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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晓红:“黑洞”图片著作权再探讨

方晓红 IP控控 2023-08-26



  

目 录

 

一、“黑洞”图片是摄影作品,不是大数据的逻辑图像

(一)“黑洞”图片是拍摄的信息拼图不是大数据的逻辑图像

(二)“黑洞”图片含有计算机算法的另一目的:验证黑洞图形的正确性

二、不可见光转化而成的图片可以构成摄影作品

(一)理论依据 

(二)独创性判断

三、“黑洞”图片是对客观事实的图形化表达,是作品

(一)根据《伯尔尼公约》的规定,“黑洞”图片不是事实,是摄影作品 

(二)根据美国、德国、中国版权法/著作权法规定,“黑洞”图片是摄影作品   

(三)“黑洞”图片不是唯一表达 

(四)“黑洞”图片与心电图、核磁共振扫描等成像存在不同点

四、结论



“黑洞”图片著作权再探讨 

方晓红

福建力华律师事务所



照片来源:欧洲南方天文台


在“黑洞”图片是不是作品的问题上,主张“黑洞”图片不是作品的观点认为:“黑洞”图像本身不过是以图像逻辑来反映相关事实的大数据,在概念上与透过EXCEL软件将一些数据用柱形或圆形的图像并无二致;“黑洞”图片是以“求真求实”为目的,把不可见光以可视或可以感知的方式来呈现,是典型的唯一表达,其结果与心电图和核磁共振扫描成像无异,因此,不构成作品。[1]还有观点认为,“黑洞”图片应当适用“混合原则”与“场景原则”,是某种“思想”只有一种或极其有限的表达结果,因此这种表达也被视为“思想”而不受保护。[2]对此两种观点,笔者不敢苟同。


一、“黑洞”图片是摄影作品,不是大数据的逻辑图像(人工智能)


01

“黑洞”图片是拍摄的信息拼图不是大数据的逻辑图像(人工智能)



图一[3]


图二


图三

图片来源:Katherine L Bouman  defense[4]


“黑洞”是由八个射电望远镜组成全球网络,利用地球自转收集无线电波(见图一至图三),再将这些无线电波组合成的图片。[5]由于Messier 87距离地球太远(5500万光年),事件视界望远镜(EHT)使用了甚长基线干涉测量(VLBI)技术,利用1.3毫米观测波段,将世界各地的射电望远镜联网同步观测。[6] 本次黑洞的拍摄时间为五天,共记录约3500TB数据,图片合成耗时两年。[7]


图四


由于要将拍摄分辨率为20微角秒的巨大碎片数据合成图片(如图四中的小方块),开发一套计算机算法显然比运用人工合成更有可能(3500TB数据相当于350万部电影,人工至少要几百年才能看完)。此处的计算机算法是辅助EHT将收集来的第一手资料合成图片的工具,而不是计算机根据不同指令将内存所储文件衍化生成指定的饼状或柱状图。由于这台模拟全球直径大小的射电望远镜,在观察Messier 87期间,不但会收集到Messier 87不同时间、不同位置发射的无线电波,还会接收到其他天体发射的无线电波,以及因为天气变化而产生的其他宇宙垃圾,因此,专家们在合成图片的同时,还要去除图片中不是Messier 87的噪片,即,利用超级计算机矫正电磁波抵达不同望远镜的时间差,并把所有数据做互相关综合处理,从而达到信号相干的目的[8](如图五、六),“黑洞”图片不只是利用计算机算法合成Messier 87无线电波的结果,也是科学家利用算法选择Messier 87无线电波的结果,因此,它不可能是逻辑图像,更不同于威科等检索系统自动生成的可视化大数据报告。[9]


图五


图六


因为威科等软件是以数据库作为支撑,以计算机程序作为工具,由程序根据指令自动抓取生成可视化图像。而“黑洞”图片本身没有数据库支撑,其巨大的碎片数据本身就是图片的构成部分,这些数据不但来自人工布置的射电望远镜,而且还在人的干涉下,经过程序分辨,去除其中“噪点”后才合成,它的图片生成方法与公开号CN 102651138 A《基于JPEG 图片拼接的超大图片合成方法》、公开号CN 202818447 U《超宽动态数码相机》发明专利一样,是一种利用计算机运算达到将“黑洞”碎片固定在它们本应存在的位置,而不是计算机程序将数据库里的数据按照指令分门别类地站队、显示。“黑洞”图片的结果展示与电影《逃离德黑兰》(图七、八、九)利用人工复原被毁成碎片的图像并无二异(要说差异的话,只是碎片大小的差异)。因此,认为“黑洞”图片“是图像逻辑,在概念上与与透过EXCEL软件将一些数据用柱形或圆形的图像并无二致”的观点,本文并不认同。


图七


图八


图九

图片来源:豆瓣



02

“黑洞”图片含有计算机算法的另一目的:验证黑洞图形正确性



由于人类对黑洞不可知,如何才能证明自己合成的图片是真正的黑洞,其本身就是一个问题。因此,EHT团队为了“黑洞”图片的呈现,不但开发了一套图片合成算法(Continuons High-resolution Image Reconstruction using Patch priorsCHIRP),还开发了一套专门验证合成图片是否接近真实的算法。具体为:


验证方法1使用模拟黑洞的碎片(模拟信息),将其代入图片合成算法拼出黑洞图片,得出结果(见图十左图)。


验证方法2使用宇宙中不是黑洞的其他天体的碎片,将其代入图片合成算法拼出黑洞图片,得出结果(见图十中图)。


验证方法3使用日常照片的碎片,将其代入图片合成算法拼出黑洞图片,得出结果(见图十右图)。


图十


结果显示,无论碎片信息源是什么内容,利用图片合成算法拼出“黑洞”图片结果基本一样。这表明,这套图片合成算法不受信息源的影响,对于这样的结果,是因为分辨率太精细,还是因为合成算法本身的问题?EHT图像合成专家们又开发了另一套验证方法——验证方法4


验证方法4首先设定真实图片的形状,比如想像中的黑洞、天文图片,或者生活场景(见图十一中的Truth Image行),再假设即将待合成的图片想像成与真实图片形状不同,比如假设待验证的图片是银河系中心的一头大象……将设定好的碎片代入验证算法,结果没有得到假设的大象,而是得到与事先设定好的图片形状一样的合成图片。因此,可以确定,EHT收集的信息合成的“黑洞”图片,将会是其本来的样子(如图十一、图十二Ch3.Ch4)。


图十一



图十二


EHT图片合成专家为了避免图片合成算法受到爱因斯坦的广义相对论影响(假如爱因斯坦的理论是错的),因此特别注意不在算法中掺入太多爱因斯坦的公式,从而避免以爱因斯坦的广义相对论来定义黑洞,因此,“黑洞”图片本身与数学公式也没有关系。另外,由于八台联网射电望远镜收集的是Messier 87五天的数据,合成现时“黑洞”最高分辨率图片,但是很显然,Messier 87“黑洞”图像依然显得模糊,其原因为射电望远镜台站数目以及灵敏度的限制,导致收集的信息不密集(图十三箭头指向的为收集的信息集成。所以,验证的图片也取相同百分比碎片,得到相对模糊的验证图片),从这个角度也可以说明,“黑洞”图片显示的是推断结果正确,与逻辑图像不相干。


