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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T&N观点|《合规管理体系指南》施行,企业用工把握5大要点

何东闽 金诚同达 2022-03-20

20世纪70 年代以来,许多发达国家制定了强化企业合规经营的法律,如美国的《反海外腐败法》,英国的《反贿赂法》等,在全球范围内产生了深远影响。

2014年,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在澳大利亚合规标准体系的基础上,推出ISO19600《合规管理体系指南》国际标准,合规管理成为各国企业关注的热点话题。2017年12月29日,国家质检总局与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了国家标准:GB/T35770-2017《合规管理体系指南》,并于今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中国版《指南》是对ISO19600的直接翻译,在内容上与国际标准保持一致。根据ISO对各类标准的分类,《指南》属于指导性标准,企业可以在建立、发展、完善合规经营体系时进行参考,但不能根据《指南》进行标准化体系认证。

作为中国首个合规方面的国家级标准,《指南》值得广大企业给予充分关注。结合《指南》的有关内容,企业在用工合规方面,需要把握以下要点:

要点1:管理层树立牢固的合规管理意识,引领企业形成合规文化

大概每一位无视合规的企业管理者,心里都藏着一句话——“民不告,官不究”。他们往往既对自己不会那么“倒霉”充满侥幸心理,又对“出事”后找人摆平有着中国传统式的迷信。然而,司法实践的发展,早已不局限于受害者击鼓鸣冤的模式。企业管理如果存在不合规的情况,不但存在面临劳动纠纷的风险,而且给了竞争对手随时予以制约的把柄。

在中国的职业经理人阶层尚未形成成熟规模的现实背景下,企业管理阶层是否具备牢固的合规用工意识,对企业能否建立合规用工体系,以及合规管理的现实效果,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事实上,在《指南》出台前,企业家应当具有合规经营意识,已经不再是一个纯倡导性的要求,而是逐渐成为评估企业家能力的重要指标。例如,2017年6月,深圳市出台《反贿赂管理体系》,鼓励企业进行反贿赂合规认证。通过认证的企业,不但可以在政府采购、建设工程招标投、融资贷款等方面取得一定政策支持,而且在对外贸易中,更容易取得海外市场的认可。

可以预见,在不远的将来,企业合规管理水平很可能成为市场准入的重要考察指标,甚至可能与环保指标一样,成为“一票否决”的对象。企业家如果不具备牢固的合规管理意识,已经不是简单的经营风险问题,而是可能使企业丧失市场竞争资格。

要点2:建立独立的合规团队,并提供充足的企业资源

缺乏独立权限的合规部门,只能沦为业务部门的附庸,导致合规管理流于形式。企业不但支付了合规团队的运营成本,而且没有降低合规风险,显然是“赔了夫人又折兵”。

要点3:建立完备的规章制度体系

规章制度是法律赋予企业对员工进行合规管理的重要手段。一个比较完善的规章制度体系,应当具备“奖—惩”两方面功能。对企业鼓励的行为,进行奖励;对企业否定的行为,予以惩处。运用奖惩机制,规范员工的行为。

需要注意的是,建立完备规章制度体系的前提是,企业应当树立合规经营的价值观。能否使企业获得经济利益,并非制定奖惩条件的唯一标准。如果利益是以商业贿赂换取的,除企业将面临巨额罚金外,公司相关负责人也可能面临牢狱之灾。

要点4:分清轻重缓急,发展合规管理体系,及时纠正错误

企业合规,是一个系统性工程,需要长期的发展完善。在企业发展的不同阶段,往往面临不同的合规管理任务,需要企业分清轻重缓急,集中处理主要矛盾。

现实中,许多公司是在发生法律纠纷,尤其是成为被告之后,才开始寻求法律专家帮助的,并将个案的胜负得失当作企业当前合规工作的头等大事。然而,这种重要性程度的划分标准,并不是一种值得推崇的企业价值观。

实际上,对企业而言,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填补规章制度漏洞,保证公司经营管理的可持续性,其重要程度远远高于个案。原因在于,规章制度作为公司规定的行为规范,具有一切规范性文件共有的特点与弊端。

弊端之一在于,规章制度具有一定滞后性和模糊性。规章制度是公司基于用工特点,事先制定的员工行为守则和规范。由于无法对未来可能出现的全部违规违纪行为进行规制,规章制度难免出现无法与现实情况一一对应的情形。如果企业规章制度规定得比较简单,用语比较模糊,可能出现适用困难。

弊端之二在于,公司不合规行为具有普遍性。无论是企业规章制度的漏洞,还是实操过程中的不合规行为,往往都不是针对个别员工的,而是具有普遍性。这意味着,由此引发的争议事项和法律风险往往会起到示范作用,进而引发更多类似争议。

因此,对企业而言,在个案中维护利益固然重要,但是为免“被一块石头多次绊倒”,及时从个案纠纷中汲取经验教训,为企业合规体系“打补丁”,是更理性的选择。

以前一段时间受到广泛关注的“阿里巴巴员工虚假请假案”为例。在该案中,阿里巴巴公司的一名员工以颈椎病为由,向公司请假。后公司发现,其病假期间,前往巴西旅游,遂以提供虚假病假材料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后员工主张,其前往巴西是为了进行休养,公司规章制度也并未禁止病假期间出国,故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该案仲裁、一审、二审均认定公司违法解除,后公司向北京高院申请再审,再审法院撤销了原判决,认定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合法。

该案是一起典型的员工不诚信案件,企业通过再审翻案,值得庆贺。不过,从合规角度出发,该案对广大企业的启示是,在对案件进行围观时,及时对自身请假制度进行核查,确定是否存在制度漏洞。

例如,针对该案的情况,企业可以规定,员工病假期间计划去外地就医的,必须在请假时告知公司外出地点,并在销假时提供当地三甲医院的就医证明和机票、火车票等交通凭证。如果员工无正当理由在病假期间前往外地,将视为虚假请假,公司有权依规章制度予以处理。

要点5:做好员工合规培训

在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实践中,员工提供虚假信息,泄露、窃取商业秘密,提供或者收受商业贿赂,是最常见的几类不合规行为。企业需要在新人入职培训时,就表明对不合规行为绝不姑息的态度。此外,在强调内部合规管理的同时,企业还需要对业务部门人员进行合规培训,确保员工开展业务过程中符合企业风控流程,对业务风险具备基本识别能力。

对员工明显违反合规要求的行为,企业应当进行严肃处理。必要时,可以请司法机关介入,处理员工不合规行为。这不但可以充分落实合规制度,而且可以在最大程度上免除企业和企业家个人承担法律责任。

(本文来源:微信公众号“劳动法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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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NCHENG TONGDA & NE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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