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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关博士首套房!省会新政,出炉!


近年来,湖南大力实施人才强省战略,人才政策持续优化,人才生态持续改善,人才队伍持续壮大。在本次政府工作报告中,更是对“大力实施科教兴省、人才强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行了专章部署。

近日,长“强省会”人才购房细则,出炉!

划重点:省内高层次人才可享长沙户籍同等购房待遇。

“人才强市”是长沙奋力实施“强省会”战略的12个专项行动之一。《关于强省会人才购房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日前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按程序报上级有关部门完成备案,由长沙市住建局、市委人才办印发,明确45周岁(含)以下,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人才,落户长沙并缴纳社保或个税后,可在限购区域内购买首套商品住房,博士、硕士学历及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不限年龄。同时,对湖南省内市州高层次人才,按程序认定后,享受长沙户籍同等购房待遇。
根据《实施细则》,“强省会”人才购房政策将落实以供保需、以需促供、供需联动、系统平衡的要求,支持家庭首套和改善性合理住房需求,严防投机炒房。
在认定标准上,45周岁(含)以下的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博士、硕士学历不限年龄)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不限年龄)的人才,可通过“人才引进”通道便捷落户长沙(在“我的长沙”APP即可网上办理人才落户),落户后缴纳社保或个税,可在长沙限购区域内购买首套住房。对湖南省内市州高层次人才,按程序认定后,享受长沙户籍同等购房待遇。
学者们关心的热门问题:
1. 符合45周岁(含)以下的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博士、硕士学历不限年龄)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不限年龄)的人才落户长沙后,请问是否不受缴纳社保或个税时长限制,立即可在限购区域内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答:细则出台后,通过“人才引进”方式落户长沙,且在购房当月有正常缴纳社保或个税记录的,可在限购区域内购买首套住房。
2. 《实施细则》发布前,已在长沙落户且缴纳了社保或者个税的“人才”,是否同样享受该政策?答:《实施细则》发布前,已经通过“人才引进”方式落户长沙,且在购房当月有正常缴纳社保或个税记录的,可同样享受“强省会”人才购房政策;通过其他方式落户长沙的,仍须符合原限购政策规定,不享受“强省会”人才购房政策。
3. 《实施细则》提到的“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请问如果学历是非全日制,是否符合条件?答:按照人才引进有关规定,此类情况符合条件,可以享受该政策。
4. 请问符合该政策条件的湖南省内市州高层次人才如何申报?答:湖南省内市州高层次人才可向当地市级人才部门提交申请资料,由当地市级人才部门按流程办理。经长沙市委人才办认定后,可享受长沙户籍同等购房待遇。 


来源:长沙发布

责编:晓瑾

审核:叶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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