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打赏”主播十万元,悉数追回获赞誉

贵州警事 2024-04-11
点击蓝色字关注我们吧!




随着网络社交平台短视频愈发受到广大网民的青睐,越来越多的网民通过网络社交平台刷短视频,并关注自己所喜欢的网络主播,经常为网络主播打Call(加油打气的意思)、送礼物等等。然而网络是虚拟的,很多人无法辨别网络虚实,容易被一些虚假的信息迷惑,特别是一些网络主播喜欢用花言巧语蛊惑粉丝送礼物等,极易让人特别是未成年人主动“打赏”所关注的主播,以获主播的欢心。



案件经过近期,贵州省凯里市湾水镇有网民送网络主播礼物已达到痴迷状态,竟“打赏”400余次,共计10万余元。幸好贵州公安主动作为,及时帮助悉数追回,为群众挽回了损失,获得群众高度赞誉。


8月29日,贵州省黔东南州凯里市湾水派出所接到辖区群众张某胜报警称:其儿子张某(12岁)在8月份期间,持续一个月用其父亲的手机在某平台上充值金币打赏主播10.8万元,请求民警帮忙追回。接警后,湾水派出所高度重视,第一时间与张某胜联系询问详细情况,后通过联系平台客服,积极协助张某胜准备材料申请未成年充值退款,同时对张某胜的儿子进行宣传教育,引导认清网络虚拟信息。派出所民警经过长达一个多月与该平台反复沟通协调,并上传相关材料后,平台最终同意退款。10月10日,张某胜收到了某平台充值退款。


10月13日,张某胜带着感激之情来到湾水派出所,将一面印有“尽职尽责关爱百姓  为民排忧情深似海”的锦旗送到民警手中,表达了对湾水派出所公安民警为民排忧解难的谢意。



普法时间《民法典》第十九条【未成年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五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


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一个月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民事法律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来源:凯里公安


编辑:钱姿璇  校对:毛婷婷  刘济桃  鞠维峪

审核:李 海  审发:江   翔


往期推荐

超燃现场直击!路边音乐会热度“狂飙”,背后藏蓝守护“不打烊”

2023-10-22

坚持“实干”当头  摒弃“躺平”心态|看贵州普定老民警如何站好最后一班岗

2023-10-22

自行灌装,每杆卖800至1200元——贵州警方跨省摧毁新型“上头电子烟”团伙

2023-10-21

不看征信,人人10-50万!......半年作案6起

2023-10-21

热情奏响!全国公安音乐词曲作者培训班在贵阳圆满收官

2023-10-21


继续滑动看下一个
向上滑动看下一个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