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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聚餐也要管?这是要疯的节奏

古原 古老板 2024-04-10

大家好,我是老古。
先推荐一个公众号,是一个服务号,可以长久看到我的文章。

刚刚看到一条光明网的新闻。
标题是:云南发布最新提示,农村集体聚餐5桌以上应报备!
我摘取了部分内容:
农村集体聚餐的举办者、承办者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宴席食品安全全程负责,自觉履行报备义务。自办或委托厨师承办的群体性聚餐5桌以上的,举办人(承办人)应提前10日内将聚餐时间、地址、餐次、人数、菜单、承办厨师、饮用白酒(主要是散装白酒)、是否使用醇基燃料等信息向所在村(居)委会申报备案,填写备案表,领取告知书,签订承诺书,并接受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或市场监管部门人员的检查指导。


农村集体聚餐按规模大小实行分级指导。就餐人数200人(含200人)以下的聚餐活动,由本村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进行现场指导;就餐人数在200人以上的由所在乡镇(街道)派监督员进行现场指导。乡镇(街道)应当根据农村集体聚餐举办规模组织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对规模大、餐次多、风险高的聚餐活动依法依规开展事前指导、事中检查、事后跟踪。


承办厨师及帮厨人员应当持有效健康证上岗。采购时要索证索票并妥善保存。不采购、制作来路不明、超过保质期限、腐败变质的食品和有毒有害或非食用物质;不采购和使用无检疫合格证明的肉类食品;不采购食用发芽土豆、野生菌(包括干野生菌)、鲜黄花菜、四季豆、东北油豆等加工制作食品;禁止使用非食品原料和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加工烹饪食品,禁止使用亚硝酸盐加工食品。


还有对购买白酒,购买菜品要求等一系列规则。
看完后啊,实在是有一种无力吐槽的感觉。这种感觉就是,为什么,云南省政府热衷于搞这些事情呢?
我当然知道,一定是发生过食品安全事故。
我们甚至可以说,政府的立意是好的,是善的,但这种好心善意,是结不出好果的。
整个文件如果只是一个风险告示,那是完全合理的。站在政府层面,会知道很多食品安全事故,通过媒体或各级政府机构,宣传一下这种风险,是完全没有问题的。
但这个文件超过了这个范围,而是成为了一种管制,并且根本无法操作。
每一个办各种红白喜事的人都得提前十天报备,仅仅这一条规定,就得被老百姓骂娘骂到天上去。
中国各地的习俗都是,人死就开席。请问一下云南省政府,我怎么提前十天报备,怎么算得到人哪天会死?
网上有个段子,一个人去预订十天后的酒席 ,服务员问,是红事还是白事?顾客听完就疯了,我能知道十天后我家会死人?
接下来的问题又来了,报备有什么意义?
某地某人家里死人了,我报备,你敢不批吗?不让人家办白事?
如果这个人就没有按你说的这些要求办,请问,居委会市场监管部门,要不要让他暂停?婚礼不许办了,丧事不许办了?你们做得到吗?
要不罚他个几万块?你们敢去现场罚吗?
农村人办酒席,参与帮厨的就是各家亲戚朋友,他们没有健康证,你怎么逼他们办?甚至他们都不知道当天要去帮忙。
只有一部分专门承接流水席的专业厨师,他们才可能受到监管,但帮厨的,你根本就管不了,你问他要健康证,你是疯了吗?
还要求光盘行动,他就不吃光,你怎么办?塞他嘴里?做不到的东西,你做他干什么?
而这种事,又要消耗基层多少公务员的工作和财政经费呢?
农村办酒席那可多了,满月要办,盖房要办,结婚要办,丧事要办,五十六十七十八十岁都要办,升学要办,有些极端的地方,还有更多的理由办酒席。
每一次都要报备,都要派人监管,要查健康证,要查酒,要查购买的食材,一个县,不得准备一个农村聚餐管理大队吗?
农村大多数地方还交通不便,再准备几十台帕杰罗,好跑山路?
这得花多少钱啊?这得招多少人来管这件事啊?
这些人干这些事,又是无比复杂的行政作业吧。
乡镇(街道)应当根据农村集体聚餐举办规模组织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对规模大、餐次多、风险高的聚餐活动依法依规开展事前指导、事中检查、事后跟踪
事前要指导,事中要检查,事后要跟踪,这个要求可复杂了。你们还得需要一套行政作业体系来保证公务员干了这些活吧。
那得手机拍照,打卡,写报告 ,进行业绩评估,进行年终总结,省一级考核县一级,县一级考核镇一级,镇一级考核村一级,得层层考核,落实政策吧。
上面的领导只是拍个板,下面的人,我看得疯了。
更麻烦的是,群众会满意吗?你这么管着他,他办个酒席要报备,要找监管人员,每买个东西要搞票,各种食材你约束不能买,帮忙的人得有健康证,他不也疯了吗?
如果了解农村情况的人就明白,他们会理你么?
这种管制实施下去的结果就是,这些监管人员、报备人员跑过去热脸贴人家的冷屁股,最后,整个规则没有一个人执行。
我们再假设规则执行下去了,那就更麻烦了。
如果一地出现了食品安全风险,责任是谁的?居委会、监管员、地省级干部,不都应该承担责任吗?你们既然管了 ,难道出事了,你们没有责任吗?
这时,食物中毒的人找政府来索赔,你怎么办?是你监管不力啊。
这不是自己给自己找罪受吗?碰到这种结果,不会疯吗?
地方政府这种碰到什么问题,都要纳入政府职权范围的思路,实在是不可取,更多的是省城里的大官拍脑袋想出来的方法,最终一地鸡毛不算,还劳民伤财。
各个地方政府,还是要多做减少管制,放松经济,放松社会管制的事情,不要忙着搞权力扩张,事务扩张。这种事,就不用管了,最多发一点宣传材料就行了,人家可以自负其责的。
什么事都管起来的结果,往往是,问题越来越多。
中央正在要求地方减少支出,要求大力发展经济,地方政府却热衷于搞这些费钱费人没有结果的荒唐政策,真是让人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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