲从古人,剽窃些绪余过活。所以思想界不能有弹力性,随着时代所需求而开拓,倒反留着许多沉淀废质在里头为营养之障碍。

几年前读到梁先生关于科学精神的这篇演讲文章,感觉当下中国学术界的这些病症虽然好转,但并未彻底改变。所以贾伟说,在我国,“赛先生”仍然是客人。在我国地理学中,也很少见到批评,只在研讨会上偶尔听到一些真正的面对面的学术批评。正因为缺乏学术精神,现代学人涉嫌抄袭的例子不少。当代的情况未必变好了,可能变得更加隐蔽了。正如孙郁所指出的:“学术沿革、学术规范,在晚清那代学人中算是常识,而今日则成了专门的学问,且知晓其堂奥者已不多了。”。

在漫长的求学过程中,笔者有幸大量阅读李旭旦先生的论著和译著,从中领会做学问的一些要求和规范。早在1989年春夏之交,还在读本科的笔者就替恩师金其铭先生抄书稿。在这一过程中,自己学会了一些引证规范。1989年秋季正式成为研究生后,有关学术的规范主要是靠阅读和自学,那时的研究生课程没有现在这样相对正规,也没有人教导学术规范,更不可能开设专门的学术写作课,教授们提到最多的就是“做学问要能自圆其说”;至于如何达成此目标,就只能靠自己去“悟”了。好在笔者后来在学校图书馆中借到《著译者必读》,算是了解和基本掌握了做学问的形式规范和基本要求。直到在职攻博期间,笔者才基于阅读中英文文献,基本学会论著的著录方法和征引方法以及做研究的一般程序。

综上所述,我们是一个有学术引证传统和学术规范的民族,学术规范的核心是“前人之文,当明引不当暗袭”,也不难明白。从自己学习学术规范的经历来看,自学也可以悟“道”,但如果在写作课或专门课程中讲一下学术的基本规范和引证方法,学习效率会事半功倍。如今作者们只需要按照最新的国家标准或期刊的要求,实事求是地做就行了。

4   我们该如何做?

面对严重影响我国知识生产品质和积累的学术环境,我们该如何行动,使我们的重要学术成果首先能够被国内同行记住,进而被国际同行提到和引用呢?学术成果走向世界是成为学术强国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而且是极为重要的一部分。没有学术的崛起,中国不可能真正崛起,不可能是个真正的文化强国。如果没有强大的智慧、智力和知识库作为支持,我们的决策就很可能会捉襟见肘,甚至发生误判,更不要说左右逢源了。

(1)个人层面。作为学者,我们有义务按照人类共同拥有的学术规范,进行学术写作。要相信白纸黑字的力量,真正好的学术成果不会湮灭,规范地引证,避免学术不端行为,改变故意“自伤”的不良做法。真正好的学术也来自我们内心对学术的敬畏,对头顶的那个道德心存敬畏(康德语)。如果作为社会良心的学人都堕落了,这个世界会好吗?

(2)文化层面。要着力营造正常的学术文化生态环境,从文化层面形成抵制学术不端的氛围。在这种背景下,我国学者才可能改变“自伤”的习惯;同时,包括管理部门在内的我们还“要尊重科学,要让‘赛先生’真正走入国门、登堂入室,而对原创科学思想提出者的尊重、对科学成果归属的正确认定是尊重‘赛先生’的一个核心内涵。”。

(3)制度层面。要使基于学术史意识的学术引证规范化,并在此基础上实现学术积累。除了前述的个人自觉、进行文化氛围建设外,还需要建立全面的学术产品标准体系,从外部强化学术规范建设。因为单靠个人自觉还有道德风险,道德教化也只能对有道德良心的人才起作用,但由于触动利益比触动灵魂还要难,关键还得靠制度建设及其切实落地。只有这样才能从制度上根本保证学术的健康发展。最近几年国家出台了系列标准文件,规定了学者应当如何引用、学者和学术期刊如何避免学术不端行为,这些将使对违反者的处罚有法可依。

(4)机构层面。正因为学术不端行为的普遍(“新语丝”“科学网”这两个网站常有报道)和单位的和事佬态度,2016年教育部专门发文,要求各类大学成立专门的学术诚信机构,处理本单位的学术不端举报,公布处理结果,并明确要求主要领导是责任人。但是,由于特殊的人情文化,该文件执行起来的效果不会理想。为此,需要有专门的机构,将国家出台的有关规定、标准和政策文件落到实处,对学术违规者进行即时的处罚。笔者建议在国家科技部成立学术诚信办公室,专门处理学者和读者对学术不端行为的投诉和举报,查处个人、期刊或单位的学术不端行为。缺乏专门的处理机构是学术不端行为没有受到有效扼制的重要原因之一。

