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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译 | 平台商业模式的兴起与21世纪资本主义的转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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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摘要:

      本文探究了21世纪资本主义的转型问题,尤其强调支持这一转型过程的政治联盟与制度条件的作用。许多既有研究将企业性质的转变归结于市场与技术的发展。与之对应,本文重视推动企业转型的政治力量,这些政治势力推动企业由20世纪晚期的“契约网络”(network of contracts)向平台企业(platform firm)转型。在此基础上,本文从比较的视野对美国的平台资本主义转型历程进行了分析,突出强调了美国的政治经济制度是如何助推上述转型并强化与之相联系的社会不平等结构的。


文献来源:

Rahman, K. S., Thelen, K. (2019). The Rise of the Platform Business Model and the Transformation of Twenty-First-Century Capitalism. Politics & Society, 47(2), 177-204.


作者简介:

K. Sabeel Rahman,

布鲁克林法律学院法律系

Kathleen Thelen,

麻省理工学院政治学系

三、推进平台资本主义的崛起:

来自美国的证据


平台企业率先在美国获得发展,但这通常被视为自由市场经济下的“创业者文化”(entrepreneurial culture)或对创新的鼓励的结果。但是,除基本的技术革新之外,我们仍需注意到,这些新技术是在对市场环境的适应中具体地实践着的,平台企业的兴起亦受到其他因素的影响。在这里,本文希望强调美国政治景观中的三个结构性特征,这些特征为平台企业的兴起提供了有利的条件:


· 第一,国家监管能力的碎片化与反平台势力——诸如组织化的劳工与对抗性的商业集团——的虚弱营造了宽松的制度环境,为“破坏性的”市场行为体提供生存机会。

· 第二,美国的司法体制,尤其是反垄断法强调消费者利益的定位,积极地推动平台模式的形成,并维持着平台企业据以维系自身的政治联盟。

· 第三,美国政治经济运作的高度金融化与丰富的长期资本(potential business)来源为平台商业模式的成长提供了大量资源。


1.宽松的政治-经济景观(political-economic landscape)


新的企业模式往往是在监管制度的缝隙中成长起来的,平台企业也不例外。当今最具活力的平台企业往往最大程度地利用了法律的灰色地带——最大限度地扩展现有的监管规则边界,并在现存政策之外开辟新的市场空间。这些被平台企业有意识利用的灰色地带不仅产生于在劳动法、金融法规和其他经济法规边界上的策略性剥削,也来自尚未纳入政府机构监管的新技术。


美国的政治-经济景观为平台企业的兴起提供了尤为广阔的空间。第一,美国碎片化的监管体制无法对新平台企业的权力集中化趋势进行有效的应对。如今巨型企业的战略能力,令美国碎片化的司法管辖能力相形见绌,因而造成了权力的不匹配。司法管辖权的分散是一个突出的问题,各州之间的竞争给了公司从州政府获得让步的杠杆。此外同样重要的是,在企业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同时,各州甚至市级法规的调整引发了一场放松管制的竞赛。


第二,碎片化的监管权威不但存在于横向的联邦政府模式中,也出现在纵向的政治制度中。监管经济的几个监管机构的管辖范围、能量和注意力之间存在着巨大的差距。举一个对平台资本主义发展至关重要的案例,美国司法部(Department of Justice)和联邦贸易委员会(Federal Trade Commission)共同拥有反垄断执法的管辖权,至少可以说,两者之间的权力界限是模糊的。此外,在专业化程度较低的美国官僚机构中,机构工作人员往往与商业领袖有着共同的文化和社会背景,这使得他们更偏向维护商业利益。即使在监管机构诚信运作的地方,由于缺乏独立研究和分析的能力,他们也不得不依赖行业运作获取数据、信息和对现代金融和法律业务安排的复杂性的认知。在金融化的过程中,金融监管机构执法能力的低下亦是有据可查的。


第三,美国的政治经济制度也没有为经济权力的再集中化趋势提供多少社会性的缓冲机制(societal backstops)。在欧洲,有组织的劳工通常在制约占主导地位的企业参与者的权力方面发挥着强大的作用。然而,美国工会已经比几乎任何其他富裕民主国家的工会都要弱,而且在过去几年里,由于组织化的劳工权利被蓄意瓦解,工会的力量进一步萎缩。1930年代的新政时期建立的全国劳工关系法(NLRA)已经无法完全适应今日的经济与企业结构,这一法案要求每一个工作场所组织一个组织健全的独立工会,但这在21世纪的企业中,在由外包劳工、独立承包商和自由职业者构成的分割网络中,已经行不通了。此外,组织化的劳工并非社会性缓冲的唯一来源。在欧洲,有着“赢者通吃”野心的破坏性市场参与者也更有可能遭遇来自有组织商业利益的强烈阻力。在欧洲的统合主义市场经济中,强大且组织良好的贸易团体和雇主协会往往会最积极地阻止潜在垄断者——特别是那些被认为通过非法(或非法)市场战略获得竞争优势的企业——的发展。