图十三



二、不可见光转化而成的图片可以构成摄影作品



01

理论依据



《伯尔尼公约》(1971年巴黎文本,下同)第2条第1款规定,“文学和艺术作品”是指文学、科学和艺术领域内以任何方法或形式表现的一切产物……【The expression literary and articic works shall include every production in the literary, scientific and artistic domain, whatever may be the mode or form of its expression】《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指南》(以下简称《指南》)解释,“文学和艺术作品”的定义通过两个手段来实现:(1)设想的是文学、科学和艺术领域内的一切产物,(2)并且不准许因它们的表现形式或方法而进行任何限制。[10]


《指南》明确指出,这一概念包含科学作品在内,尽管公约中没有明确提到它们。科学作品受著作权保护,不是因为它们的内容具有科学性,而是因为它们是书籍、电影或者图片。The scientific work is protected by copyright not because of the scientific character of its contents: a medical textbook, a treatise on physics, a documentary on interplanetary space are protected not because they deal with medicine, physics, or the surface of the moon, but because they are books and films and pictures,so on.[11] )。[12]


随后,在2.6h)段中,《指南》对摄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影方法表现的作品作出更加详细的解释,说明摄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影方法表现的作品应当包括所有摄影,不论拍摄对象(肖像、风景、时事等)和用途(业余或专业摄影,艺术职业或广告)如何。公约用和处理电影问题相同的表述方式提出类似作品被视同摄影作品,以保护除使用传统摄影方法外,使用已知的或未知的化学方法或技术方法产生的摄影同样受到保护。但是,公约准许成员国拒绝对某些种类的摄影给予保护。因为《公约》也不排除,将著作权赋予所有的摄影,包括像护照相片这种通过专门工具(自拍机)自动拍摄的照片,可能被认为有些过分了。但这些难题应留给国内立法者自行解决,因为一些国内法规定摄影作品必须具有艺术性或文献性才能受到保护。[13]


也就是说,《伯尔尼公约》在1971年就先瞻性地规定,(1)科学作品应当不拘泥于表现形式和表现方法,只要是“智力创作物”[14],就是本款规定的“文学和艺术作品”。(2)科学作品受著作权保护是它的表现形式,如它们是书籍、电影或者图片,而不是因为它们的内容具有科学性(黑洞是天体的一种)。(3)摄影作品可以是传统的摄影作品(光学摄影),也可以是以类似摄影方法表现的作品。各国不能对它们的表现形式或拍摄方法进行任何限制,并且,除使用传统摄影方法外,使用已知的或未知的化学方法或技术方法产生的摄影同样受到保护。(4)成员国可以拒绝对某些种类的摄影给予保护,没有拒绝的,则应予以摄影作品著作权保护。


射电望远镜(Radio telescope)是一个专门的天线和无线电接收机,在射电天文学用来接收天空中从天文射电源的无线电波。[15]无线电波(Radio waves)是电磁波的一种(图十四),并以光速行进。[16]射电望远镜与数码相机拍摄图片区别在于,前者捕获无线电波,并经成像工具将无线电波图形化;后者在于捕捉可见光,并直接在相机自带系统CCD成像。由于电磁波包含可见光与不可见光,[17]当射电望远镜的终端接上一个成像工具时,它与数码相机的成像原理只有技术差异而并非图片有本质差异(图十五,详细说理见与王迁老师商榷:“黑洞”照片是不是作品?)。Katherine L. Bouman的博士论文答辩PPT也可以验证此观点(见十六、十七、十八)。


图十四、电磁波种类


图十五、射电望远镜工作原理图[18](图片来源:见注释)


图十六


图十七


图十八


换句话来说,我们日常接触的光学照片,反映的是光学波段不同颜色或者频率的光子在不同空间位置上的分布情况。而射电望远镜所捕获的无线电波波段我们是无法直接看到的,所以,利用亚毫米波段给黑洞拍照,得到的其实是黑洞周围辐射的空间分布图。[19]


郑成思老师认为,《伯尔尼公约》中的“以类似摄影方法表现的作品”,在1970年代至少包括:(1)电影片中的单独镜头;(2)储存在计算机中并可以在终端屏幕上表现出的摄影作品;(3)以红外线摄影、激光摄影或全息摄影等技术拍摄的特殊作品;4)多媒体作品等等。同时,他还指出,1987年英国起草新版权法时,英国版权委员会认为:现代技术已经使摄影作品不仅仅与“光”相联系,而且与“电磁”相联系。英国委员会曾建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将“摄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影方法表现的作品”更改为“一切摄影作品以及任何以其他化学、摄影或电子技术制成的图片。”[20]


不可见光用于摄影,事实确早已出现,如201256日首播的BBC 纪录片《植物王国》(Kingdom of Plants)纪录片,[21]其第二集中就利用了紫外线摄影机镜头展现植物不可见光面的影像图片,下面图二十、二十一右侧所展现的紫外线摄影图片,谁能反驳其不构成摄影作品?不但如此,对于普通公众来说,紫外线摄影也并非可望而不可及,只要在数码相机镜头外增加红外线滤镜,或者将数码相机原有的传感器滤镜移除,加装红外滤镜即可实现。[22]


图十九、介绍特殊摄像机


图二十(左边图片由正常的摄像机拍摄,右边为红外线拍摄图片)


图二十一(左边图片由正常的摄像机拍摄,右边为红外线拍摄图片)

(图十九-二十一来源:《植物王国》截图)


所以,无论是根据《伯尔尼公约》对“文字和艺术作品”、“摄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影方法表现的作品”的规定,还是根据摄影原理,不可见光(无线电波)(图二十二)转化而来的“黑洞”图片,不是其不构成摄影作品的正当理由。


图二十二、可见光谱只占有宽广的电磁波谱的一小部分

(图片来源:见注释)



02

独创性判断



不可见光转化而成的图片可以构成摄影作品,但不一定全部都是摄影作品。因为《伯尔尼公约》准许成员国拒绝对某些种类的摄影给予保护,至于如何拒绝,则由国内立法者自行解决,比如有些国内法规定摄影作品必须具有艺术性或文献性才能受到保护。此点后文有详细论述。



三、“黑洞”图片是对客观事实的图形化表达,是作品



01

根据《伯尔尼公约》的规定,“黑洞”图片不是事实,是摄影作品



《伯尔尼公约》第2条第8款规定,本公约给予的保护,不适用于单纯消息报道性性质的每日新闻或各种事实。《指南》对这一款的规定也作了详细地解释:首先,第2.26段说明,本公约仅仅不适用单纯的消息报道性质的每日新闻各种事实。公约做出这一规定,说明它并不打算保护单纯的新闻或各种事实,因为这类素材并不具备可以被确认为作品的要件。另一方面,采访记者和其他记者用于报道和市政府新闻的文字如果包含充分的智力创作成分,足以看做是文学和艺术作品,则是受到保护的The rational of this provision is that the Convention does not set out to protect mere news or miscellaneous facts because such material does not possess the qualifications necessary for it to be considered a work. On the other hand, the words used by reporters and other journalists reporting or commenting on the news are protected to the extent that they carry sufficient intellectual effort for them to be considered as literary and artistic works.)。


