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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国说不说中文都会是一个大问题

荣筱箐 假装在纽约 2019-04-06

前不久有一条新闻很耸动,说是美国加州IASCO飞行学校的一名中国学员,因为英文不好而被教官强行绑架送到机场,对方试图强行把他送回中国。


这件事到底是真的“绑架”还是只是沟通误会似乎还没有定论,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这是一场因为语言而引发的冲突。



在美国这样的移民国家,语言引发的冲突其实常常发生。


同样是最近,在纽约的光天化日下,两个客人用西班牙语在一家快餐店点餐,服务员用西班牙语回应。在纽约这个四分之一居民在外国出生、居民使用的语言高达800多种的城市里,这一幕本来稀松平常,谁知那天却引起了轩然大波。


一个白人男子当场发飙,指责服务员挣美国的钱却不说英语,还威胁要打电话给移民执法机构把她抓走遣返。


此后没几天,在蒙大拿州,两名顾客到便利店买东西,边排队边用西班牙语聊天,竟然招来警察让他们出示身份证。


两人质问原因,警察说:因为你们在说西班牙语,而这个地区很少有人说西班牙语。事实上,这两个人都是美国公民。


与西欧很多国家强调移民同化的路子不同,美国在很长一段时间里都牢记着19世纪前后100多年里白人对印第安人的文化同化遭遇的惨败和因此引来的后世非议,美国各级政府也都尽量为移民保存各自的宗教文化和语言提供方便,纽约甚至制定了法律要求政府部门为不说英语的人提供翻译。


但是,这些在川普入主白宫后显然已经发生了一百八十度的逆转,这让我有点担心下一个被查问身份的会不会是我自己。


我英文还算是流利,事实上,在美国生活多年以后,在很多情况下,说、甚至写中文对我来说已经不再明显比英文更轻松,但我至今保持着在美国跟中国人说中文的习惯,即使对方也同样英文流利,除非对方根本不会中文。


最开始这是一种本能反应,但经年累月就变成了一种刻意的选择。这不仅是因为来自同一种母语里的共同基因能迅速拉近两个陌生人的距离,更是因为我担心一旦放弃了这种刻意的努力,我很快就会迷失在语言的夹层里进退维谷,就像科幻电影里被吸进时间的褶皱里那样,终其一生找不着北。


即使不说外语的人,大概也不难体会这是一种怎样的感觉,如今这个人口急剧流动的时代,谁还没点乡音无改鬓毛衰的感慨?那些漂在大城市的打工族,过不了多久就都说上了流利的普通话,但要是见了老乡还说普通话,肯定会被当成搭错了筋;要是回到家乡,在爹妈面前还拽普通话,那就难免招来一顿爆锤。


但真正到鬓毛衰时还能保持乡音无改却并不是容易的事。比如贾樟柯的电影里,从一开始山西方言撑满全场到后来其他方言甚至英语混杂乱入的变化过程,其实也是导演自己从初离家乡闯荡江湖的北漂到定居北京的知名大导的转换过程。


2017年搬回老家汾阳之前很长一段时间,人们在他的电影里看到的已经不再是故乡,而只是对故乡的回望了。他自己在新书《贾想 II:贾樟柯电影手记 2008—2016》中描述一次回乡过年参加高中同学聚会的感受时也承认:想调侃几句,却一时找不到合适的乡音。


语言并不能准确地映射灵魂,相对于赤裸的思想,它毕竟是一种外在的修饰,所以文不如其人的例子多得是。但我坚信,人如果有可能在语言里遇见不装不做的真实的自己,那只可能是在母语里。


一种新的语言往往可以带你另辟蹊径,用一些在母语里找不到匹配的词汇,帮你捕捉到那些在母语里不存在的情感和认知维度,那种神奇的感觉能让你变成掉进兔子洞里的爱丽丝,游走于一个全新的世界,见识不同的风景,享受单一语言无法给予的自由。


