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怕!一个女律师玩转一家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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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2200字,阅读需要4分钟。
01
2022年12月29日,微博“原野滨逊”发布了头条文章《小小新冠让合肥检察院地震,前法官阳性遭小三抛弃朋友圈实名举报》。
贴文透露的信息是:一名叫洪某元的资深检察官,在担任公职期间认识了一名比自己小十多岁的小美女李某。
当时的李某虽然只是个名不见经传的小律师,但因其有几分姿色,迷倒了洪某元检察官。
自此,两人经常在一起鬼混。
洪某元当时在检察院担任要职,妻子就不断去司法局和律师协会举报李某乱搞男女关系。
洪某元就利用资深检察官的身份,一一摆平,事情不了了之。
2016年,洪某元与其前妻离婚,与李某结为夫妻,李某成功上位。
李某婚后,想脱离原来的律师事务所自己干。洪某元就尽自己力量,帮助李某单独办起了律师事务所,李某成为负责人。
2018年,洪某元提前退休,更加利用自己人脉,和李梅一道经营好安徽态观律师事务所。
短短几年时间,李某和洪某元就凭借洪某元的人脉,把安徽态观律师事务所发展成为安徽合肥数一数二的律所,搬进了合肥政务区白天鹅国际商务中心A座11楼。
02
李某和洪某元成功的奥秘,就是将“人情链”和“利益链”伸进合肥的法院系统。
让人难以置信的是,其中一家包河法院,居然先后有三分之一的法官和书记员接受过该所的宴请和礼金。
等于是这个法院所有办案权的法官以及有主要的书记员都被李某的安徽态观律师事务所掌握。安徽态观律师事务所既操控相关案情,还可以打听办案工作秘密。
也就是说,这个包河法院实际上是李某说了算。
那看看这个包河法院是一家什么样的法院,下面是包河法院网站关于院情的介绍:
包河法院“是全省唯一收结案破4万件的法院,收结案数、员额法官人均收结案数均位居全省基层法院之首。收案数、结案数、员额法官人均结案数连续四年均位居全省基层法院之首”,
“我院作为全省法院系统唯一单位获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与最高法院联合表彰的“全国模范法院”荣誉称号,此外还获得“全国优秀法院”、“全国法院司法宣传工作突出的法院”等国家级称号。审理的全国首例阻挠住宅加装电梯施工案,入选“2021年度人民法院十大案件”、中央电视台《民法典进行时》开篇案例。”
03
不看不知道,一看真奇妙,这个包河法院竟然是安徽省法院系统一面旗帜。
不仅仅是安徽省基层法院的领头羊,还是安徽省法院系统唯一“全国模范法院”。
可是,“原野滨逊”头条文章清楚地说明发生新闻的主角是谁、发生的事情是什么以及发生的时间、发生的地点和发生的原因,即新闻5要素齐全,内容的真实性不用怀疑。
而且,“原野滨逊”头条文章《小小新冠让合肥检察院地震,前法官阳性遭小三抛弃朋友圈实名举报》已经发布快半个月了,整个合肥市法院系统特别是这个包河法院并没有出面否定,再一次证实文章的内容并没有虚构。
一方面,包河法院是官方认定的安徽省最优秀的法院,最讲公平正义的法院;另一方面,包河法院确确实实被女律师李某玩弄于纤纤玉手之中。
那么哪一种情况是真的?或者哪一种情况更符合事实真相呢?
难不成两种情况都是真的?两种情况都符合事实真相?
04
至于身为丈夫的洪某元为什么要举报曾经千娇百媚的李某,是因为一场新冠疫情将他拥有的所有美好击得粉碎。
2022年底解除疫情管控后,洪某元染上了新冠,连续三天高烧。
洪某元可能一贯养尊处优怕死的要命,再加上之前渲染新冠很厉害,洪某元情绪非常低落。
无奈之下,他邀请李某陪同他去医院接受治疗。可同样视新冠为洪水猛兽的李某哪里肯夫妻共患难,拒绝陪同。洪某元失望到了极点,只好独自去省医院就诊。
在治疗期间,洪某元因症状较重晕倒过。住院期间多次邀李某来看望他,但遭到李某的无情拒绝。
洪某元悲痛万分,觉得现在李某上位了,事业有成了就想抛弃自己。
在万念俱灰下,洪某元竟然大义凛然起来,痛定思痛,声泪俱下的在朋友圈写下万言举报书,控告“恶妻”李某,同时举报合肥市法院系统特别是包河法院至少有三分之一的公职人员包括部分领导、法官接受礼金宴请、消费券甚至按摩、旅游消费等违纪违法行为;揭露法院的部分领导、法院私下和李某“勾兑”案情,为其律所代理的案件打招呼等等。
05
相比较于洪某元和李某的狗血爱情故事,我们大家更应该关注洪某元所反映的合肥法院的事情真相到底是什么?
到底有没有因为收受李某和律所贿赂而导致案子错判、轻判、漏判?
因为收受李某和律所贿赂而导致多少案子错判、轻判、漏判?
这个情况,当地应该给公众一个说法。
如果洪某元朋友圈说的是假话,应该追究其诬陷责任,司法机关和律师的名声都是不允许造谣诋毁的。
如果洪某元朋友圈所言有根有据,就应该查实,并且严肃处理相关人员,以正行风,揪出害群之马。
人之将死其言也善,况且洪某元也曾是司法系统内部人员,不至于信口雌黄。
一个小女子借用曾经的资深检察官的司法人脉,竟然可以轻松搞掂一家家国家司法机构,特别是肩负着社会最后公平正义的法院,想一想都可怕!
合肥市法院特别是安徽省最好的包河法院接受过李某、洪某元宴请和礼金的公职人员多达三分之一!
毫无疑问,这三分之一都是与案件有关的人员,都是能够插手案件、影响案件走向的公职人员。
也就是说,这三分之一对李某、洪某元而言,都是“有用”并且愿意“为我有用”,肯“帮忙”的公职人员。
司法改革,应该从制度上堵死社会上的“司法掮客”和司法机关相通的“吸金管道。
只有社会上的“司法掮客”销声匿迹、无踪可觅之日,才是司法机关能守住社会公平正义最后防线,将冤假错案降到最低限度之时。
堵住“司法掮客”吞噬司法灵魂的“吸金管道”,刻不容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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