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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物导读】《互联网法治》2022年第2期内容集锦

《互联网法治》 互联网法治研究 2024-01-09


《互联网法治》2022年第2期得到江西省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杭州互联网法院、广州互联网法院、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等法院系统领导专家,上海哔哩哔哩科技有限公司、抖音集团等企业专家,西南政法大学等高校青年学者的大力支持。




互联网司法与数字治理现代化


从司法裁判角度看平台责任体系的建构路径

广州互联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 田绘


摘  要:网络空间治理是社会治理的重要方面,而网络平台是网络空间治理的重要力量。促进平台经济的规范发展,司法在其职责范围内无疑能够彰显重要作用。对于大型网络平台的责任,法律规定要及时跟进,司法裁判更应当在充分了解把握其业务特征,特别是各种新技术新业态的发展模式,理顺各方法律关系的基础上,先行探索,通过具体案件的依法裁判,明晰各方主体的权利义务,做到既发挥平台治理的积极性,又强化平台的主体责任,从而助推平台经济的规范、健康和持续发展。

关键词:司法裁判;平台责任;法治原则


网络纠纷综合治理的实践与探索

——以长宁法院互联网审判为样本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互联网审判庭


摘  要:随着互联网技术的飞速发展,网络社会早已成为与现实社会同等重要的新空间,并与现实空间在边界上不断融合。相应地,网络空间治理已成为国家治理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本文重点探讨长宁法院互联网审判的落地与成长,总结四年多来该院从专业审判、规则引领、学术融合等角度探索构建互联网纠纷专项审理模式的实践经验,以期为护航互联网经济健康发展、推动网络空间综合治理水平不断提升提供可借鉴的思路。

关键词:诉讼平台建设;在线诉讼规则;网络空间法治化治理


视频平台的法律责任边界探析

上海哔哩哔哩科技有限公司法务部总经理 刘  楠  上海哔哩哔哩科技有限公司法务经理  唐  朦


摘  要:对视频平台版权治理的探讨应回归现行法律框架,具体认定视频平台版权保护的责任边界。“红旗原则”的适用随着视频类型的丰富进行动态调整有其合理性,但应当维持在合理限度内,避免损害用户利益。“通知删除规则”作为平台责任的基石,在平台版权治理中仍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要求平台承担前置审核义务既无法律依据,也不具有可操作性。平台采用的商业模式只要不和特定作品挂钩,就不应一般性地提高平台的注意义务。算法推荐不针对特定作品,不能仅因平台采用算法推荐技术就笼统地提高平台注意义务,并且算法推荐与算法过滤不应混为一谈,现有算法推荐技术客观上也无法应用于版权过滤。明晰平台责任的边界,需要司法加强引导、多方合作共赢和平台充分自治。

关键词:视频平台;版权保护;注意义务;法律责任


算法的应用场景、法律问题与治理建议

抖音集团诉讼法务总监 刘莹莹


摘  要:随着算法技术的广泛运用,算法技术引发了一系列新的法律问题。实践中,在个人信息保护、算法歧视规制、知识产权保护等领域,算法治理遇到了诸多困难和挑战。平台在平衡各方面利益的过程中,需充分考虑技术特点。算法治理应深入分析技术手段的可行性与局限性,以此合理界定平台责任的边界。对算法问题应当有所区分,避免算法责任的泛化,使算法应用的合法性、合理性、安全性不断提高。同时,企业披露算法应避免“一刀切”,要综合考虑算法解释成本、商业秘密保护、算法安全、平台秩序维护等问题。在算法的司法治理层面,应关注产业发展空间,为产业解决问题留下充足的时间和空间。

关键词:算法应用场景;算法技术;算法治理



数字时代企业商誉司法保护

典型案例评析专栏(下)


【编者按】数字时代,信息传播更加广泛,技术发展更加迅猛。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下,企业积累的商誉作为一种无形资产也更容易受到侵害,商誉保护问题愈发复杂。在此背景下,企业商誉司法保护问题呈现出以下新特点:一是互联网传播具有即时性、广泛性等特点,这种特点能给企业带来营销红利,但也给司法实践带来如何明晰表达自由与商誉侵权的边界难题;二是企业之间竞争加剧,恶意诽谤竞争对手的行为在法律适用中面临着商誉侵权与不正当竞争两种截然不同的审判思路。

杭州互联网法院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系统观念、法治思维,为回应上述司法难题,通过审理一批填补空白、确立规则的典型案件,发挥司法裁判规范引领功能,全面提升商誉司法保护水平,不断优化稳定、透明、公平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有力服务与保障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助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本刊现选取该院10件已审结的典型案例予以刊发,供读者参考研究。

本期编发以下5篇案例:

★《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传统技艺代表项目的企业商誉保护》

沙丽,杭州互联网法院互联网审判第二庭庭长

★《直播间谩骂场景下各主体的行为定性》

柯敏杰,杭州互联网法院互联网审判第一庭法官

★《网上片面公布裁判文书是否构成名誉权侵权的认定》

何淼,杭州互联网法院办公室(研究中心)法官

★《惩罚性赔偿的适用》

张翀,杭州互联网法院互联网审判第二庭法官

★《网络“榜单”侵权的认定》

赵溪,杭州互联网法院互联网审判第一庭法官


智慧司法

“141”基层治理体系重塑:

数字化应用与模型嵌入

——基于富阳区破产府院联动数字化改革实证研究

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

党组书记、院长  余文玲

民四庭副庭长  黄赛琼

综合办公室法官  金叶群


摘  要:“141”基层治理体系是浙江省社会治理的特色品牌,其运行虽有成效,但仍存在问题,需要贯通和重塑。破产作为矛盾叠加体,折射出如金融、房地产等不同的行业问题,是社会治理的分支和缩影。本文以富阳区破产府院联动数字化改革的实践为蓝本,研究大数据、区块链在司法领域的应用,探索搭建以人民为中心,以共享、安全、稳定为原则,以信号为指令的破产府院联动数字化孪生系统,建立常态化、制度化、智能化府院协同机制,从而推动矛盾的分类、依法和协同化解。将破产府院联动数字化改革成果与“141”基层治理体系进行融通和复制,形成集风险预警与创新治理于一体的全流程数字治理模型,以期达到社会治理源头性、系统性和精准性的目的,最终实现社会整体智治。

关键词:“141”体系;府院联动机制;数字化;治理模型


繁简分流制度下裁判文书自动生成

智能化的路径优化

——以法官中心主义为侧重

江西省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研究室副主任 王  婷


摘  要:裁判文书自动生成机制是裁判文书繁简分流改革的重要举措,也是解放法官生产力和提升司法裁判效率的有效手段。司法智能技术的迭代升级给裁判文书自动生成智能化提供了技术支持,从法官中心主义的视角研究裁判文书自动生成智能化,体现了人本主义的指导思想,也符合司法裁判逻辑思维的形成规律。本文从现行四种具有代表性的裁判文书自动生成智能化机制入手,通过实证研究,初步得到以法官需求侧为中心,结合案件繁简分流改革成果进行裁判文书自动生成智能化算法设计和模型架构的基本结论。依托法官中心主义理论,对简案裁判文书、繁案裁判文书和裁判文书同质化内容及个性化内容智能编辑生成的模型进行搭建,以期有效释放裁判文书自动生成智能化效能。

关键词:繁简分流;自动生成;法官中心;智能化


个人信息保护

案件执行信息的处理与个人隐私保护

“互联网案件审判研究”课题组:

互联网法治研究院(杭州)秘书长 侍孝祥

互联网法治研究院(杭州)办公室主任 王镭

互联网法治研究院(杭州)办公室副主任 郑聪聪


摘  要:随着我国信用社会建立进程的推进,社会信用体系日渐完善,案件执行信息的公开已成常态。案件执行信息系公开信息,不适用私密信息的法律保护;但对此类信息的收集、使用、加工等处理行为切不可仅依信息处理者的意愿而为之。案件执行信息处理的合法性判定首先应对涉案处理行为是否符合公开信息处理的法定要求作出判断。此种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信息系合法公开、事前征得个人同意、不侵害个人重大权益、不违背社会公德以及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等。同时可对征信机构的资质、与个人签署的协议内容等予以综合考量,审慎判定案件执行信息的处理行为是否合法合规。

关键词:案件执行信息;公开信息;隐私保护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实质解读与规范意涵

——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为例

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 钱 龙

摘  要:在学理上,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属于违法阻却提示要素,其作用在于提示可能存在出罪事由,而非为行为提供违法性依据;在司法实践中,部门规章中可作为出罪事由的条款十分有限,加之空白罪状的恣意适用与虚置,部门规章已难以发挥实质出罪作用;随着前置规范体系的不断完善,《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完全可以取代部门规章发挥实质出罪作用,部门规章于前置规范体系中难掩尴尬处境,应当适时退出“国家有关规定”的舞台。

关键词: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前置规范;空白罪状;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数据确权的反思及其替代方案

广西桂海天律师事务所律师  何金海


摘  要:数据权属是数字经济时代发展进程中的重要问题。国内关于数据权属的大讨论中,呈现出数据权属一元论、二元论及多元论等确权论论述,但均存在逻辑障碍。物权、债权、人格权及知识产权等传统框架均无法完全符合数据多元权益保护的需求,业界尚未就数据权属问题达成共识,进而引发对数据确权理论的反思。数据权属所意欲解决的问题超出了其能力范畴,学理上,确权论呈现瓦解之趋势,超越数据确权的论述日渐兴盛。为降低数据权属争议对数字经济发展进程的负面影响,应着力寻找数据权属的替代方案。国内数据权属讨论之目的已扩大至数字秩序的构建,而数字秩序构建的本质在于对国家、社会、个人和企业等多主体的“数上权益”进行分类保护。立法组织模式上,应设置 “统领类规范+多元类规范”“权利类规范+行为类规范”“私法类规范+公法类规范”,为数字活动秩序提供法律供给。

关键词:数字经济;数据确权;权属争议;数据利用;替代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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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牛   斐

校对:周毅晶 

编辑:徐静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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