根据第2条第8款的规定,“黑洞”图片的发表,显然不是“单纯的消息报道性质的每日新闻”,单纯的消息报道应该是“世界首张黑洞照片出炉”、“人类首次直接拍摄到黑洞”、“史上第一张黑洞来了”以及发布会现场的直观报道等等之类简洁、朴素且只有事实描述性语言、画面的信息,不应该包括“黑洞”图片本身,否则,画家、书法家以举办新闻发布会的形式公布其新作品,其作品也会被当作新闻而不具有著作权,此结论是否显得荒唐?《指南》在2.26段特别说明,“记者用于报道和市政府新闻的文字如果包含充分的智力创作成分,足以看做是文学和艺术作品,则是受到保护的”,是旨在说明,如果记者因为新闻报道的文字含有智力创作成分,该新闻报道或市政府新闻新闻就可以看做文学和艺术作品,受到《伯尔尼公约》保护。反过来,Messier 87“黑洞”图片足足凝聚了200多位科学家的两年多的智慧而合成的图片(如果算上前期工作的话,可能是数十年的观测、技术和理论工作的坚持和积累),如果该图片被认定为“新闻”或者“事实”,则是对人类智慧的最大的漠视,于情于理都说不通,也背离《公约》关于“单纯消息报道性性质的每日新闻”不受保护的宗旨。


对于事实,《伯尔尼公约》、《指南》着墨不多,并将事实的表达是否“包含了充分的智力创作成分”留给各国法院个案判断与确定。对于此,郑成思老师曾强调:不能把纯时事新闻与新闻故事或有独创性表述的新闻报道相混淆。对于作品是保护形式还是保护内容,既不能不加严格限制地适用,也不能把它扩大适用到不应适用的范围,否则会把许多专有领域的东西划入公有领域。给“原文照抄”之外的绝大多数侵权活动开了绿灯。[23]有观点认为,自然摄影、乃至科学摄影,第一位发现拍摄地点或利用科学计算而获得绝佳拍摄位置、构图空间的图片,才是最有价值的,之后跟拍者,就算细节拍得再好,不过是无太大意义的“复制”。[24]而对于人类第一张“黑洞”图片的横空出世,知识产权学者竟然因为它是首张,且别人不容易轻易拍出类似图片而认定它不是作品,显然与公众对摄影作品的理解不一致,它是典型的“把纯时事新闻与新闻故事扩大适用到不应适用的范围”、“给绝大多数侵权活动开绿灯”的行为。



02

根据美国、德国、中国版权法/著作权法规定,“黑洞”图片都是摄影作品



1、美国版权法关于客体的规定



美国《版权法》第102条规定了版权的客体包括:(a)以任何现在已知的或者以后出现的物质表达方式——通过此种方式可以直接或借助于机械或装置可感知、复制或以其他方式传播作品——固定的独创作品中,依本篇受版权保护。作品包括以下各类:(1)文学作品…(5)绘画、图形及雕塑作品…。


不包括:(b)在任何情形下,对作者独创作品的版权保护,不得扩大到思想、程序、方法、系统、运算方式、概念、原理或发现,无论作品以何种形式对其加以描述、解释、说明或者体现。[25]


102条(a)款规定的“绘画”、“图形”和“雕塑作品”, 101条给出的定义为,“绘画”、“图形”和“雕塑作品”包括两维的和三维的艺术作品、图形作品、实用艺术作品、摄影作品、印刷和艺术复制品、地图、球体、图表、图解、模型、技术草图,以及建筑设计等作品……。[26]【“Pictorial, graphic, and sculptural works” include two-dimensional and three-dimensional works of fine, graphic, and applied art, photographs, prints and art reproductions, maps, globes, charts, diagrams, models, and technical drawings, including architectural plans...


美国《版权法》上述几个条款至少表明:(1)绘画、图形和雕刻作品应当具备独创性(因为是艺术品);(2)绘画、图形和雕刻作品应有物质的表达方式(任何方式,包括直接或借助于机械或装置可感知、复制或以其他方式传播作品)。(3)思想、程序、方法、系统、运算方式、概念、原理或发现,无论以何种形式对其加以描述、解释、说明或者体现,都不受版权法保护。


“黑洞”图片是已有物质的表达方式(图片),此点毋庸置疑,因此,下文着重讨论一下“黑洞”图片的独创性及其是否属于美国版权法排除保护的对象。


1)“黑洞”图片的独创性


美国版权法并没有就独创性给出具体的定义。美国众议院在1976年版权法报告中曾谈到没有给独创性下定义的原因——对“独创性作品”一词,有意没有界定,是没有打算将法院依据现行版权法而确定的独创性标准纳入法律。“独创性作品” 标准不包括新颖性、独创力和审美价值的要求,也不打算扩大版权保护所要求的标准。【The phrase "original works of authorship", which is purposely left undefined, is intended to incorporate without change the standard of originality established by the courts under the present copyright statute. This standard does not include requi rements of novelty, ingenuity, or esthetic merit, and there is no intention to enlarge the standard of copyright protection to require them.[27]


1903年,美国最高法院在“布莱斯丁”案中,[28]对真实摹写招贴画是否构成作品予以确认。最高法院认为,原告的招贴画是对杂技表演的描绘,而不是对表演现场的摹写。事实上,即便是对表演现场的真实摹写,也可以获得版权保护。作品是作者对现实的反映,每一个作者都可以就自己的作品获得版权。关键的问题是,每一个作者都应当独立创作,而非抄袭他人的作品。1936年“绍登”案中,[29]第二巡回上诉法院的法官汉德认为,作品的独创性意味着,一部后来创作的作品,即便与原告的作品相同,只要是独创的而非抄袭的,就可以获得版权。1997年“神圣基金会”案,[30]第九巡回上诉法院认为,只有“人”所创作的作品,才可以获得版权保护。


上述这些法律规定、判例均没有指向摄影作品的独创性,但是美国法院对于独创性的判决脉络很清晰:首先,法官对了作品的艺术价值不予评定,对事实的临摹,只要是作者独立创造,而非抄袭他人作品,无论临摹相像与否,都可以获得版权保护。其次,汉德法官利用一个理论上的假设说明“独创性”的含义——即如果某人从来不知道某作品的存在,而独立重新创作了一样的作品,该重新创作的一样的作品,同样受著作权保护。第三,所以有这些创作的前提,应当是人,而不是机器或者其他。


这一点,与王迁教授在《著作权法学》中对“创”的认定异曲同工——“只要能够证明相似或相同并非抄袭的结果,而是来源于创作上巧合,后人的劳动成果仍然可以被认定为是他本人创作的作品。”[31]而本文所论证的“黑洞”图片,为人类首张“黑洞”图片,它是Messier 87具体的、真实的表达不会影响独创性判断。另外,EHT团队利用收集的无线电信息,经过计算机算法合成并排除宇宙尘埃、再根据模拟光线将收集的无线电黑洞信息转化成人类可视光线的视觉图片,这一系统的创作过程,无不体现人的智力活动,因此,“黑洞”图片符合美国版权法规定的图形作品基本要素。