但学外语本身就是对别人的模仿,模仿他们的口音,表情、动作、文化,然后,无可避免的,是他们的思维。就像乔治.奥威尔在1946年发表的杂文《政治和语言》里所说的:如果思想可以侵害(corrupts)语言,语言也可以侵害思想。” 


当你开始用另外一种语言生活和思考的时候,那个真实的你就开始处于变化之中,先是潜移默化,直到有一天你可能会突然发现自己已经面目全非。


虽说人本来就无时无刻不处于变化之中,年龄、学识和阅历经年累积都可能让人面目全非,但中文和英文之间长久以来的不对等关系给这种语言带来的改变蒙上的强制色彩,一直让我心有不甘。


我并不觉得中文就是世界上最美的语言,英语的简洁明快之美中文就无法匹敌,它就事论事直观精确,虽说正式公函里开头的“Dear”并不是给亲爱的人,结尾的“Sincerely” 也并不显得真诚,英语给虚情假意留出的空间还是比汉语少得多。


但中文仍然是世界上最能打动我的语言,家园落日母亲山河这些词带给我的如电击般的感动,没有任何一个英文词能够做到。


当在英语表达中不得不把爱情统称做“love”思念统称做“miss”故乡统称做“home”时,我总会扼腕叹息。这就像世界上最好吃的永远是小时候妈妈煮的菜,任何的添油加醋或偷工减料都会让你皱眉,一个英语母语的人学汉语时恐怕也有这种感觉。


但学英语和学汉语是两种截然不同的经历,老外到中国只要会说句你好就能招来一片中文不错的赞誉,中国人到美国用英语长篇大论都被当作理所应当;老外到中国跟中国人说中文,对方都会贴心的自动放慢语速,中国人来美国跟老外说英文,语速稍慢半拍别人就会觉得你脑子不好使。


很多如今五六十岁的美国出生华人一句中文都不会,因为他们父母那整整一代人都禁止孩子说中文,以为只要这样就能被美国社会所接受,当然结果还是事与愿违。


这种情况后来有所改变,中文学校如今在美国也算遍地开花,华人子弟大都开始从小被父母要求学中文 。美国人学中文的人数也比以前有所增加,只是远远没到中国媒体宣传的争相的程度。


但现在,在公共场合不说英文已经开始被视为异端,谁知道将来会不会再回到那个移民为了自保都自弃母语的时代。


其实即使在今天,生活在美国的华人里也有很多主动选择了放弃母语,一门心思拥抱英文,或是出于谋生所需,或是出于更深层次无法对外人道的原因。但这种主动并不是说其中就没有痛苦。


只以英文写作的小说家李翊云在去年的一期《纽约客》上以《说话就失言》 (To Speak Is to Blunder) 为题分享了她自己如何试图通过投身英文来忘记或改写过去的记忆,以及这种选择给她带来的痛苦。


我以如此坚定的态度抛弃中文的那种决绝简直就是自杀,她写道,当你用一种领养的语言来回忆时,记忆本身就被划了分界线,之前的事可以是别人的生活,甚至也可能就是编的。


而我自己,虽说平日也用英文写点报刊文章、做中译英的翻译赚点零花钱,跟英语保持着相敬如宾的实用婚姻,却一直不愿意全心全意委身于这种语言。我半推半就、首鼠两端,说到底大概也就是为了不在记忆中划上那道线,假装我没有抛弃从前的记忆,或者被那些记忆所抛弃。


当然,这仅仅也就是假装而已。所谓乡音无改其实不代表什么,任何长久漂泊在外的人回乡探亲时都会发现:你说着家乡话,却没法跟身边的人沟通,共同的话题早不在了,因为你早已成了异乡人。


但紧抱着母语不撒手也还是有些实用的功效。1990年,寄居斯德哥尔摩的北岛写下了一首诗叫《乡音》,头一句是:我对着镜子说中文


或许到最后,对于漂泊异乡的人来说,也只有靠着乡音的引领,才能认出镜子里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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