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婚姻家事维权200问》第六十七期来啦~

联姐 南海女声 2022-08-01


星期二又到啦

怎能少了我们的

《婚姻家事维权200问》

今天联姐为大家带来第133、134问


抚养、财产篇
133

父方或者母方都不想抚养子女怎么办?

 在我们处理的离婚案件中,存在一部分父母双方都不要孩子的情况。对于孩子来说,这是最无情的伤害。父母离婚对于孩子的伤害本就难以避免,如果父母双方均表示不要孩子,孩子就会怀疑自己是不是多余的,会认为这个世界抛弃了他。这样的情况非常容易令孩子出现心理问题,给孩子以后的生活造成不好的影响。

 所以,父母对此问题需要慎重考虑,不能只顾及自己的利益。法律规定了父母对未成年子女具有抚养和教育的义务。夫妻双方感情不好,更应该多考虑自己对家庭以及孩子的责任。

 如果离婚诉讼期间,当事人双方均拒绝抚养子女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20条的规定,法院可先行裁定暂由一方抚养。

 因此,父母考虑离婚时,一定要考虑好孩子的抚养权问题。


134

取得子女抚养权的有利证据有哪些?

 当今家庭中,夫妻一般不会生育很多子女,基本是一个或者两个。因此,子女抚养权的争夺是离婚案件中的一个重点。那取得子女抚养权的有利证据有哪些呢?

 首先,法院确定子女抚养权的原则是子女利益最大化。也就是说谁能给孩子提供更好的生活、教育、医疗条件,子女就由谁直接抚养。因此父母的收入是非常重要的,这就需要提供自己的收入比另外一方更高的证据,如银行流水单等。

 当然,法官也需要结合孩子的生活习惯、双方陪伴孩子的时间等方面综合考虑,故工作情况、是否有长辈帮助抚养子女也是很重要的,这时您就需要提供单位出具的工作情况说明、劳动合同、长辈出具的声明等证据。

 如果您有对方不利于抚养孩子的证据也可以向法院提供,如对方有赌博、吸毒等恶习的证据、对方有暴力行为的证据或对方有传染性疾病的证据。

点亮让更多人看到!


来源/南海区妇联

整理/南海妇联微信编辑小组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