当然,只论证“黑洞”图片符合美国版权法规定图形作品的构成要素还不够,还要解决美国版权法第102(b)款的问题。


2)“黑洞”图片不属于美国版权法排除保护的对象


“黑洞”图片是否构成作品的核心争议点之二为,“黑洞”图片是目前为止唯一一张“黑洞”图片,根据“思想观念与表达合并”原则[32](或表述为“混合原则”[33]),当某种思想观念只有一种或有限的几种表达时则版权法不仅不保护思想观念,而且也不保护表达,比如竞赛规则、游戏规则、计算机软件等。[34]1967年的“莫里斯”案,原告出版和使用的一套彩票促销规则,被告也出版并使用了几乎同样的规则销售彩票,一审法院在判决中认为,促销规则的实质内容不能获得版权保护,美国第一巡回上诉法院否定了一审法院的判决,认为原告的彩票促销规则受版权保护。因为通过比较发现,原被告的促销规则还是有一些变化,这表明,原告的表达并不唯一。[35]


1971的“珠宝公司”案,原告推出一款背面用了19颗珍珠镶嵌的蜜蜂型图案的胸针,被告制造和销售了类似的珠宝别针,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依据自然界的蜜蜂形象和有关出版物上的蜜蜂形象,独立设计了自己的胸针,由于被告没有抄袭原告的作品,因此没有侵犯原告的版权。第九巡回上诉法院确认一审判决,但是认为被告的胸针除了看起来像是蜜蜂外,其余设计与原告的不构成实质性相似(The court further found that defendants' jeweled bees were "not substantially similar" to plaintiff's bees, except that both "do look like bees.")。版权法保护表达而不保护思想观念本身(A copyright, we have seen, bars use of the particular "expression" of an idea in a copyrighted work but does not bar use of the "idea" itself.)。他人可以在没有抄袭表达的前提下,自由使用反映在作品中的思想观念。但是,法院也注意到,如何区分表达与思想观念,本身就是一个难题(The difficulty, as we have noted, is that on this record the "idea" and its "expression" appear to be indistinguishable.),本案原告利用蜜蜂制作珠宝别针就是一个“思想观念”,不受版权法保护,被告可以自由使用(A jeweled bee pin is therefore an "idea" that defendants were free to copy.[36]法院之所以这样判决,是因为美国版权法第106条规定,版权人享有“使用版权作品制作复制品”、“以销售或其他转让所有权的方式……向公众发行版权作品的复制品”的专有权,蜜蜂胸针作为图形作品,无论被告怎么证明自己是独立创作,两件作品之间都会存在实质性相似(There is no greater similarity between the pins of plaintiff and defendants than is inevitable from the use of jewel-encrusted bee forms in both.),构成侵权。法院将蜜蜂胸针解释为“思想观念”与“表达”不可分,是为了平衡竞争与版权保护的关系(The guiding consideration in drawing the line is the preservation of the balance between competition and protection reflected in the patent and copyright laws.)。



图二十三(左边三张图是蜜蜂胸针,右边是真实的蜜蜂。图文无关,只是为了说明问题。)

图片来源:网络)


上述两个美国判例,本文并不认为它完全是“思想观念与表达合并”原则。首先,竞赛规则、游戏规则、运算方式、概念等,美国《版权法》第102条(b)款已明确规定其不受版权法保护,但仅指纯粹的规则,如果规则中加入“人”的智力(就如记者的报道和市政府新闻的文字包含充分的智力创作成分一样),它就足以看做是文学和艺术作品,则是受到版权保护。所以,结果唯一不等于表达唯一。第二,“思想观念与表达合并”原则,其实质是公有领域的事实或表达的合理利用。“珠宝公司”案中,蜜蜂形象是一个客观事实,所有公众均可以平等利用,以客观事实为基础创作的艺术作品,在侵权比对时,必须摒除掉公有领域的内涵,再将创作者独立创作的部分进行比对,这就是19926月美国第二巡回上诉法院在计算机软件“阿尔泰”案[37]中确立的“思想与表达”二分法(如图二十四)


“思想与表达”二分法认为,在判断某一被告作品的结构、顺序及组织是否真的侵犯了原告作品的版权时,应分三步进行,而不能一上来就不加分析地判定只要结构、顺序及组织相同,就一定构成侵权。这三步具体为:第一步,“抽象法”。首先要把原、被告作品中,属于不受保护的“思想”本身,从“思想的表达”中删除出去。如果只是创作或设计思想本身相同,即使这种相同表现为结构的相同,也不构成侵犯版权。第二步,“过滤法”。即把原、被告作品中,虽然相同的、但又都属于公有领域中的内容删除出去,即使这些内容不再是“思想”本身,而是“思想的表达”。第三步,“对比法”。只有在“抽象”和“过滤”之后,所剩下的部分,如果被告作品中仍旧有实质性内容与原告作品相同,才有可能认定为侵权版权。



图二十四

(来源:思想与表达:兼评合同文本是不是享有著作权)



由于前述案件发生时,“思想与表达”二分法还未提出,[38]对于利用公有领域而创作的艺术作品,法官本能认为其不构成实质性近似,因此,将利用蜜蜂形象创作解释为“思想”,实属差强人意。“珠宝公司”案的侵权比对,按照“思想与表达”二分法,首先应确定利用蜜蜂形象创作的理念为“思想”,并将原、被告作品中属于公有领域的蜜蜂形象“过滤”掉,剩下的具体表达,如果被告作品中仍旧有实质性内容与原告作品相同,才有可能认定为侵权版权。


与“珠宝公司”案相类似的还有摄影作品与临摹作品,它们的创作大多数基于客观事实存在或者公有领域资源基础,创作出实质性相同的作品而不构成侵权,所以,王迁教授在论证摄影作品的独创性时才认为,只要后人“能够证明相似或相同并非抄袭的结果,而是来源于创作上巧合,后人的劳动成果仍然可以被认定为是他本人创作的作品”。[39]第二巡回上诉法院的汉德法官在1936年也持同样的观点。[40]


“黑洞”图片是典型的摄影作品,不属于美国《版权法》第102条(b)要排除的情形。理由为:首先,拍摄“黑洞”的想法,属于思想,不受著作权法保护。其次,拍摄“黑洞”的所利用的技术手段,是程序,是方法,是系统,是运算方式或者其他,属于102条(b)款要排除的对象。第三,利用“思想”+“技术手段”得到的结果是图片,但“图片”却不属于102条(b)里任何一项,反倒是符合102条(a)款里的图形作品的规定。第四,拍摄“黑洞”图片不属于科学发现。因为Messier 87及其他黑洞,早已被科学界发现,[41]拍摄成像却是人类首次(严格地说,是人类首张对外公布的“黑洞”图片),因此,不能从“发现”的角度来排除“黑洞”图片的著作权。第五,“黑洞”图片不是事实。“思想观念与表达合并”原则是法官不能解释依据客观事实创作作品的实质性相似(substantial similarity)问题,为了平衡竞争与保护的关系所做的解释,当摄影作品客观存在相同或实质性相似作品时,“接触+实质性相似”的侵权认定公式便不能适用,如果硬是为了解决不侵权问题而将相同照片的前者解释为“思想观念与表达合并”,看起来像是在解决著作权侵权问题,实际上是在解决学者或者法官解题思维贫乏的问题。



