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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文|“枫桥经验与基层治理现代化”主题征文公告

上海市法学会 上海市法学会 东方法学 2023-03-25

20世纪60年代初,浙江省绍兴市诸暨县枫桥镇干部群众创造了“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实现捕人少,治安好”的“枫桥经验”。毛泽东同志在1963年11月批示“要各地仿效,经过试点,推广去做”。2003年11月,时任浙江省委书记习近平同志在浙江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枫桥经验”40周年大会上明确提出,要牢固树立“发展是硬道理、稳定是硬任务”的政治意识,充分珍惜“枫桥经验”,大力推广“枫桥经验”,不断创新“枫桥经验”,切实维护社会稳定。2013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就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充分认识“枫桥经验”的重大意义,发扬优良作风,适应时代要求,创新工作方法,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和问题,把“枫桥经验”坚持好、发展好,把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好、贯彻好。

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坚持和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自觉践行人民城市理念,全面提升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水平,更好地向世界展示中国式现代化的光明前景,上海市法学会联合“枫桥经验”发源地的绍兴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中共诸暨市委党校,共同发起“枫桥经验与基层治理现代化”主题征文活动,欢迎广大理论界与实务界人士积极投稿参赛。

一、参考选题

党的二十大即将召开,请参赛作者在认真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基础上,根据“枫桥经验与基层治理现代化”征文主题自行选题,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参考选题方向:

1.新时代“枫桥经验”与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2.新时代“枫桥经验”与人民城市建设

3.新时代“枫桥经验”与企业合规

4.中国式基层治理的理论与实践

5.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基层实践

6.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展开

7.共同富裕语境下的基层治理

8.基层营商环境建设

9.平安社区的空间营造

10.基层治理数智化转型

11.指向治理的社会再组织

12.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理论再构

13.基层品牌治理项目的可持续运营

14.让人民更有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实现路径

15.中国式现代化的人类命运共同价值

二、征稿对象

实务界和理论界有志于“枫桥经验与基层治理现代化”研究的学者、实务专家、全国在读博、硕士研究生或其他有志于该选题的专业研究者。

三、投稿要求

(一)论文必须为原创作品,而且未公开发表。

(二)论文应论点明确、论证清晰、逻辑严谨、结构完整,属法学研究学术成果。

(三)投稿者应遵守学术规范、坚守学术诚信、维护学术尊严、自觉抵制学术不端行为,严禁抄袭,违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评资格并函告有关单位。

(四)投稿论文字数要求10000字以上(含摘要、关键词、目录、正文和引注等所有文字)。

(五)请严格按照上海市法学会《上海法学研究》集刊注释格式体例排版(见附件1),以“姓名+论文题目”命名文档。

(六)投稿者须在文末注明姓名、单位、职称职务、通信地址、联络方式。

(七)来稿时须附出版授权书(见附件2),需将授权书打印签字后转PDF或拍照附于文后,否则将不予参评、刊用。

(八)每位作者投稿论文只能提交一篇。因人手所限,只接受电子邮箱投稿,如5个月内没有确认采用,可自行处理。

四、论文提交

2022年12月31日前将参赛论文及出版授权书的电子版以附件形式发送至邮箱fxhbjb@vip.163.com(邮件标题注明“枫桥经验与基层治理现代化”主题征文投稿字样)。

五、奖项设置

本次征文将通过专家评选,遴选出一等奖3篇、二等奖6篇、三等奖9篇以及优秀奖若干篇,获奖论文由《上海法学研究》集刊安排出版专卷《枫桥经验与基层治理现代化》。特别优秀的作者可邀请参加上海市法学会主承办的相关学术活动和合规系列知识视频拍摄;特别优秀的论文推荐《东方法学》刊发。

附件1:《上海法学研究》集刊注释体例

附件2:出版授权书


上海市法学会

绍兴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中共诸暨市委党校

2022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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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附件二



责任编辑:孙建伟   金惠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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