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半生囚徒,后半生申诉
摘要:那些留存的申诉书大概只剩一半,它们堆叠在厨房拐角的一方矮桌上,散乱而厚重,全部手写,笔划舒朗,标准的A4纸大小,重量超过了7.5公斤,厚度是字典的五倍,累计超过一百二十万字,等同于托尔斯泰的《战争与和平》。
再加上五本写满的日记(时间跨度从1984至今),所有材料都在说一件事:五十四年前,江西莲花县小学教师汪康夫被指控强奸两名,猥亵十名女学生(全班共十六名女学生),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他认为这是冤案,要平反。
汪康夫78岁了,有严重的胃病,常年便血,心脏也不好。他白日里昏昏沉沉,最清醒的时间只在凌晨两三点到天亮之间,他会准时坐到那方矮桌前,这是江西农村最常见的饭厅,不足十平米,靠着厨房,白炽灯昏暗,深夜四下无人,他孤身面对白墙,戴上老花镜,坐得端正笔直,执笔书写,偶尔停下,吸一口烟,反复删改字句。江西山区的雾气重,一点点围上来,这表示要拂晓了,他才停笔,照常出去工作,这样的夜晚持续了近四十年,他时常左手夹着廉价香烟,手指已被熏黄。
七十年代末,汪康夫就收到了那些女学生积极地回信,大意是老师没有犯强奸罪。1980年法院复查后,驳回申诉;1986年检察院、法院联合调查后作出“建议撤销原判,予以纠正”的结论,申诉仍被驳回。今年7月,江西省检察院在两个月前决定受理后,又以调取不到案卷为由中止审查。
在一百二十万字的材料里至少出现了7名律师的名字,其中一位跟了九年;汪康夫的微信名单里有55个好友,其中有17位是联系过他的记者。在过往的报道里,当年检举的女老师表示他没有犯罪。班上的班长和男学生也加入进来,现在,能够找到的8位涉案女学生愿意出堂为汪康夫作证,她们中一些人在几十年的自责中度过,觉得要把真话说出来。
思想家密尔有言,真话是会被谎言击败的,甚至会被消灭,我们看到的历史事实都是如此。但真话有一个优势,是它会一再被说出来,直到它找到适合生长的地方。
汪康夫在写申诉书。张雅丽 摄
他决定继续写。
“我名汪康夫。”一篇又一篇,都是这样的开头。在那摞申诉书里,有很多封内容完整,但没写日期落款。那是他提前写好的,为以后写不动的时候准备。写到后来,那些字句开始出现在孙辈废弃的作业本上。这些是不能寄出的,变成了他的自言自语,没有人看,每天也要写一写,不然心里不踏实,似乎写申诉已经刻进了他的生物钟里,变成了一种漫长的习惯。
“感觉自己就像个祥林嫂一样。”他望着桌上那摞申诉书和日记本。
2013年八月,江西电视台记者刘正报道汪氏宗祠祖像被盗案。采访结束,汪康夫叫住了刘正,递过来一摞厚厚的申诉材料。
回到南昌后,刘正时不时地收到汪康夫发来的材料。已经工作13年的刘正很清楚这件事的挖掘成本很高,他没打算报道。此后,汪康夫不停发,刘正就一直收,他默默地将那些材料收在一个文件夹里。一段时间后,汪康夫发的频率降了下来。然而之后刘正发现,汪康夫的QQ头像时常亮着,但也不跟自己说话,心里有点说不出的滋味。
左边为卷宗材料,右边为申诉书和五本日记。张雅丽 摄
当申诉日记写到第五本,在第165页,一个日期被标红:2016年3月28日,转机来了。
这一天,汪康夫收到了刘正的短信。接下来的四个月,刘正做了四期电视节目,找到了那些横跨五十年的案中人:两名“被强奸”的女生尹福珍、洪仔妹,当年写过检举材料的女老师之一曹静安,司法机关负责人……
这是汪康夫第一次见到信里的人。
算起来,他只当过两年班主任,半个世纪过去,他已经认不得当时还是小学生的女学生们。2016年7月,刘正在北京找到了曹静安。她苍老虚弱,已经81岁。在镜头里,她说,“没有强奸这回事。”