2、德国著作权法关于客体的规定



德国《著作权法》第1条规定,文学、科学、艺术著作的著作人对其著作依法享有受保护。第2条规定,受保护的文学、科学、艺术著尤其指:……(4)包括建筑艺术、实用艺术著作及其草图在内的美术著作;(5)包括以类似摄影方式制作的著作在内的摄影著作……(7)科学、技术种类的各类表现:如绘图、设计图、地图、草图、表格和立体表现……[42]但是,法律、法令、官方公告和通知,以及判决和官方撰写的判决要旨不受著作权保护。用于为使公众知晓出于官方利益而发表的其他官方著作,但是第62条第1至第3款、第63条第1和第2款关于禁止改动和注明出处的规定准用(第5条)。[43]


72条第1款规定:照片和制成类似照片的产品准用本法第一部分适用于摄影著作的规定,受本法保护。


从德国《著作权法》的规定可以看出,德国著作权法对于科学作品、以类似摄影方式制作的著作在内的摄影著作是给予保护的。不过,这些保护均设置了一个前提——德国著作权法所称著作权仅指个人的智力创作(第2条第2款)。如果是那些不具有独创性的照片以及类似的物品只能作为某种劳动投入而受邻接权保护。[44]


1)“黑洞”图片的独创性


德国著作权法把摄影作品为为两种,一种是以著作权保护的摄影作品(Lichtbilderwerke,《著作权法》第2条第1款第5项),另一种以与著作权有关的邻接权保护的照片(Lichtbilder,《著作权法》第72[45])。德国著作权法认为,只有那些表达了摄影师的艺术观点与创造力(kuenstlerische Auffassung und Gestaltungskraft des Fotografen)的摄影照片才会被认为属于摄影作品,这种表达一般是通过对题材的选择、灯光阴影的映衬、润色、照片的剪辑或者通过对不同寻常的角度或图片片断等艺术工具的使用来体现的。只有如此,它才符合《著作权法》第2条第2款规定年“个人智力创作成果”这一前提条件。[46]


反观“黑洞”图片,EHT专家组不但选择了题材(选择题材体现在两个方面:①Messier 87的选择,而不是其他;②无线电波碎片的选择),还对合成的图片进行了润色(去噪)、剪辑(无线电波碎片的合成)、不同寻常的角度的利用(利用全球八台射电望远镜,通过VLBI技术连接组成超大直径望远镜),其最终显现的“黑洞”图片散发着迷人的光晕(通过色谱还原),这些无一不体现人类的智力创作。雷炳德在摄影作品章节还特别引用了联邦法院判例说明,只要摄影作品具备了摄影师本人智力成果这一事实,就不再需要他在创造力方面达到某种特定的标准。[47]再看德国著作权法关于照片独创性的要求,它只需要“一枚小硬币的厚度”即可。这一厚度标准不但对智力成果水准要求低,而且对专业的成果方面的要求也是非常低。“小硬币厚度”智力成果通常不是指主观方面的那些独特性,因此,它不需要通过对题材的选择、灯光阴影的映衬、润色、照片的剪辑或者通过对不同寻常的角度或图片片断等艺术工具的使用来体现独特性,而是从客观方面(从外部看起来)来体现其独特性。[48]简而言之,即,只要这些照片及类似的物品有了某种劳动的投入即可受到邻接权的保护(不问独创性)。这样比较,“黑洞”图片在德国著作权法中,显然不是照片,而应当是摄影作品了。


2)“黑洞”图片不属于德国著作权法排除保护的对象


德国著作权法没有明确规定不保护什么,而是仅仅在第2条列明该法所保护的客体。首先,德国著作权法仅保护人的智力创作,不是由人依靠智力而创作出来的作品,著作权法不保护。其次,《著作权法》第70条将体现了科学整理活动的成果并且实质上有别于至今众所周知的著作或者文本的著作或者文本的版本,以邻接权来保护。[49]由于“黑洞”图片是人类的智力活动成果已是即成事实,这里不再赘述。“黑洞”图片也不属于第70条第1款所规定的的邻接权客体,因为EHT发布的“黑洞”图片是人类首张“黑洞”图片,它不可能有别于至今众所周知的著作。由于此巨大差异存在,本文也就不再详细分析“黑洞”图片不是科学整理活动的成果了。



3、我国著作权法关于客体的规定



我国《著作权法》第三条规定,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五)摄影作品……《著作权实施条例》第四条第(十)项规定,摄影作品,是指借助器械在感光材料或者其他介质上记录客观物体形象的艺术作品。《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二条规定,著作权法所称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


对于不适用著作权保护的对象,《著作权法》第五条规定,本法不适用于:(一)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二)时事新闻;(三)历法、通过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1)“黑洞”图片的独创性


关于独创性,全国人大法工委在《著作权法释义》中解释,首先,作品必须来源于创作,而不是抄袭。其次,著作权法的独创性与专利法的新颖性不同,在排除抄袭的情况,并不排斥他人创作同样的作品。如两位摄影者先后在同一角度拍摄泰山的日出,拍摄的照片会有雷同之处,但两位摄影者对摄影作品都是独自创作的,互相之间并不存在抄袭,这样的雷同就不能说是抄袭,他们各自的拍摄影像均构成独立的作品。相同的观点在王迁教授的《著作权法学》中也出现过。[50]不过,全国人大法工委认为,并不是所有的拍摄都会构成作品,如果利用摄影技术翻拍照片、文件、书刊等纯复制性的拍摄,则不是摄影作品,因为这些行为不是一种创作。“黑洞”图片的创作,是科学家利用射电望远镜及高精密计算机选择与处理的结果,其本身充满人类智慧的结晶,因此,它具有我国著作权法保护所具备的独创性。


(2)“黑洞”图片不属于我国著作权法排除保护的对象


我国著作权不保护的对象中,没有类似于《伯尔尼公约》第2条第8款规定中的“各种事实”,以及美国《版权法》第102条(b)款中的“发现”等禁止保护的规定。对于时事新闻,全国人大法工委认为,作者根据时事新闻所创作的时事新闻作品应当受著作权法的保护 。例如,“一句话新闻”的创造凝聚着作者的智慧,抓拍美国总统肯尼迪遇刺的新闻摄影作品非常人所能及,这些时事新闻作品具备作品的特征,亦属著作权客体的范畴。事实上,“黑洞”图片不属于《著作权法》第五条列明的不受保护对象中的任何一种,在我国,硬将“黑洞”图片定义为事实,实有指鹿为马之嫌。即便勉强将EHT发布“黑洞”图片的新闻当作“时事新闻”来报道,不受保护的也仅仅是“通过大众传播媒介传播的单纯的事实消息”,而不是“黑洞”图片本身。即便依据《伯尔尼公约》中不受保护的“各种事实(miscellaneous facts)”,我们还是要厘清《伯尔尼公约》中“事实”到底哪种事实。首先,《伯尔尼公约》中“事实”不受著作权保护,是因为这类素材(such material)本身不具备被确认为作品的要件(does not possess the qualifications necessary for it to be considered a work),比如存在于大自然的黄山、黄河,或者黑洞。第二,是对它们的单纯报道因为没有达到被看成文学或艺术作品的必要条件(lack the necessary conditions to be considered as falling into the category of literary and artistic work),因此不受保护。一旦事实的表达充分体现了智力创作成分(it must contain a sufficient element of intellectual creation),则应当以作品来保护。由于“黑洞”图片不但体现了人的智力创作,而且还有作品的表征,因此,它不属于我国著作权法要排除保护的对象。



03

“黑洞”图片不是唯一表达



在“黑洞”图片构不构成作品的问题上,有学者认为“黑洞”图片是唯一或者有限表达,因而这种表达被视为“思想”,不受著作权保护。本文对此观点也不认同。这种不认同体现在:(1)所谓的“唯一表达”,是指客体唯一,还是指图片唯一?(2)如果是图片唯一,是技术使之唯一,还是人为使之唯一?