(5)学术期刊编辑和同行评议层面。这是学术论著出版面世前他律的两种重要方式。鉴于这两方面很重要而且也存在一些问题,接下来专门加以讨论。

5 他律:学术期刊编辑和同行评议把关

正因为学术自律可能失效,这时就需要他律。在他律的诸种方式中,首先是法律,尤其是著作权法和知识产权法。为此,需要加强著作权法和知识产权法的宣传,甚至在院校开设专门的课程,坚持违法必究,提高违法成本,扼制学术不端行为的蔓延及其对学术风气的腐蚀作用。其次,学术诚信办公室要及时向社会公布学术不端举报的处理结果。双管齐下,长期坚持下去,才有望扭转进而改善被败坏的学术风气。在此基础上实现正向激励,即遵守学术规范,诚实地引证。

上述措施都是成果出版后的补救措施,亡羊补牢,因而更重要的可能是在此之前,将各种学术不端行为扼杀在萌芽状态。这方面,各类出版机构和学术期刊的编辑严格把关,同行审稿人的认真审读,对扼制学术不端并保证学术生态的正常和出版物的品质至关重要。

编辑初审稿件并指出其中(形式上)的问题,是编辑的份内之事。编辑在初审时普遍采用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系统。不少学术期刊规定了重复率5%或10%的标准。对这种系统的作用可谓见仁见智,意见不一,学术成果的最终价值还是要靠小同行和专家来认定。使用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系统只是一个不得已而为之的工具性办法,作为编辑初审的参考之一,可以甄别文章中明显的不规范引用或抄袭剽窃,但是评价文章的学术水平不能完全依赖它。因为论著即便重复50%也并不意味着一定没有原创性,只要浏览一下世界上经济发展研究中拉美学派的代表性成果,就可以明了这一点。把希望完全寄托于机器系统,那是简单化、懒政和不负责任的行为。学术的创获还得通过同行评议来认定。

对于同行评议,国际上有不少争议,但它仍然是保障学术发展的基本措施。欧美的学术期刊的主编和编辑多是由学科内有名的学者担任,有创见的文章容易受到保护,然后编辑请学有所长的小同行进行评议,最后由编辑决定文章录用与否。这种同行评议的效率和可靠运作有赖于学者们的自律和尽责,评议论文认真与否也会被记录在册。国内的学术期刊运作与国际上的学术期刊不同,可称为编辑部主导模式,这是基于我国国情(学者们审稿不认真,也不大愿意做服务工作,因为服务工作未像欧美那样列入学术绩效考核体系)的一种运作模式;我们的地理期刊论文绝大多数也是经过同行评议才能发表,认真履行同行评议的职责至关重要。国内一些新创刊的学术期刊开始采用国际上的运作模式,南京农业大学创办的英文期刊《Horticulture Research》(园艺研究)就是杰出代表,其论文平均被引用率一度冲到学科第一。所以新创学术期刊应当尝试采用国际上的通行模式,真正发挥主编、编辑和编委在学术把关中的重要作用和自觉性。

6  小结

学术积累和传承是学术创新的基础,两者相互作用,学术便稳步前进。学术积累和传承要靠高等教育和学者们基于学术史意识的良好引证行为来实现。否则我们的学术积累就会大打折扣。学术文化是民族文化的高端部分,对文化自信至关重要。

诚实地引证同行的研究成果是学术研究的基本规范之一。这也是文献计量学研究发挥作用的前提条件之一。由于许多学人未能诚实地引用同行成果,才会出现我们学术观点不知道谁是最初提出者的尴尬局面。历史地看,我们并非一个没有引证文化的民族。要改变这种状况需要多方面的努力。

要改变不诚实引证带来的学术“自伤”等问题,以及引证外向化、圈子化、单位化、期刊论文化的问题,首先需要学者从文化自信的高度来对待学术引证问题。然后才可能增强学术史意识,改变传统的引证文化,诚实地引证。这是真学术的自然要求,也是学术研究在形式上的最低要求。

在研究生教育中,需要针对性开设学术规范与学术写作课,以此引导学术新人遵守学术规范,诚实地引证文献,并将学术规范内化到其日常的学术工作中。

其实,在自律机制无法达到预期目标的时候,还需要调用他律机制,认真对待违反学术规范的学术不端行为,并有区别地给予适当的处罚。最好是在科技部门建立专门的学术不端处理机构。在他律方面,期刊主编和编辑也起着协调和把关的作用。学术期刊要办得好,期刊编辑要发挥主观能动性,提出新的论题并引导学科发展的方向,更主要地还是依赖于作为学者的我们,依赖于我们提供的同行评议意见。在国际上同行评议虽然受到诟病,但仍然是保证论著学术品质的重要基础,目前为止还没有发现更好的制度可以替代同行评议制度。

因此,学术的传承、积累和发展的根本在于学者:认真规范地写作,诚实地引证文献,审慎地评议稿件和项目并提出建设性意见,从我做起,做小事做起,在此基础上才能实现学术的传承和创新。


作者简介 

汤茂林,1967年生,南京师范大学地理学教授,著有《区域与城市发展论》(合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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