报道发布后遭到了外部力量干预,但刘正坚持了下来。这些真情实感的证言,像是一块被推倒的骨牌。刘正的报道,将事件里的人们串连起来,他们的陈述让事件的轮廓浮现,更多人开始回应汪康夫。
此后,汪康夫陆续接到了当年的同事和学生打来的电话。当时的班长李利元尤为积极。
1966年,汪康夫被带走的第二天一早,李利元像往常一样去了他宿舍,人不在。下楼的时候,碰上了汪康夫的舍友,他说,汪老师出差了,以后不要来找了。
很快,汪老师强奸女生的事传开了。“公安办事不会有错吧?”尽管不敢相信,但李利元和同学们还是被说服了。直到2016年7月,看到报道,李利元才知道了汪康夫的遭遇。他接受了刘正的采访,其他媒体也来了。期间,江西省高院曾表示,很快会联系汪康夫。
汪康夫并没有等到回复。他反而接到全国各地打来的陌生电话,电话那头的故事跟汪康夫相似,他们希望汪案有了进展,能分享经验。汪康夫把他们叫做“难友”,其中一个湖北的老人,还和他互换了微信。
2020年5月,李新恩用电动车带着李利元,用五六天时间,挨门挨户给女同学们送信,这是李利元写全班女生的一封公开信,希望她们能够站出来为老师作证。最终,除了一位已过世和三位难以联系上的女学生,李利元和李新恩拿到了八位女同学的证明。
害怕像当年被认定是串供一样,汪康夫不敢收下这些材料。这几份证明材料,被李新恩用一个公文包整齐地收着,记者来的时候,他就拿出来给大家看。李新恩夫妇也不知道,这份材料应该交给谁。
凌晨五点,汪康夫在家中。张雅丽 摄
2018年,还是没有结果,汪康夫又整日地开始写申诉书,这一年,他写了61封,几乎每周一篇。
汪康夫记得,一审判决后,有十天可以上诉,他开始写第一封申诉信。看守所的管教劝他,别写了,万一改判死刑了呢?公安局最初认定,说他强奸了十二个女生,这是要判极刑的。但汪康夫照写。写到第五六天的时候,那份上诉材料的草稿还没誊写完,就被收走了。
几天后,在看守所的一间小屋里,二审宣判,过程不到半小时。法官几句话就把判决书念完,维持原判。
问,你还有什么说的吗?
汪康夫在被告意见上写:我没有强奸女同学。对面的法官没有搭理,出门走了。
1967年元月,汪康夫到鄱阳湖农场,劳改九年。
现存的申诉书里,最早的一封写于1989年9月。全文270个字,不少愤慨之词,“还我清白”、“滑天下之大稽”等。后来,他越来越注意措辞,写在2015年的一封申诉书,汪康夫改了9遍,都超过2700个字。
申请事项,事实理由,请求纠正……他换上了这些严谨规范的措辞,按照一篇刑事申诉状的格式书写。“事实理由”这一项,他来回换词,“政治迫害案”先改为“枉法诬陷案”,又换成“冤案”。他不知道,哪个词更容易被法院接受。
他想,也许换掉某些不合时宜的词,案子就能被受理了。数以千遍地书写,言辞趋向理性平实,那些年轻时激烈的情绪消失了。
“我这辈子,就是在法院里抬不起头。”汪康夫说。
上世纪八九十年代,没有电话,汪康夫要么步行六七公里的路,到乌石山的邮局去寄信。要么就坐班车,花一两天时间,亲自到县里的法院递申诉书。法院里的人,后来看到他的申诉书接都不接;庭长看他来,多数时间都说开会不在。
部分回信的信封。张雅丽 摄
2000年,开始有了电话。早上九点,下午两点,他总会在这两个上班最早的时间,给法院打电话。“三点半、四点、四点半三次拨电话,总是无人接听。”
在他的日记里,与法官电话中谈话最长的一次,通话时长17分钟,是萍乡中院立案庭告诉他,他的申诉已收到,但不再受理。
当汪康夫的日记写满第四本时,时间到了2002年,里面不再有生活,只记申诉,给哪个部门打了电话,跟什么人说了什么。
2003年10月31日,是日记里为数不多的明媚的一天:
“从南昌回来后,每天思考如何再把申诉材料写得更有理有据。今晨终于写好,觉得比以前更有说服力一些。多日的沉闷心情顿觉开朗,信心更大。”
这是数千篇日记里少有的欢愉时刻,但也是无疾而终的一天。
2020年教师节这天,张玉环案的代理律师王飞,在微博写,汪康夫的案子,接还是不接?
