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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消有话讲|残疾人消费权益,你我共同守护!

江苏省消保委 江苏省消保委 2023-04-07


今天(5月15日),是我国第32个全国助残日,主题为“促进残疾人就业,保障残疾人权益”。


消费公平是实现消费者权益的价值基础,残疾人一样享有平等参与消费活动、平等发展的机会和权利。我们反对在消费中歧视残疾人,并一直致力于消除残疾人的消费不便和消费不公现象。


2022年4月,消费者杨先生通过智慧315反应称,其是一位残疾老人,几个月前花费8800元购买了常州某公司生产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但使用一段时间后发现,行驶中车辆发动机有异响,去维修部检查发现该发动机漏油严重引起,需要拆开发动机修理,杨先生认为维修方案不合理,会影响车辆正常使用,要求更换发动机。

省消保委智慧315平台工作人员核实后与厂家联系,阐明消费者生活及消费实际情况,要求企业保障残疾用品质量及残疾人消费品质,最终商家积极与消费者联系,消除疑虑,修理好发动机并提供适当补偿,消费者杨先生表示满意。


江苏省消保委认为:一个城市的温度体现为对弱势群体的态度,时代飞速发展,消费产品服务日新月异,我们不能让弱势群体“掉了队”。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残疾人是一个特殊困难的群体,需要格外关心、格外关注。”


提升助残意识,有“爱”助无碍!中华民族向来有尊老爱幼、扶危济困的传统美德。“助残日”的设立让全社会扶残助残的氛围逐渐浓郁。我们建议消保委系统开展消费助残日活动,开展好维护残疾人消费权益的宣传工作。多渠道宣传消费知识、维权案例;在各类别残疾人中广泛普及相关消费知识,提高全社会维护残疾人消费权益的意识,为残疾人营造良好的消费氛围。


保障残疾人专用产品质量,提升消费感受。产品的改造、质量的提升是“残疾人消费公平”的最终追求。我们建议经营者严格按照国家标准,保障盲杖、助听器、人工耳蜗、轮椅等辅助器具的生产质量,增强残疾人专用产品的供给能力;鼓励市场主体超标准提升残疾人消费产品的供给质量。省消保委系统将配合职能监管部门的质量监管工作,积极参与残疾人专用产品质量检验认证体系或相应标准的建立,开展好残疾人专用产品的体验、比较试验等活动。


做好残疾人维权工作,以跬步致千里。省消保委系统将进一步提升残疾人消费者投诉便利化程度,畅通残疾人绿色维权渠道,加大维权的力度,交出残疾人消费维权满意答卷;探索建立各级消保委残疾人消费维权方面的投诉信息公示工作。努力做好对残疾人消费工作的有问必答、有求必应。


“盲人”不辨色彩,维护他的权益却成为他内心的光。残疾人消费权益维护,需要你我共同守护!


来源:江苏省消保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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