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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云南多地发布疫情防控最新通告!

都市时报 2022-10-08

近期云南多个州市发布了关于调整来(返)当地人员健康管理措施的通告和健康提示一起来看看


昆明发布关于调整来(返)昆人员健康管理措施的通告!

(点击链接查看详情↑)


中共西双版纳州委  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

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

领导小组指挥部

通  告

第13号


关于调整西双版纳州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当前,全州疫情形势严峻复杂,为严防疫情扩散蔓延,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变化,现将离开西双版纳州防控措施调整如下:


一、自2022年10月4日14∶00起,非必要不离州,离州人员需进行5天健康监测,期间开展3次核酸检测(每次间隔24小时及以上),结果均为阴性,且无发热、干咳、嗅觉丧失、肌肉酸痛等症状方可离开。有外出就医、奔丧和其他特殊需求的居民,需由所在村(社区)核实情况后上报县(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并持有24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密接、密接的密接,高风险、中风险、静态管理区域及涉疫风险人员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自2022年10月5日起,景洪市主城区连续3天开展区域全员核酸检测,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三、2022年9月22日以来已离开西双版纳州人员,请立即向当地社区或疫情防控部门报备,积极配合落实相关疫情防控措施。


西双版纳州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2年10月4日


附:西双版纳州各疫情防控指挥部咨询电话

西双版纳州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0691—2121835

景洪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0691—3069907、3069908

勐海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0691—5125766、5127068

勐腊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0691—8120900、8120920


关于调整入(返)玉人员健康管理措施的通告


目前,国内、省内疫情形势依然严峻,为落实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应对疫情发展的新形势,根据专家研判意见,对入(返)玉防控措施进行了适当调整,现将最新防控措施通告如下:


一、所有入(返)玉人员须提前24小时通过电话等方式向目的地村(社区)报备或所在单位报告。密切关注本人入(返)玉前7天内行程动态,若收到疫情防控相关部门提醒电话和短信,或健康码变为“红码”“黄码”,请立即向所在村(社区)及单位、入住酒店或当地指挥部报备、报告,并配合做好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已在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应积极配合属地疫情防控要求,暂缓入(返)玉。


二、重点涉疫地区入(返)玉管控要求


(一)西双版纳入(返)玉人员健康管理措施:即日起,对9月22日—28日有西双版纳旅居史的入(返)玉人员,实行“3天2检”健康管理措施。对9月29日以来有西双版纳旅居史的入(返)玉人员,实行“3+4”健康管理措施(3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4天居家健康监测),不具备居家健康监测条件的,实行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二)即日起,对7天内有内蒙古旅居史的入(返)玉人员,实行7天集中隔离健康管理措施;按照填平补齐原则,管理期限自离开内蒙古之日起计算。


(三)对7天内有西藏、新疆、贵州旅居史的入(返)玉人员,继续实行7天集中隔离健康管理措施。


(四)对7天内有四川旅居史的入(返)玉人员,继续实行“3+4”健康管理措施(3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4天居家健康监测),不具备居家健康监测条件的,实行7天集中隔离。


三、对来自省外、省内高中风险地区、红黄码人员,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管控。高风险区、红码人员,实行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中风险区、黄码人员实行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如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其他低风险地区实行“3天2检”。


四、除上述地区外,7日内有省外和省内除西双版纳外的边境县(市)旅居史入(返)玉人员,入玉后实行“3天2检”健康管理措施,已做“落地检”的入(返)玉人员,间隔24小时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并做好个人健康监测。


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不主动报备、隐瞒行踪、不配合相关健康管理措施的入(返)玉人员,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以上健康管理措施将根据疫情形势,适时进行动态调整。


玉溪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2年10月4日


楚雄州委州政府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

领导小组指挥部发布最新

关于调整来返楚人员健康管理措施的通告

最新通告如下

↓↓↓


目前,国内、省内疫情形势依然严峻,为落实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疫情防控措施,应对疫情发展的新形势,现将调整后的来返楚人员健康管理最新防控措施通告如下:


一、所有来返楚人员须提前通过“威楚报备”小程序或电话方式向目的地县市、乡镇、单位、社区(村)报备。


二、西双版纳来返楚人员健康管理措施按照州疫情防控指挥部第49号公告执行。即:自10月4日起,对9月24日以来有西双版纳州勐海县旅居史的来返楚人员,执行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管理时间自离开勐海县算起,对超过7天的人员实行3天2检;对9月24日以来有西双版纳州景洪市、勐腊县旅居史的来返楚人员,执行“3+4”(3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4天居家健康监测)管控措施,管理期限自离开西双版纳州算起,不具备居家健康监测条件的,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对超过7天的人员实行3天2检。


三、即日起,对7天内有内蒙古旅居史的来返楚人员,实行7天集中隔离健康管理措施;按照填平补齐原则,管理期限自离开内蒙古之日起计算。


四、对近7天内有西藏、新疆、贵州旅居史的来返楚人员,继续实行7天集中隔离健康管理措施。


五、对近7天内有四川旅居史的来返楚人员,继续实行“3+4”健康管理措施(3天集中隔离+4天居家健康监测),不具备居家健康监测条件的,实行7天集中隔离。


六、对来自全国高中风险地区、红黄码人员,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管控。


七、根据当前疫情防控需要,楚雄州楚雄市、南华县外人员非必要不前往楚雄市、南华县,确需要前往的,需提前了解目的地疫情防控政策,提前24小时向2个县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进行报备,主动配合落实相关防疫要求。