总而言之,美国政治-经济景观的结构性特征为平台企业的兴起创造了有利的环境。对于今天的许多大公司来说,脸书著名的座右铭“快速行动,打破常规”意味着积极利用法律的灰色地带,甚至在某些情况下,公然违反法律也是理所当然的。由富有的投资者支持的企业往往能比对手坚持得更久——例如,将劳工维权人士拖入旷日持久且代价高昂的法庭诉讼。他们可以争取时间在市场上巩固自己的地位,并动员和武装他们的用户基础迫使政客在事后制裁维权者的行动。当监管机构和法官回过神来的时候,这些公司的地位已经无法撼动了。


2. 拥护平台的法律制度


偏向消费者利益的反垄断法及其司法实践使得美国的法律制度非常有利于平台企业的成长。正当股东革命使日益增长的金融和投资者利益有可能改变现代企业的文化和惯例时,反垄断法领域也在进行着类似的革命。越来越多的美国学者从消费者福利的角度来看待反垄断问题,他们认为只要价格保持稳定或下降,市场控制的集中——特别是通过企业的纵向而不是横向整合——在反垄断法下就是有效和“合理的”。法律和经济学的“芝加哥学派”承担了法律制度消费主义革命的重心。这场运动始于20世纪60年代末,是对被视为政府在反垄断领域过度干预的广泛抵制的一部分。从那时起,消费者福利就成了美国反垄断执法所依赖的主要衡量标准。与之形成的对比是,欧洲一直拒绝完全接受美国的结果主义风格(即“垄断”是否威胁消费者福利)的反垄断方法;相反,它继续将市场集中本身视为对竞争和效率的威胁。


总而言之,与欧洲相反,美国的反垄断法不仅支持,而且明确地加强和巩固了美国普遍存在的消费主义意识形态。亚马逊(Amazon)和优步(Uber)等公司知道如何充分利用这一点,他们从未停止为消费者提供更好的服务和更低的价格的强调,至少对亚马逊来说是这样。对消费者的吸引力不仅仅使这些公司免受潜在的反垄断执法的影响,它还为这些公司创造了一种更为广泛的社会合法性意识,甚至还为它们提供了反对政府监管的消费者政治支持。


3.  金融化的商业部门

平台企业的商业策略很大程度上依赖于特定类型的投资者,即乐意为“赢者通吃”的长期利益承受中短期损失的投资者。不论从什么角度衡量,美国经济的金融化程度远远高于欧洲。美国政治经济的金融化深刻地改变了商业格局和文化,就连20世纪中期的传统垄断企业例如福特、通用电气等也采纳了金融化的盈利模式。相比之下,欧洲的统合主义市场经济总体上继续表现出对实业的持续支持。尽管欧洲未能幸免于股东革命,但更强大的家族所有制传统、更强大的工会和更富弹性的社会伙伴关系也使许多企业比美国同行更接近20世纪中叶的传统企业模式。

向平台公司注资的资本集团专注于未来的长期利益,因此也显得特别沉得住气——尽管这种“耐心”跟统合资本主义所要求的那种心态完全不同。风投市场(Venture Capital Market,风险投资简称VC)在这里发挥了关键作用。对于平台资本主义来说,管理者和投资者之间的战略关系并不新鲜,但它采取了一种独特的形式,特别是许多典型的平台公司如亚马逊和优步,都建立在公司创始人和风险资本之间的密切关系之上。


虽然风险投资和“天使投资者”肯定要求高回报,但他们也可以作为长期资本运作,保护公司不受短期市场需求的影响,让他们专注于长期价值创造,而不是短期利润。首先,风投和初创企业都有强烈的动机追求赢家通吃的策略;其次,企业拥有的投资现金储备加上不惜一切代价迅速扩大规模的动机,鼓励了这种冒险行为和激进的监管策略。激进的“赢者通吃”战略的爆炸性成功产生了更广泛的变革性影响,人们开始探索新的适应长期发展的企业经济模式。私募股权公司在过去并不以耐心著称;事实上,他们是20世纪七八十年代“拆了卖了”运动(‘break it up and sell it off’movement)的幕后推手。然而,他们总是有耐心而不是掠夺的选择。这些平台的早期成功(以及证券分析师乐观预测带来的股价飙升)也越来越多地吸引了私募股权公司参与进来。


