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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帮禽兽高管洗地,财新网写了篇特稿

拆台 2022-11-27

The following article is from 我说的都对 Author 拆台



文/我说的都对
执笔/倚栏听风雨

大家好,我是熊蛾子。 

没错,从这两天开始,我又要恢复这种类似意识流的写法。 

不为别的,就因为写起来多快好省。 

以及,大家看得爽快的同时,我也写得舒服。

说句大实话,自打下午那篇文章写过后,我是打算歇会看看书的。

毕竟那会的时候,已经没有什么特别紧急的文章值得一写了。

结果万万没想到的是,就在刚刚,就在我读完鲁迅先生的《华盖集》没多久后,财新网带着他的特稿来了。

而且照这架势,我是必须码一篇文章喷一喷的。

有一说一,就财新网的这篇特稿,即便我们不去花那58块的冤枉钱订阅。

仅仅只是从这篇特稿的标题,以及财新网的微博介绍来分析——“女孩在多地报警称未成年时遭跨国企业高管性侵,警方均未立案,高管则称双方是恋爱关系。这更像是一个从小缺少关爱的女孩向‘养父’寻求安慰感的故事”。


就不难看出这篇报道的立场究竟偏向何方。

果不其然,就在网友@改装式复制人小王 充钱看完了这篇恶心到不得了的特稿,并将全文无偿分享给诸多网友后(想要阅读全文请在后台回复“财新网”),我也捏着鼻子看完了。

而且,没有任何意外地和这位网友的“读后感”完全一致:

“短短八千多字暗示了:女孩母亲卖女儿当童养媳,受害人和姓鲍的是恋人关系,小女孩证词反反复复难以令人相信,报警是对鲍爱而不得的表现,警察拒绝受理案件有理有据等等惊天逆转。
可谓是你能想到的你不能想到的统统洗了个遍。
且全文以一种极其暧昧的笔触细腻描绘一场四十多岁男子与十几岁养女之间的忘年之恋,堪称齐鲁大地的一树梨花压海棠。
这已经不止是虚假报道的问题了,写出发出这篇文章的作者和媒体压根就没有一丝人性。”

虽然在昨天,鲍某明就不断“李星星并非其养女,而是其未来的媳妇”,但这篇报道能够旁征博引到如此境界,还是不禁让我吃了一惊。

鲍某明家已经统一了口径,就是“童养媳”

这种感觉就像是什么呢?

鲍某明给财新网记者丢了个命题作文,要求他们将自己身上的屎舔干净。

然后财新网不出意料地通过各种“知情人”的爆料,加之鲍某明的自我阐述,将众所周知的些许问题假装已经洗刷干净——从来没有什么高管性侵养女,有的只是恶母“拐卖”孩子,以及被“拐卖”的孩子长大后却反咬恩人一口的故事。

精彩,实在是精彩,听上去跟前些年为黄世仁翻案,没有任何区别。

鲁迅先生在《伪自由书·后记》里嘲讽,“中国之君子,叹人心之不古,憎匪人之逆伦,而惟恐人间没有逆伦的故事,偏要用笔铺张扬厉起来,以耸动低级趣味读者的眼目。”

以此看来,财新网似乎正中下怀。

我不否认,这位当代黄世仁,很有可能是中国司法机关近年遭遇到的最为“专业”的对手。

因为他懂法,知道该怎么规避风险,而且公检法之所以对其束手无策,大概率与他的专业撞上了。

而人们之所以痛恨,也是因为其在一个孩子最为脆弱的时期,利用自己的金钱地位,向他伸出了魔爪,打着爱他的名义,对他进行了惨无人道的蹂躏。

况且,即便李星星的言语反复情况属实,又能证明什么呢?

要知道,在那个时候,李星星的三观尚处在塑型期,很容易被这类人渣畜生施以精神引导,使之对其言听计从;又或是被迫屈服于人渣的淫威之下。

以及,就算把李星星打成坏人,难道就能洗刷掉鲍某明的那些禽兽事迹吗?

房思琪曾经一度以为自己对老师的是爱,但最终觉醒。



而李星星也不过是又一个房思琪罢了。

或许他竭尽全力保存的“证据”不足“手刃仇人”,但无论如何都遮掩不掉的,是鲍某明的累累兽行。

我很清楚,在这起事件里,由于相关方的闪烁其词,致使很多问题尚未明朗。

但鲍某明是人渣这件事情,无疑非常明朗。

所以,在如此明朗之情况下,还要舔着脸、试图洗刷掉鲍某明兽行的财新网,不过是另一个畜生罢了。


四月十二日。



☑ 是的,我又被财新网投诉了
☑ 财新网给英国洗地的文章,咋就自宫了呢?
☑ 今天,我们为何还要纪念毛泽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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