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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 告】关于禁止在新疆天池博格达峰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开展旅游、探险、穿越等活动的通告












 新疆天池博格达峰自然保护区是天山北坡垂直自然带的最典型代表,是全球温带干旱区山地垂直带的最典型代表,也是温带干旱区生物多样性、基因多样性、遗传多样性最集中的地区,生态战略地位十分重要。为保持自然生态系统的原真性和完整性,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有效保护生态环境免遭破坏,保障珍稀野生动物栖息地不受威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风景名胜区条例》《天山天池风景名胜区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新疆天池博格达峰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禁止开展旅游、探险、穿越等活动,一切组织或个人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进入。对违反规定的单位或个人,将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对因违法组织旅游、探险、穿越等活动造成保护区核心区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严重破坏的单位或个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交由司法机关处理,追究相应刑事责任。因擅自进入造成人身伤亡等事故,由组织活动的单位或个人承担相关责任并承担相应救援费用。

 二、因科学研究需要,必须进入保护区核心区从事科学研究观测、调查活动的,必须事先向新疆天池管理委员会(天池博格达峰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书面提交申请和活动计划,经相关机构核准、备案后,可根据批准的计划和路线从事相关活动。

 三、未经新疆天池管理委员会(天池博格达峰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批准,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在网络、报刊、杂志等各类媒体平台以新疆天池管理委员会(天池博格达峰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的名义发布兜售旅游、探险、穿越线路等虚假信息,对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新疆天池博格达峰自然保护区自然资源属于国家所有,一切单位和个人均有自觉遵守相关规定、保护资源环境安全的义务。对擅自组织进入新疆天池博格达峰自然保护核心区、破坏当地生态环境和野生动物栖息地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举报、制止的权利。监督举报电话:0994-3328110、0994-3526609、0994-3362600

 五、本通告具体事宜由新疆天池管理委员会(天池博格达峰自然保护区管理局)负责解释,有效期为3年,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阜康市人民政府

2023年7月4日























《关于禁止在新疆天池博格达峰自然保护区 核心区开展旅游、探险、穿越等活动的通告》政策解读

 一、政策制定的原因、重要性、必要性

 为进一步有效防止博格达冰川资源逐年加速消融,保护乌鲁木齐、昌吉、吐鲁番共同的水源地及原始完整的温带山地森林系统、珍稀濒危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天池博格达峰自然保护区实际,制定本通告。

 二、政策制定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风景名胜区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天山自然遗产地保护条例》《天山天池风景名胜区保护管理条例》

 三、政策文件的概况

 《关于禁止在新疆天池博格达峰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开展旅游、探险、穿越等活动的通告》共五条内容。

 第一条,新疆天池博格达峰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禁止开展旅游、探险、穿越等活动方面。在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基础上,对违反规定的单位或个人在法律法规权限范围内分别提出处罚并承担相应责任和费用。

 第二条,必须进入新疆天池博格达峰自然保护区核心区方面。依据法律提出1条准入条件:从事科学研究观测、调查活动的,事先向新疆天池管理委员会(天池博格达峰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提交书面申请和活动计划,经核准、备案后,按照批准的计划和路线开展科研。

 第三条,发布兜售旅游、探险、穿越线路等虚假信息方面。明确以新疆天池管理委员会(天池博格达峰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的名义发布兜售旅游、探险、穿越线路等虚假信息,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四条,保护国家资源环境安全义务方面。对擅自组织进入新疆天池博格达峰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破坏当地生态环境和野生动物栖息地的行为,明确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举报、制止的权利。

 第五条,本政策自2023年发布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政策解读机构:新疆天池管理委员会(天池博格达峰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联系电话:0994-3362600












来      源:天池零距离本期编辑:陈嘉惠责      编:李  政(一审)审      核:张  磊(二审)监      审:杨建伟(三审)投稿邮箱:cjzly@qq.com往期推荐来一场美好的露营吧!就在玛纳斯县塔西河乡森然慕野轻奢营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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