风险资本已经从孵化资金发展成为一种巨大而稳定的长期资本来源,这种长期资本在承销平台商业模式方面非常重要。证券分析师继续在美国金融市场发挥着巨大的作用,从这个意义上说,推广NOC模式的力量现在也正在推动更长期的资本形式的出现。然而,与此同时,融资模式也发生了转变——从与NOC模式相关的超竞争(hyper-competitive)方式转向了更反竞争的模式,这种模式支持压制市场竞争的权力集中化趋势。网络效应、市场主导地位和爆炸性的回报率取代了“核心竞争力”,支持长期资本投资和追求赢者通吃局面的投资-管理联盟的形成。



四、针对平台企业的抗衡势力、监管与限制


平台商业模式的兴起在很大程度上归功于鼓吹消费主义意识形态并利用美国政治制度的缝隙攫取权力的商业-金融联盟。它的兴起建立在许多曾推动NOC企业发展的条件上,甚至强化了其中的某些趋势——如从对短期资本的偏好倒向对长期资本的偏好。我们的判断认为,从一个政治经济学的角度看,对于企业平台化所造成的不平等和不稳定的回应,首先必须处理造成这种权力和影响力不平衡的制度和政治结构。


更有意义和持久的变革需要对劳动法进行重大改革,以便在劳动领域的分裂和平台化的背景下更有效地组织工人。劳动法学者指出,NLRA规定下的工会组织和集体谈判能力薄弱,部分原因是它缺乏足够的保护措施来抵御雇主的抵制。其结构性的原因在于,NLRA的基础是传统的产业劳动模式,与当今劳动领域不断分割的、以服务为导向的消费主义经济模式相距甚远。在实践中,新的劳工行动主义(labor activism)模式的扩散代表着克服我们已经发现的问题的尝试(如建立劳工中心Worker center等),但这仍需要更加深远的结构性的法制革新。劳动法需要将其焦点从以特定群体的直接需求为中心的、基于工作场所的组织,转向以超经济的社会需求(social demand)为基础的、基于部门的组织。对抗当下平台化趋势的最重要的方法之一,是创造能够倡导反对现代商业和金融游说团体的新劳工势力。因此,革新后的劳工运动不仅需要关注劳动法和工人权利,还需要关注构成企业权力的各种法律制度。


事实证明,投资者利益和消费主义价值观的融合是一股强大的政治力量,有助于推动并合法化平台公司的崛起。而被放逐在这一联盟之外的,是生产者和劳动者的利益。但这并不是21世纪资本主义政治联盟的唯一形态,我们可以想象一种不信任并畏惧并且共同对抗集中化的私有制权力的消费者-生产者(consumer-producer)联盟。这种联合在进步时代和新政时期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并激发了重要的政治经济变革——如反垄断法、劳动法和消费者保护条例——这些因素共同激发了20世纪资本主义的活力。


五、结论


本文强调了过去几十年中企业性质的关键变化以及促成这种变化的法制和社会组织条件。我们首先经历的是20世纪的联合企业模式——即受政府调控的统合主义企业——向由劳务外包、特许经营和资产剥离等一系列“契约网络”实践构成的NOC企业模式的转变,之后便见证了作为21世纪企业理想类型的平台企业的兴起。在平台企业模式中,NOC企业既有的弹性积累的不稳定劳动模式得到了进一步强化,并且企业背后强大的投资人逐渐与消费者结成了联盟。


因此,平台企业的兴起标志着工作性质的进一步转变、不平等的进一步恶化与社会契约的进一步解体。这种变迁不仅仅是技术变革的产物,而是与国家的政治经济景观密切地联系在一起。平台公司的崛起,部分通过与政治制度结构和监管政策景观的相互作用,引入了政治和经济不平等相互作用的深层机制。对平台公司的性质和起源的诊断表明,应对21世纪的不平等,除了调整再分配的税收和工资政策,还需要改变政治经济的动力机制,以扼制平台公司所代表的权力集中化趋势。



本期译者:肖由

责编:江春琦、Kvanti

排版:瑟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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