1)“黑洞”客体并不唯一。中国科学院国家天文台研究员、中国科学院大学天文学教授苟利军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就银河系来说,其实有上亿个恒星量级的黑洞,但到目前为止,人类只确认了20多个黑洞的存在,还有40~50个黑洞候选体。EHT项目组选择拍摄了其中的两个黑洞,一个是银河系中心的超大质量黑洞,质量为太阳质量的450万倍,位于人马座方向的银河系中心黑洞Sgr A ;另外一个是位于Messier 87星系中心的黑洞,质量为太阳质量的65亿倍。2019410日公布的照片是Messier 87星系中心黑洞,而银河系中心超大质量黑洞Sgr A的数据还在处理当中。[51]也就是说,不远的将来,我们除了Messier 87“黑洞”图片,还可以看到人马座Sgr A的“黑洞”图片(图二十五)。但是,无论客体是否唯一,都不是影响图片构成作品因素,不是吗?否则,我们对九大行星及其卫星的拍摄都不构成作品了?



图二十五、2013年利用位于4个地点的6个VLBI台站开展针对银心黑洞的1.3毫米VLBI观测示意图

(图片来源:Max Planck Society)



2Messier 87图片并不唯一。2019410日发布的Messier 87图片,并不是其唯一存在的一张图片,而是EHT选择发布的他们认为最佳的、可以代表Messier 87黑洞的图片。实际上,早在201745日、46日、410日、411日,Messier 87就有图片诞生(图二十六)。[52]为了保证结果的准确性,在最终数据处理的时候,严谨的科学家们在两个不同的地方分别处理、分别验证。这两个数据中心,一个位于美国的麻省理工学院,另外一个位于德国的马普射电所,二者彼此独立地处理数据,也彼此验证和校对,保证了最终结果的准确可靠,并最终选择其中一张作为Messier 87的标准照。


图二十六(上方为2017年4月11日的图像,下方三个图为Messier  87在2017年4月5日、6日和10日的图像)

图片来源:网易


EHT选择发布一张图片作为Messier 87的标准照,我们却不能说Messier 87只有一张照片。拍摄多少张照片与选择发布多少张照片是两回事,也是创作者的自由。另外,对于已经架构好了的Messier 87事件视界望远镜,在相同的角度不同的时间另行拍摄,一样可以产生新的图片,现已发布的“黑洞”图片,其数据收集只用了五天,以一年365日计算,理论上一年至少还可以重新取得73次数据,这与某一摄影师定点不定时拍摄或者连拍某一自然景观是一个道理,当我们不能说摄影师第一次拍摄的图片构成作品,之后的拍摄均不构成作品时,我们也不能对EHT的不同时段拍摄数据合成的图片表达不同的观点。即使EHT宣布2019410日发布的“黑洞”图片为人类首张“黑洞”图片,也不能表明EHT不能再合成新的Messier 87 “黑洞”图片或者其它“黑洞”图片,或者其他组织不能拍摄新的“黑洞”图片。科学摄影,只要有人公布了拍摄方法,用相同或类似方法获得相同或类似的图片,比第一个吃螃蟹的人要容易得多。


(3)技术并不唯一。拍摄“黑洞”图片的技术难点在于,一是需要口径足够大的射电望远镜,二是需要足够精细的波段(获取高分辨率信息),三是需要射电望远镜具有足够高的灵敏度。EHT利用VLBI技术对全球8个不同地方的望远镜进行联网,并选择技术相对成熟的能量最高的区域——毫米和亚毫米波段获取无线电波,最终合成的“黑洞”图片。虽然发布的“黑洞”图片看上去依然模糊(由于台站数目及灵敏度的限制),但是,随着数据质量(灵敏度)与基线长度进一步增加,以及更多的观测台站加入(如北极圈之内格陵兰岛的亚毫米波望远镜,Northern Extended Millimeter Array Kitt Peak Telescope),现阶段获取的Messier 87 、抑或人马座Sgr A黑洞信息的分辨率要比2017年的高得多, EHT在不久的将来便能够获得Messier 87Sgr A更加清晰的图像。[53]所以说,因为现有技术的局限而导致“黑洞”图片是唯一表达的观点也不正确。



04

“黑洞”图片与心电图、核磁共振扫描、计算机断层成像存在不同点




1、心电图



1872年,Alexander Muirhead报告其从连接到一个发烧病人手腕上的导线上获得了他心脏搏动的电信号并记录了下来,这是人类史上第一次记录心脏搏动的电信号;1903年,荷兰医生、生理学家威廉·埃因托芬发明了弦线式检流计,给心电图纪录作出历史上的第一次突破,他也因此而获得1924年诺贝尔医学与生理学奖。威廉·埃因托芬于1927929日去世。[54]


心电描记术(ElectrocardiographyECG 或者 EKG)是一种经胸腔的以时间为单位记录心脏的电生理活动,并通过皮肤上的电极捕捉并记录下来的诊疗技术。ECG的工作原理是这样的:在每次心跳心肌细胞去极化的时候会在皮肤表面引起很小的电学改变,这个小变化被心电图记录装置捕捉并放大即可描绘心电图。在心肌细胞处于静息状态时,心肌细胞膜两侧存在由正负离子浓度差形成的电势差,去极化即是心肌细胞电势差迅速向0变化,并引起心肌细胞收缩的过程。由于在心脏的任意两面放置2个电极,在测量过程中就可以记录到两个电极间微小的电压变化,并可以在心电图纸或者监视器上显示出来。心电图可以反应整个心脏跳动的节律,以及心肌薄弱的部分。[55]


图二十七、1秒时长的心电图纸

来源:维基百科


心电图的输出是一张坐标图(或者几张坐标图,每张代表一个导联的图像),横坐标(X轴)表示时间,纵坐标(Y轴)表示电压。专业的心电图仪器将记录的结果打印在一张特殊的坐标纸上,坐标线将纸分为许多1mm2的红色或绿色的小格子,在水平和垂直方向每隔5mm用粗线分隔(即每大格25mm2)。不同心电图仪器输出可能不同,但是一般而言,标准是:Y轴上每cm代表1mVX轴上25mm代表1秒时间(心电图纸走纸速度为25mm/s)。