“平凡的老汪”回复:恳请王律师接了吧。这个账号是小女儿替他注册的。随后,王飞无偿代理了这个案子。
这是42年来,汪康夫聘请过第7个律师。最初是县里的,后来是杭州、广东到北京。从日记里看得出,接案时,每一个律师都表现出信心,到后来,态度都逐渐变得冷淡。每换一个律师,汪康夫都重新鼓起信念,打定主意要把自己的申诉书送进法院。在王飞之前,律师代理费从五十,到两千,再到四万,但就是没有一个人把案子推进到重审程序。
合作最长的一位律师来自北京,此前的九年,汪康夫都在与他接触。起初,两人用QQ联系,后来,律师逐渐不接电话,回复越来越少。在2013年和2014年两年的日记中,他详细地记录了沟通情况。汪康夫询问案情的言说很长,而律师回复往往是“好的”“收到”。汪康夫想,哪怕北京的律师无所作为,也总比县城律师强。
律师们离开时的措辞大致相同,都说时间久、情况复杂。
角落里,堆着一摞半米高的《民主与法制》,这是中国法学会主办的一本权威刊物。早在1993年,他就试着给《民主与法制》、《中国检察报》等编辑部寄去过申诉书,甚至包括《今日说法》的主持人撒贝宁。结果要么石沉大海,要么申诉被转交给法院后,再无音信。
按那份汪康夫手写的电话清单,上面有九个女学生的电话。挨个拨过去,排在前面的尹福珍,在“喂”了一声之后快速挂断,直到打到第九位女学生,才接了电话。
今年八月开始,女学生们接待了五六家媒体。她们感到自己的生活被打扰,要求李新恩,不要再带记者来。
站在刘淑芬家门前,她显得有些机警,出于礼貌,勉强才让我进屋。据说,刘淑芬本人愿意作证,但丈夫不太乐意。
她快速地引我进门,领着我穿过好几个房间,最终停在一个幽暗的房间里。“他(丈夫)出去了,不然又该心烦了。”刘淑芬说。
她神情有些懊悔,胡乱抓了抓她半白的头发,“为了这件事,我一辈子揪心”。
当年的刘淑芬十三四岁,是班里比较瘦小的女生。课外活动时,她被一名女老师叫进办公室问话。老师当时让她写些什么,现在的刘淑芬已经记不清了。她只记得女老师递过来小小的作业本纸,要求她写,不会写,女老师就关上门出去吃饭,把刘淑芬留在屋里。为了不再被关着,刘淑芬最终照女老师的要求,写了“不知道是什么东西”的内容。她以为事情就这样过去。
刘淑芬反复地、小心翼翼地问我,“你说,这算‘关’吗?”似乎她害怕由于自己的话,再一次影响到其他人。
后来,她成了护士,在小学毕业的十几年之后,收到了一封汪康夫的来信。她才知道了老师入狱劳改的遭遇。
刘淑芬觉得自己可能害了老师,但又害怕负责。然而,汪老师并未来找她,但这像皮肤上一根倒刺,只有不触碰才会相安无事。
说到这些,她神情里自责的情绪加重,不安地用手掌来回摩挲自己的脸。
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的时候,倒是两名公安来找过她,她做了一些说明,也不了了之。
李莲新却没有等来公安。当年,她被女老师叫进办公室问话,随便抄了两行别人写的。她等着公安来调查的时候,再解释。但是几十年过去,公安一直没来。今年,当班长李利元找到她时,她的证明写了两页,包括“我问心有愧,对不起老师”,并在最后,按了手印、签了名。
女学生李莲新的亲笔证明。张雅丽 摄
此前,刘淑芬从未跟家人谈及此事。现在,各地的记者开始连续找到刘淑芬。她的丈夫非常不满,为什么这样的男女之事,妻子从未告诉过自己。刘淑芬跟他解释,老师是冤枉的,需要帮老师澄清。记者来多了,丈夫反而觉得让村邻觉得是自己家出了丑事。
“你还觉得这挺光荣吗?不要多管闲事!”丈夫生起气来就喊。
“我不能毫无反思,后果我自己承担,我不影响你,不影响家庭。”刘淑芬索性这样对丈夫说。
全家节衣缩食供我申诉,孩子们连冬天的鞋子都没有,母亲、妻子有病也只好拖延不治。要说我有罪,这才是我的罪啊!
汪康夫在饭厅里看书。张雅丽 摄
今年7月,省检察院给汪康夫的回复。张雅丽摄
注:关于汪康夫案进程的部分资料补充如下:
1980年,莲花县人民法院进行复查。此次复查对当年的一审法官、参与教师贺恩莲、曹静安做了重新调查。一审法官和曹静安提到,没有对两名学生进行检查。贺恩莲谈到,学生谈话时带有引导,学生没写过检举材料。但法院最终仍以“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为由驳回申述。
1986年,吉安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和吉安地区检察院做出联合调查报告,结论为:“认定无罪,否认原据,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以现有证据难以认定构成强奸罪,建议撤销原判,予以纠正。”
1987年,汪康夫向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后仍被驳回,理由是汪康夫提供的被害人信件是经过串供所得,不足为证。
1993年,莲花县法院决定立案复查,后回复不属于该院复查范围。
1999年,江西省高院将案件转至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江西省高院在转办函中写到,认定汪康夫强奸没有事实依据,没有被害人的控告、笔录、陈述。
2000年,萍乡市中院以与1987年相同答复驳回申诉。
2004年,萍乡中院将案件转到吉安中院,吉安中院告知汪康夫向省高院申诉。向省高院寄去申诉材料后,被退回。
中途,汪康夫的案件申诉被多次驳回、转办。
2020年5月,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决定对此案进行复查。但7月29日,以原卷无法调取为由,中止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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