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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犬疫苗回扣20元/支。长春长生卷入行贿案!曾贿赂4省21人……

华辩网 2020-02-19

正文


中国裁判文书网,如实记录了引发轩然大波的长春长生这些年快速发展背后的阴暗面。


仅可查询到的公开判决显示,从2003年起,长春长生的狂犬、流感、水痘、甲肝、乙肝等多个疫苗产品卷入行贿案件,向21名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涉案地区有广东湛江、河南宁陵、福建邵武、安徽蒙城、安徽利辛、河南南阳、福建长乐、福建南平等地。


其中,行贿者既有长春长生本公司的工作人员,亦有代理公司广东立晖生物、河南生物技术研究所等代理机构和独立药代的身影。行贿地区相对固定,明码标价,行贿行为持续数年,受贿人员以防疫部门官员、工作人员和能够影响采购行为的医生(均为公立医院科主任或护士长)为主。


某种程度上,这21名受贿者或许解答了长春长生2017年年报中5.83亿元销售费用这笔神秘的开销。


21名受贿者详细受贿情况↓↓


 

狂犬疫苗回扣曾为20元/支


2016年10月27日,安徽省利辛县人民法院以行贿罪判处班某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此前,班某的身份为吉林长春长生原安徽区经理、江苏延申原安徽区经理、安徽瑞源生物医药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经检察机关查明的行贿始于2002年春节前后。


判决书显示,2002年到2003年,蒙城县防疫站站长万某及负责疫苗采购的陈某以每份甲肝疫苗0.5元的价格,收受长春长生安徽区经理班某某的回扣。2002年,蒙城县共接种甲肝疫苗8万份,2003年,接种甲肝疫苗4.7万份。而万某和陈某因此共同收受班某“好处费”6万元,万某分得4万,陈某分得2万。很快,班某的业务拓展到狂犬和乙肝疫苗。2006年,为感谢蒙城县防疫站站长万某在销售江苏延申的狂犬疫苗和大连汉信乙肝疫苗上的关照,班某送给万某3万元人民币。此后的2008年,班某又送给万某1万元。


班某的行贿不止于安徽蒙城,2012年10月,时任安徽省瑞源生物医药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的班某为销售人用狂犬疫苗,送给利辛县疾控中心办公室主任闫某人民币2000元;2013年7月26日,班某为销售疫苗,在成都参加中华预防医学会会议期间,再次送给闫某人民币3000元。


长春长生本公司工作人员为销售疫苗行贿并非孤例,从可查询到的判决结果来看,行贿自2002年起就开始,2010年更是出现本公司业务员用164000元收买一名县级防疫站站长的案例。


“自2010年6月份至2013年3月,购买水痘疫苗13600支,回扣比例为:5元/支;2015年6月-9月份购买狂犬疫苗4800支,回扣比例为20元/支。”


河南省睢县人民法院的一份一审刑事判决显示,长春长生业务员吴玉海为能“拿下”河南宁陵防疫站的水痘疫苗和狂犬疫苗订单,先后付给防疫站长王峰68000元和96000元“好处费”。


“给李某、宋某也是这个比例。”吴玉海称,长春长生自2014年开始向宁陵防疫站供应狂犬疫苗,由于当时供不应求,没有好处费。2015年市场上有竞争了,才有好处费。


新华社图


 

福建药代2年行贿27次


2014年7月到2016年9月,2年零2个月的时间,福建药代陈君明为销售长春长生的水痘疫苗、大流感疫苗、小流感育苗及兰州生物和民海的HIB疫苗,共向福建9名防疫方面的国家公务人员送出304715元最终经法院认定数额为29万元左右。行贿31次,其中为销售长春长生疫苗,共向8人行贿行为达到27次。


 

湛江业务员持续行贿7年


广东立晖生物业务员麦华桂是从2009年开始为销售长生疫苗行贿的。广东省湛江市赤坎区人民法院一审刑事判决书显示,2009年起,麦华桂开始密切接触疾控中心、医院儿保科主任、护士长等人。


2009年年初,为开拓徐某疾控中心的业务,麦华桂找到徐某疾控中心仓管员黄某。2009年徐某疾控中心在采购二类疫苗过程中选用了立晖公司代理的长生水痘、流感等疫苗产品。为感谢黄某的支持,麦华桂先后在2009年6月和12月来徐某联系业务时找到黄某,并分别送了1000元给黄某。


同一时间,麦华桂找到湛江市赤坎区妇幼保健院儿童保健科科主任梁某,希望梁某支持他的业务。2009年至2012年期间,湛江市赤坎区妇幼保健院在采购以及使用二类疫苗过程中选购和使用了立晖公司代理的长生水痘、流感、华北乙肝等疫苗产品。为感谢梁某的支持,这期间每个季度结束时麦华桂都会主动联系梁某,并送好处费给梁某。即从2009年第1季度至2012年第3季度,麦华桂每个季度送给梁某1000元,共计1.5万元。


麦华桂用同样的套路找到了湛江市妇幼保健院儿童保健科找到该科护士长龙某、湛江市赤坎区人民医院儿童保健科科主任罗某、湛江市赤坎区中医院计免室负责人王某,承诺事后会按照乙肝疫苗每支1.5元、水痘疫苗每支5元、流感疫苗每支3元的标准送好处费。2009年到2012年期间,湛江市妇幼保健院、湛江市赤坎区人民医院、湛江市赤坎区中医院在釆购以及使用二类疫苗过程中,均选购和使用了立晖公司代理的长生系列疫苗产品。麦华桂向龙某、罗某、王某分别送出了1.3万元、1.3万元和8000元。


媒体评论


新华社

让疫苗安全违法者倾家荡产!


涉事企业长生生物并非第一次出现问题。对疫苗这类全社会高度关注的行业,务必要建立行刑衔接制度,对违法违规企业“零容忍”,决不姑息纵容,建立带电的“高压线”。这就要求有关部门及时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制度,加大处罚力度,例如建立一次违法终生禁入行业等制度,让违法者倾家荡产,真正让制度发挥强大的震慑作用。


人民日报

一查到底,方可纾解疫苗焦虑


疫苗事关生命健康,质量安全容不得半点瑕疵,不能有一点侥幸。此次疫苗事件引来广泛关注之后,很多人在朋友圈晒出自家孩子的疫苗接种记录,可见公众对此事高度重视,也再一次提醒相关机构加强监管、提醒相关企业不要触碰“红线”。


光明网

“疫苗之王”,安全之殇,责任之重,人心之痛


如果说,长生生物近日留下的“未完待续”的问题——那25万支百白破问题疫苗部分流向了各地,已让很多家长无法淡定,纷纷翻起疫苗接种手册。那媒体和公众根据长生国企改制、股权信息、借壳上市等公开线索梳理的那些“不正常”情形,注定会将公众的怒火延烧到更广的领域。


“疫苗之王”,安全之殇。这连着的责任之重,这造成的人心之痛,都无法被抹去。都说“亡羊补牢”,也只有从防范到追责层面都及时、彻底地“补牢”,让反思补缺够得上抚慰和消弭问题疫苗带来的锥心之痛,才能避免类似问题再现。


来源:南方周末

转自:晓东、为你辩护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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