图二十八、10秒心电图纸 作者:邱钰锋

来源:维基百科



2、核磁共振成像(NMRI


核磁共振成像(NMRI,又称磁共振成像MRI)是一种生物磁学核自旋成像技术。当把物体放置在磁场中,用适当的电磁波照射它,以改变氢原子的旋转排列方向,使之共振,然后分析它释放的电磁波,由于不同的组织会产生不同的电磁波讯号,经电脑处理【由射频接收器送来的信号经A/D转换器,把模拟信号转换成数字信号,根据与观察层面各体素的对应关系,经计算机处理,得出层面图像数据,再经D/A转换器,加到图像显示器上,按NMR的大小,用不同的灰度等级显示出欲观察层面的图像】,就可以得知构成这一物体的原子核的位置和种类,据此可以绘制成物体内部的精确立体图像。[56]


图二十九、现代临床高场(3.0T)MRI扫描器

作者:KasugaHuang



图三十、三维重建核磁共振影像

来源:维基百科




图三十一、人脑纵切面的磁共振成像图



3、计算机断层成像(CT


CT 是利用X光辐射来进行扫描诊断。X射线的探测可基于多种方法,最普通的一种方法叫做照相底板法,即将一片照相底片放置于人体后方,X射线穿过人体内软组织(皮肤及器官)后会照射到底片,令这些部位于底片经显影后保留黑色,X射线无法穿过人体内的硬组织,如骨或其他被注射含钡或碘的物质,底片于显影后会显示成白色。[57]


借助计算机,人们可以把不同角度的X射线影像合成成三维图像,在医学上常用的电脑断层扫描(CT扫描)就是基于这一原理。[58]



图三十二、人体肺部的X射线 作者:Sudraben

来源:维基百科


图三十三、胆囊切除术时的X射线影像图

作者:HenrikP



4、分析


经过梳理心电图、核磁共振成像、计算机断层成像(CT)的工作原理,接下来我们逐一分析它们的成像结果是否具有版权性。


首先,从心电图的纪录图纸说明来看,心电图是利用心电图记录装置真实纪录人体心脏活动的图形化表达方式,它创作于1903年,并由固定的表格形式绘制由机器探测的电压信号变化。假设,第一张表示的心电图的XY轴方格线底图因威廉·埃因托芬的创作而享有著作权(事实上,XY轴由法国数学家勒内·笛卡尔于1637年创建[59]),按照《伯尔尼公约》关于著作权的保护期限计算,该心电图底图早已进入公有领域,不再享有著作权,即便威廉·埃因托芬的去世未满五十年,当今世界很多国家(诸如中国、美国),对于通用数表均不给予著作权保护。第二,心电图上的曲线,是由放于人体心脏任意两个面的电极,以及两个电极在心跳过程中显示的电压变化图,是人体心脏活动的真实表现,是一种事实纪录,它的绘制并没有人的智力创造部分(或者说智力创造的那些部分技术早已进入公有领域了),因此,就个人版本的心电图,也没有任何著作权可言。


其次,CT的结果虽然也是一种图像,但其成像的技术是对人体“扫描”的结果。CT与扫描仪、复印机的扫描技术手段差异在于,CT利用X光辐射来进行扫描复制人身骨胳或其他被注射含钡或碘的物质,而扫描仪是利用光波、复印机利用静电的电荷差投影复制文件或幻灯片等。但是它们得到的结果,都是对扫描物体进行如实的复制,获取的图片本身并没有增加任何人的智力因素。因此,从技术上讲,复印件、扫描仪再生产的图像,是对原图像的复制,不会构成新作品。同理,对于人体骨胳或其他物质的简单投影复制,也不会是新作品产生的理由。所以,CT成像的图形,不会形成作品。


第三,核磁共振成像的技术与原理与“黑洞”图片在成像技术上有些重叠,它们都是通过某种器械获取的电磁波信号,通过电脑处理成像。不同的是,(1)“黑洞”图片利用射电望远镜抛物面天线接受无线电波,并将信号传输给副反射器聚焦,聚焦后的信号再传输给馈电天线,并通过缆线连接到敏感的无线电接收机和放大器,将信息传送给计算机或记录终端。核磁共振机器是利用电磁波照射人体,以改变人体内氢原子的旋转排列方向,使之共振,然后分析它释放的电磁波,通过电脑处理成像。(2)核磁共振成像是用不同的灰度等级显示出欲观察层面,由此得知构成这一物体的原子核的位置和种类,据此可以绘制成物体内部的精确立体图像。“黑洞”图片上的暖黄色也是经过天文图象处理以后生成的伪彩色图。按照《伯尔尼公约》的“文学和艺术作品”的定义,以及摄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影方法表现的作品的解释,核磁共振的图片不但真实纪录了所需物体的真实内部结构,同时利用了光线(不同的灰度等级)对欲观察的层面进行着色处理,这种图片处理加入人的智力的选择,应当受著作权保护。


下图是经过染色区分不同组织的颌骨切片(图三十四)及骨䯝结构(图三十五),经过染色之后,前者骨小染、造血组织等变得泾渭分明,犹如一匹极具民族风的锦缎,后者如“红日”(血管组织)在晨光般清冷的色调中升起。[60]如果说,利用显微镜拍摄经过染色的骨骼切片具有美感,构成作品的话,那么,利用核磁共振成像或者射电望远镜拍摄的图片进行染色,为什么不能构成作品?



图三十四 作者:李铁军


图三十五 作者:李铁军


第四,有学者担心,如果将医学或科学领域的“客观存在”或“客观事实”图片置于著作权保护之下,以后会跟上来各种奇奇怪怪的问题,如何善后?[61]对此,本文认为,我们大可不必有此担心。我们都知道,现在我国的各大医院都实行病历资源、图像资料共享(其他国家是怎样的操作,本文作者不知,但参考其他医院的诊断应该还是有的吧),医院之间相互利用他人已拍摄/扫描而成的图片,已成共识。医疗图像共享,从节约型社会来讲,是为了节省医疗资源,避免重复检查,铺张浪费;从著作权角度来讲,个人、医院利用前人的劳动成果(拍片图像)进行个人医疗、病史研究,构成合理利用(如中国《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六)项,美国《版权法》第107条、德国《著作权法》第52a、第53条之规定)。其他科学领域的作品,如果仅为科研、写文章、个人学习需要,也同样受著作权法合理使用而保护,不会出现大量的滥诉行为。当然,如果想将这些图片商业使用,那就另当别论了。



四、结论



德国学者雷炳德在“对法律事实进行研究的必要性”中认为,法学家们只有在清楚地了解了智力创作成果这个事物本身之后,才能解决作品类别划分上存在的问题,以及作品值不值得保护的问题。[62]对于“黑洞”图片是否是事实,或者其是否唯一/有限表达,以及其成像技术是否与心电图、核磁共振成像、计算机断层成像相同,本文作者一直都本着敬畏的态度,在没有理清它们的各自的技术方案之前,不敢轻易冒然将之相对比,也不敢断然否认它们各自的图像是否构成作品,值不值得著作权保护,在经过一个多月的研究、学习之后,我想我的答案是清晰的,那就是,“黑洞”图片不是事实,不是唯一或有限表达,“黑洞”图片、核磁共振成像图片,构成著作权法意义上的摄影作品,心电图、计算机断层成像则不是。


(完)

2019-6-15




[1] 此观点来自笔者的朋友圈,观点作者为孙远钊教授。

[2] 王迁:《知识产权法教程》(第三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年,第50页。又及王迁教授的演讲视频《作品认定的若干争议问题》http://www.crup.com.cn/Account/Login?ReturnUrl=/Teacher/Video?doi=5c762a04-aed3-4cf0-a443-c9f131e00eb7  2019-05-18访问。

