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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干货】社区社会企业财务规范


PART.01

社区社会企业经营与财务监管制度


针对社区“两委“参与、发起的社区社会企业,为确保社区社会企业合规经营,区委社治委从法律、法规、制度及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方面将开展以下10项具体工作


1、社区社会企业发展应坚持党建引领原则,强化党的领导作用和统筹协调功能,完善社区党建融合机制,涉及重大决策应在街道党工委、社区党委等各级党组织引导和监督下进行;


2、严禁社区“两委”现职成员未经组织批准担任社区社会企业相关职务;在社区社会企业组织架构中,社区“两委”现职成员禁止担任监事会成员。社区“两委”成员可通过居民会议民主决策程序进入董事会,但董事会中社区“两委”现职人员人数应不超过董事会人员总数的一半席位;


3、社区“两委”现职成员在董事会中任职的不予领取薪酬;


4、集体议事决议是社区社会企业决策和运行的重要手段。社区社会企业需在企业章程中对“三重一大”事项的议事决议规则进行明确;


5、在社区社会企业发生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时严禁跳过社区居民会议集体议事决议流程和方式,直接由企业董事会、社区“两委”或社区书记、主任进行决议;


6、社区社会企业利润100%应用于社区公共服务、公益事业、社区发展、社区基金(会)、企业自身运转和再生产投入等用途;社区资产应100%锁定,以确保社会目标不漂移;


7、制定明确的可操作性社区社会企业财务制度与流程。禁止将社区社会企业相关账户与社区居民委员会资金账户或其它经济主体账户混同使用;


8、秉持信义精神,社区社会企业应接受社区居民监督,禁止涉及居民重要利益的信息不公开;


9、社区社会企业各项资产应严格监管,防止资产流失;不得实施抵押、违规借贷等行为;


10、组织外部机构加强对社区社会企业的培育和监管工作,每年对社区社会企业开展年度审计评估工作;法定代表人更换时应做到离职审计,确保决策机制明确,账目明确,资金流向明确,责任明确。

PART.02

社区社会企业财务指引

为规范社区社会企业日常财务行为,发挥财务在社区社会企业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便于对社区社会企业财务工作进行有效地监督,维护社区社会企业、员工及社区居民等相关方的合法权益。


根据国家有关财务管理法规制度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社区社会企业财务指引。本指引参考《成都市社会企业财务工作指引》制定、实施。


 建立合理、有效的财务制度 


社区社会企业需建立并完善适合本社区社会企业的财务管理制度,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能保证财务工作的顺利进行,使财务部门的各项职能充分发挥。


完善的社区社会企业财务制度应当包含以下内容:财务岗位职责、会计核算、资金管理制度、收入管理制度、费用报销审批制度、物资(存货、固定资产等)管理制度、应收应付管理制度、税收和票据管理、投资管理制度、关联交易制度、财务报告编制、会计档案管理制度等。



 制度执行 


  • 财务工作岗位


财务部门应设置的岗位包括财务负责人、会计、出纳。财务负责人可由社区社会企业法定代表人担任。会计与出纳应职责分离。


财务负责人主要职责为组织领导社区社会企业财务管理,成本管理、预算管理、会计核算、会计监督、审计、存货控制等方面工作,加强社区社会企业经济管理,提高经济效益。


会计、出纳需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熟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坚持原则,遵守职业道德。


  • 会计核算


根据本社区社会企业情况选择适合的会计制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规定,设置会计科目,对经济往来、项目、产品等分项、分类核算;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按照经济业务发生的真实性与客观性、合法性、一致性,及时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


对于不同时期发生的相同或者相似的交易或者事项,应当采用一致的会计政策,不得随意变更。


  • 资金管理


严格按照制度规定的资金审批人及审批额度。对日常报销(如:办公费、交通费、差旅费、通讯费、会议费等)、商品或资产采购、业务招待费、备用金、借款等不同费用规定不同额度及审批人权限(例如:1000元内报销由部门主管审批,1000元及以上5000元以下报销由部门经理审批,5000元及以上由单位负责人审批等)。


  • 收入管理


社区社会企业应依法取得正当经营收入。取得的全部收入均需纳入会计核算系统,保证收入及时、准确、完整的入账。


  • 费用报销


机构财务部门应按照已制定的报销制度,严格按照票据标准要求、票据粘贴、填写规范等规定,对不同类型费用进行报销审核。严格遵守报销、借款/借支等流程在财务报销等管理。


  • 物资(存货、固定资产等)管理


对企业的流动资产和固定资产进行专人保管。实行采购人员与验收、存货保管人员岗位分离,保管人员、会计记账人员岗位分离的原则。


管理好存货、固定资产等物资的采购、验收及入库、领用、日常管理、发出、盘点、报废等程序。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和方法应和制度的规定一致。

  • 应收账款、应付账款管理


应收应付款影响着社区社会企业的资金流,加强应收应付账款的日常管理,减少应收账款的坏账损失,加快企业资金周转,提高企业资金的使用效率,保证公司资金安全,防范经营风险。应收应付制度应包括收款管理、坏账管理、采购付款、付款管理等内容。


  • 税收和票据管理


按规定申报、缴纳各项税款,合规开具发票。加强票据管理,规范票据业务,明确管理责任。对于票据领购、保管、核销、存放、审核、开具及作废等均应按照相关制度规定执行。

  • 投资管理


社区社会企业应在投资管理制度中对投资项目的初选与分析、审核权限及立项程序、组织实施、变更及结束(风险管理)等制定详细的内容。社区社会企业在进行投资时,应按照投资管理制度规定的审议流程进行,审议通过的投资项目由制度规定的相关执行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 关联交易


明确本社区社会企业关联交易管理的组织机构、关联方。制定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和披露,发生关联交易时严格按照审议程序和披露要求执行。

社区社会企业关联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方应当回避表决。同时,加强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审议和披露。


  • 财务报告编制


社区社会企业财务报告编制,应保证中心的经营状况能够通过财务报告及时、准确、完整地反映。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业务活动表、现金流量表及报表附注、情况说明书。财务报告编制的会计年度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 会计档案管理


财务档案的保管按照《档案法》、《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及《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执行。



 财务公开和监督 


社区社会企业财务管理实行公开、透明、规范的原则。


1、主动接受社会财务监督,定期(每月、每季、每年)向董事会和居民代表大会报告年度财务状况、重大业务活动的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资产管理情况等。每季度财务状况须在机构网站上进行财务公开一次。


2、社区社会企业每年度的年终财务报告应报居民大会审议通过并张榜公布,接受社区居民的监督审查。


3、社区社会企业法定代表人更换之前须接受财务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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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成都市社会企业发展促进会

编辑:王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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