八、除上述地区外,近7日内有省外旅居史的来返楚人员,入楚后实行3天2检健康管理措施,已做“落地检”的来返楚人员,间隔24小时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并做好个人健康监测。


九、请广大人民群众非必要不前往有本土疫情发生的地区。非必要不跨州(市)出行,如确需出行,请提前了解目的地疫情防控政策,主动配合落实相关防疫要求,出行途中全程做好个人防护。


十、请广大人民群众自觉遵守《公民防疫基本行为准则》,履行好个人健康第一责任人责任,进入公共场所和人员聚集地方积极配合完成扫验“健康码、行程卡、场所码”,宾馆、酒店、旅游景区等公共场所主动出示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保持规范佩戴口罩、注意个人卫生、保持社交距离等良好健康习惯。如出现发热、咳嗽、咽痛等症状,务必做好个人防护及时到就近发热门诊就诊,就诊途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自本通告下发之日起,楚新防指〔2022〕15号(第48号通告)不再执行。以上防控措施根据疫情进展、防控需要适时进行动态调整。 


楚雄州疫情防控指挥部咨询电话

楚雄市 0878—3213989

姚安县 0878—5717197

禄丰市 0878—4122022

大姚县 0878—6222341

双柏县 0878—7722428

永仁县 0878—6044204

牟定县 0878—5392662

元谋县 0878—6081275

南华县 0878—7221806

武定县 0878—8711281


楚雄州委州政府应对新冠肺炎疫情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2年10月4日


大理州

关于加强西双版纳州入(返)大理州人员

健康管理服务工作的通告


近日,西双版纳州疫情形势复杂严峻。为严防疫情输入和传播,保护广大游客和群众健康,经研究,现就加强西双版纳州入(返)大理州人员健康管理服务工作通告如下:


一、对7天内有西双版纳州勐海县、景洪市旅居史的入(返)州人员,执行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在集中隔离第1、2、3、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管理期限自离开勐海县、景洪市算起。


二、对7天内有西双版纳州勐腊县旅居史的入(返)州人员,执行5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开展5次核酸检测,每次间隔24小时。管理期限自离开勐腊县算起,不具备居家健康监测条件的,进行集中隔离。


三、请广大群众密切关注国内、省内疫情形势,国庆假日期间尽量减少跨州(市)出行,非必要不前往国内高、中、低风险地区。主动配合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做好个人防护,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社交距离。如有发热等异常症状,及时就近到发热门诊诊治,途中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此前有关规定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


大理州应对新冠肺炎疫情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2年10月3日


普洱市

关于近期有西双版纳州旅居史

入(返)普人员立即进行报备的通告


当前,国内疫情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为进一步降低新冠肺炎疫情隐匿传播风险,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请2022年9月22日以来有西双版纳州旅居史的入(返)普人员,立即向所在村(社区)或疫情防控部门报备,并积极配合开展健康管理、核酸检测等相关疫情防控措施。


不主动报备、隐瞒行踪、不配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入(返)普人员,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普洱市委市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2年10月3日


普洱市各县(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咨询电话

普洱市:0879-2189992

思茅区:0879-2851118

宁洱县:0879-3235330

墨江县:0879-4235667

景东县:0879-6228826

景谷县:0879-5229166

镇沅县:0879-3037686

江城县:0879-3827775

孟连县:0879-8725372

澜沧县:0879-7221248

西盟县:0879-8343949


红河州

关于近期有西双版纳州旅居史

入(返)红河州人员立即进行报备的通告


当前,国内疫情形势依然严峻复杂,部分地区仍呈快速增长态势,疫情防控压力不断增加。为严防疫情输入扩散,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变化,请2022年9月19日以来有西双版纳州旅居史的来(返)红河州人员,立即向所在社区或疫情防控部门报备,积极配合开展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相关疫情防控措施。


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不主动报备、隐瞒行踪、不配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来(返)红河州人员,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红河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2年10月3日


怒江州

关于进一步加强

西双版纳州等涉疫地区健康管理的通告


根据目前疫情严峻形势,为进一步严防疫情输入,筑牢疫情防控防线,确保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2022年9月22日以来有西双版纳州等省内涉疫州市旅居史来返怒江州人员,立即向所在乡镇(街道)或县市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进行报备,认真落实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相关疫情防控措施。


二、对9月22日至28日有西双版纳州旅居史来返怒江州人员,采取核酸检测“3天2检”措施。对9月29日以来有西双版纳州旅居史来返怒江州人员,采取“3+4”防控措施(3天集中医学隔离观察+4天居家健康监测),管理期限自离开西双版纳州算起,不具备居家健康监测条件的,进行集中医学隔离观察。


三、即日起,有西双版纳州等省内涉疫州市旅居史来返怒江州人员需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提前24小时通过“怒江健康宝”报备平台报备审批,若审核未通过,要按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或调整来返怒江州行程。对瞒报行程、不主动报备、不配合防控措施的人员一经查实将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请来返怒江州人员及时关注9月27日《怒江州疾控中心最新健康提示》。


怒江州应对疫情工作

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2年10月3日


各县市指挥部咨询电话:泸水市  0886—3898977福贡县  0886—3411508贡山县  0886—3511979兰坪县  0886—3211369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

依然严峻复杂

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


来源:综合各州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疾控中心编辑:张雨馨审核:彭德光终审:许建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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