[3] 图片来源:Katherine L Bouman  defense 或 Katherine L Bouman 的博士论文。以下图片除标明来源外,皆来源于此两文件。

[4] 参见Katherine L Bouman  defense https://people.csail.mit.edu/klbouman/pw/papers_and_presentations/Katie_Bouman_defense.mp4  2019-421访问。

[5] 中科院上海天文台:天文学家捕获首张黑洞照片— 中国天文学家参与全球对遥远Messier 87星系中心超大黑洞的颠覆性观测http://www.shao.ac.cn/xwzx/ttxw/201904/t20190410_5272456.html 2019-4-21访问。

[6] 参见5。

[7] 凤凰网:十问黑洞首秀:照片就是“真容”吗?为何模糊?https://zj.ifeng.com/a/20190412/7362879_0.shtml 2019-05-12访问。

[8] 路如森、左文文:世界首张黑洞照片出炉,中国科学家有啥贡献?https://tech.163.com/19/0410/21/ECEASTDF00097U81.html# 2019-6-12访问。

[9] 参见(2018)京0491民初239号决定书。

[10] 《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指南》(1971年巴黎文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年,第12页(中文)、第218页(英文)。

[11] 加粗字体部分为本文作者增加。

[12] 同10,第12页(中文)、第218页(英文)。

[13] 同10,第16页。

[14] 同10,第17页。

[15] 参见维基百科射电望远镜词条,https://zh.wikipedia.org/wiki/%E5%B0%84%E7%94%B5%E6%9C%9B%E8%BF%9C%E9%95%9C 2019-5-17 访问。

[16] 参见维基百科无线电波、电磁波词条,https://zh.wikipedia.org/wiki/%E6%97%A0%E7%BA%BF%E7%94%B5%E6%B3%A2 ,https://zh.wikipedia.org/wiki/%E7%94%B5%E7%A3%81%E6%B3%A2 2019-05-17访问。

[17] 同16。

[18] 综合参考:National Radio Astronomy Abservatory: https://public.nrao.edu/telescopes/radio-telescopes/ 2019-04-27 访问。Radio Telescope:http://abyss.uoregon.edu/~js/glossary/radio_telescope.html 2019-04-27访问。

[19] 参见CNBETA:人类拍摄的首张黑洞照片正式公布https://www.cnbeta.com/articles/science/836095.htm 2019-06-12访问。

[20] 沈仁干:《郑成思版权文集》,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年,第123-124页。

[21] 首播时间参见豆瓣《植物王国 Kingdom of Plants 3D (2012)》词条,https://movie.douban.com/subject/11532593/ ,2018-11-13访问。

[22] 知乎:摄影时使用红外滤镜可以透视,这是真的么?是什么原理?https://www.zhihu.com/question/19751044 2019-06-01访问。

[23] 同20,第52页。

[24] 陆英:《饱受争议的摄影地 很多美景,不再值得复制》,《中国国家地理》2019年5月,第80页。

[25] 《十二国著作权法》,清华大学出版社,《十二国著作权法》翻译组 译,2011年,第723页。

[26] 同25,第720页。

[27] See: H.R. Report, No.94-1476,94th Cong., 2d Sess.(1976),for Section 102.

[28] 李明德:《美国知识产权法》,法律出版社,2014年,第246页。转引自Bleistein v. Donaldon Lithographing Co.,188 U. S. 239(1903).

[29] 同28,第243-244页。转引自Sheldon v. Metro-Goldwyn Pictures Corp., 81F. 2d 49 ,28 USPQ 330 (2d Cir.1936).

[30] 同28,第243页。转引自Urantia Found. V. Maaherra, 114 F. 3d 955 (9th Cir.1997).

[31] 王迁:《著作权法学》,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7月第1版,第9页。

[32] 同28,第235页。

[33] 同2,第50页。

[34] 同28,第235页;及2,第50页。

[35] 同28,第236页。

[36] 同28,第236-237页。转引自:Herbert Rosenthal Jewelry Corp. V. Kalpakian, 446 F. 2d 738 ,170 USPQ 557 (9th Cir. 1971).

[37] See Computer Association International, Inc. v. Altai, Inc. , 23 USPQ2d 1241 (2d Cir. 1992).

[38] 作者注:汉德法官1930年判决的Nichols v. Universal Pictures Corporation中提出的是“思想与表达”之间界限的“抽象概括法”。参考王迁:《知识产权法教程》(第三版),中国人民出版社,2011年,第47页。

[39] 同31,第9页。

[40] See Sheldon v. Metro-Goldwyn Pictures Corp., 81F. 2d 49 ,28 USPQ 330 (2d Cir.1936).

[41] 作者注:银河系中心黑洞Sgr A,由Bruce Balick和Robert Brown利用美国国立射电天文台干涉仪,于1974年发现。来源:https://tech.163.com/19/0410/21/ECEASTDF00097U81.html# 2019-6-12访问。

[42] 同25,第147页。

[43] 同25,第147页。

[44] M·雷炳德:《著作权法》(第13版),法律出版社,2005年,第151、152页。

[45] 德国《著作权法》第72条第1款规定:照片和制成类似照片的产品准用本法第一部分适用于摄影著作的规定,受本法保护。

[46] 同44,第151页。

[47] 同44,第151页。

[48] 参见44,第50-51、151页。

[49] 第70条第1款:著作权不予保护的著作或者文本的版本如果体现了科学整理活动的成果并且实质上有别于至今众所周知的著作或者文本,亦准用第一部分之规定受本法保护。《十二国著作权法》,清华大学出版社,《十二国著作权法》翻译组 译,2011年,第171-172页。

[50] 同31,第7-8页。

[51] 同7。

[52] 同8。

[53]  路如森、左文文:世界首张黑洞照片出炉,中国科学家有啥贡献?https://tech.163.com/19/0410/21/ECEASTDF00097U81.html# 2019-6-12访问。

[54] 参见维基百科心电图及威廉·埃因托芬词条。

[55] 参见维基百科心电图词条https://zh.wikipedia.org/wiki/%E5%BF%83%E7%94%B5%E5%9B%BE  2019-5-20访问。

[56] 参见维基百科核磁共振成像词条https://zh.wikipedia.org/wiki/%E6%A0%B8%E7%A3%81%E5%85%B1%E6%8C%AF%E6%88%90%E5%83%8F 2019-5-20访问。

[57] 参见维基百科X射线词条https://zh.wikipedia.org/wiki/X%E5%B0%84%E7%BA%BF 2019-5-20访问。

[58] 参见57。

[59] 参见维基百科词条笛卡尔坐标系https://zh.wikipedia.org/wiki/%E7%AC%9B%E5%8D%A1%E5%B0%94%E5%9D%90%E6%A0%87%E7%B3%BB 2019-6-14访问。

[60] 参见田予:《精彩在口中 口腔组织切片中隐藏着怎样的奇幻世界?》,《中国国家地理》2019年5月,第115-129页。

[61] 此问题来源于2019年5月19日与孙远钊教授在朋友圈的讨论。

[62] 同44,第3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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