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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奸儿童令人发指!新加坡总统:应检讨强奸犯50岁免鞭刑法律

联合早报 新加坡鱼尾文 2023-02-15


近日几起涉及儿童的强奸案引起关注,新加坡总统哈莉玛呼吁检讨年满50岁强奸犯免受鞭刑的法律,指他们的残忍行径令受害者承受“一辈子的严重创伤”,讽刺的是,他们却得以逃过鞭刑带来的痛苦。


(示意图)


哈莉玛12月19日在脸书贴文,形容这一连串涉及儿童在家中被男亲属强奸的案件令人“极其不安与厌恶”。


她指出,强奸犯不应只因年满50岁就逃过鞭刑,他们残忍地让受害者一辈子承受严重创伤,还有不可磨灭的伤害。


在一些案件中,被告犯下强奸罪行时未满50岁,只不过案件之后才被揭发。“这项法律是时候该检讨了。我们有责任保护儿童,绝不能辜负他们。”


根据《刑事诉讼法》,女性、年过50岁的男性或已被判死刑者可免除鞭刑。高庭本月初宣判的一起案件中,50岁男子从继女11岁开始,持续六年多次强奸和性侵她,被判入狱28年,但因为年纪不必挨鞭。


不过,即使罪犯不符合鞭刑的条件,法庭仍有权酌情施予长达12个月的额外监禁期,以取代鞭刑。


哈莉玛透过贴文说,单靠严惩这些强奸犯并不足够,社会还须探讨通过其他方式保护儿童,避免他们落入狼爪。


“我担心可能有更多未通报的案件。我完全无法想象这些年幼的受害者,承受多大的痛苦与伤害。”


这些案件往往有着共同的特点。受害儿童的父亲、继父或其他男亲属,从受害者小时候就诱导他们以为这些变态的性侵行径是正常的。


许多受害者后来在学校上性教育课时,才明白这些行径是错误的,性侵者利用小孩的童真对他们下手。


哈莉玛说,一些受害者担心家庭破裂或失去经济支柱,不愿举报性侵者,一些则受到威胁和恐吓,只好哑忍。


新加坡最高法院(档案照)


国会近年曾数次提及

是否检讨鞭刑年龄上限


她希望新加坡应对家庭暴力的组织,如防止家庭暴力中心(PAVE)等与政府有关机构合作,探讨更好对策来保护儿童,免于在家中遭到性侵。


防止家庭暴力中心在贴文底下留言支持总统的观点,并写道:“虐待造成的创伤永远不会消失。因此,我们须竭尽所能保护儿童。”


国会近年数次提到检讨鞭刑年龄上限。武吉巴督区议员穆仁理去年9月指出,50岁的限制早在1900年制定,当时英国男性的预期寿命是47岁,与鞭刑的年龄上限相仿。时隔120多年,新加坡男性的预期寿命为80多岁,他因此关注目前的年龄限制是否仍适用。


内政部长兼律政部长尚穆根当时回应说,政府认为没必要提高年龄限制。涉及可施予鞭刑这类严重罪行而被捕的50岁以上男子,明显少于未满50岁的男子,法庭也有权判处额外的监禁期以取代鞭刑。


资深刑事律师陈其玉受访时说,早年立法的用意相信考虑到年满50岁男性的体格无法承受鞭刑,若要调整,须以科学的方式作出判断。


“近期的几起案件也未必反映出这类案件有所增加,可能与受害人更敢于举报、调查手法进步有关,应结合过去的趋势来全面检讨是否有必要加强刑罚。”


10多年来非礼数名男女孩童

68岁男子认罪却将免受鞭刑


一名接送被虐待和有特别需求孩童上学的司机到处找“猎物”来满足自己的变态欲望,除了非礼所接载的男女孩童,他也怂恿与他约会的女佣偷拍和发送孩童的猥亵照片给他,甚至对另一名女佣的雇主孩子犯案。



现年68岁的被告陈嘉里10多年来伺机找机会非礼男女孩童。(海峡时报)


控方斥责现年68岁的男子陈嘉里(译音,Tan Gary Alexander)在长达10多年的期间犯下极为恶劣的罪行,至少有七名孩童与五名成年女性受害。由于被告已年过50岁,按法律免受鞭刑,控方把替代打鞭的监刑考虑在内,要求法官判他坐牢介于12年九个月至14年九个月之间。


已婚并育有三个孩子的被告陈嘉里一共面对14项控状,包括非礼14岁以下孩童、给孩童看猥亵照片、侮辱女性尊严,以及抵触儿童与青少年法令等。他12月19日在国家法院认罪,法官将案件展期下判。


根据案情,2006年左右,被告与一名离婚妇女发生婚外情,他不时在情妇家过夜,然后趁机非礼情妇的女儿,女童当时未满五岁。


从2009年起,被告驾驶一辆七人座休旅车,为专门教育特需儿童的一家幼稚园与一所学校提供接送学生的服务。


2011年左右,被告开始接送一名患自闭症的男童上学,被告觉得男童可爱亲切。2013年至2014年间某一天,被告把当时四岁多的男童载到学校后,让男童与他坐在车上等候上课时间。被告趁机亲吻和非礼男童,并指导男童对他做出猥亵动作。


不久后,被告又一次逮着机会非礼同个男童。男童因患有自闭症,无法对别人说出被告所作所为。警方是在查案时,起获一张被告对男童犯罪的猥亵照片。


被告从2017年起为一家运输公司工作,负责载送儿童上下课,当中包括遭受家暴的受虐孩童。他在面试时声称自己工作态度积极,还承诺遵守公司针对如何与受虐儿童接触所定下的条例。


岂料,被告在载送一名八岁受虐女童时,数次借机非礼她。被告告诉女童他很想念和爱她,还问她是否也爱他。女童当时笑着表示不知道。被告也会给她看猥亵照片,并叫她别把两人之间所发生的事告诉他人。


同一期间,被告与数名女佣交友,并与至少一人有亲密关系。有一次,被告为一名女佣送饭,后者带着雇主的年幼女儿到停车场与他见面;女佣坐在一个角落用餐,被告主动帮她照顾女童,却趁机偷拍女童的裙底照和亲吻女童。


被告也怂恿两名女佣为他拍摄不同女童的私处照片,一名女佣照做,拍下雇主女儿、儿子与另一女童的各种角度的猥亵照,发送给被告。


2016年至2017年之间,被告在公共场所使用手机拍摄陌生女性的照片,其中包括五名女性与一名女孩的裙底视频。2017年初,遭被告非礼的受虐女童终于把所发生的事告诉家人,被告随后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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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黄贝盈、黄佩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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