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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女性没有权利作 Marry 的主语

阿则外 阿则外英语笔记 2022-07-17


文学作品中的著名句子,大多来自开篇章节,例如,托尔斯泰的All happy families are alike;狄更斯在《双城记》中的 It wasthe best of times, it was the worst of times.

 

也有很多名句,出现在作品结尾的章节,最广为人知的,就是小说《简·爱》最后一章的第一句:Reader, I married him.

 

今天,人们读到这句话时,很少会特别在意。但是,在170多年前Jane Eyre 首次出版面世时,当时的读者都会注意到这句话的新奇大胆之处:竟然把女性用作 Marry 的主语!

 

2016年出版了一本短篇小说集,纪念《简·爱》的作者出生200周年,收录了几十位当代女作家的作品,书名就是Reader, I Married Him.



正确的读法

 

Reader, I married him 这个句子,结构很简单,由1个动词 Marry,和2个人称代词 I Him 构成。

 

最后一章开始时,两位人物的身份,上下文中早已交待明白,因此,今天的读者,会想当然地把句子中唯一的动词Marry,视为关键词汇,读作:I MARRIED him.

 

实际上,作者在这句话中所强调的、以及当年的读者们所感受到的,并不是“结婚”这个消息,而是两个人称代词前后排列的顺序。

 

所以,在读这句话的时候,应该强调的不是动词Marry,而是把重音放在I Him 上面,读成:I married HIM.

 

夏洛蒂·勃朗特 (1816-1855),《简·爱》的作者。

 

 

哪些人有资格做 Marry 的主语?

 

《简·爱》写作于1840年代,作者是Charlotte Brontë 夏洛蒂·勃朗特,1816年出生于英格兰北部。

 

当时,英国已经开始进入现代社会,但根据法律,女性仍然不能签署契约合同、拥有私人财产。

 

在婚姻方面,女性当时也没有法定的自主权利,只能处于被动地位。因此,Marry 这个动词的主语,当年都是由男性担任,例如:He was 36 when he married Viv.

 

除了新郎丈夫,婚姻双方各自的家长、监护人,也可以作为Marry 的主语,表示为儿子或女儿找到伴侣、安排婚姻,例如:He married his daughter to his partner's son.

 

另外,根据欧洲各国的传统,婚姻曾长期被视为基督教的圣礼,只有教会的神职人员,才能主持婚姻仪式。因此,教士也经常作为 Marry 的主语,例如:They were married by the local priest.

 

18世纪后期,美国建国之后,开始把婚姻视作法律关系、而不是宗教圣礼,规定法官可以主持结婚仪式。

 

当年,美国笑星Groucho Marx有个著名的笑话,把自己的婚姻比作定罪和判刑,就是由此而来:

 

I was married by a judge, I should've askedfor a jury

我结婚时是由法官主持的,当年真应该找个陪审团给我把把关。

 

直到19世纪末女权运动取得实质进展之前,女性都很少作为 Marry 的主语。偶尔出现的例子,也都多少有些不赞同的意味,指责别人不守本分,例如:She married into the aristocracy.

 

近年的Me Too运动,使女性权利再次受到关注。

 

 

Jane Eyre 《简·爱》

 

《简·爱》这部小说采取第一人称,讲述了女主人公Jane Eyre 的成长经历:幼年失去父母,寄居在亲戚家中、受到冷遇,之后进入管教严格的教会学校,自己获得学识技能,找到家庭教师的工作,并遇到爱人。

 

在小说的情节中,爱情只是众多线索之一。Jane Eyre 所爱的人,名叫Rochester;两人最初相遇时,Rochester拥有更强壮的体魄,更高的社会地位,更丰富的财产和人生阅历,在各方面都占据明显的优势和主导。

 

后来,两人分开一段时间,又再次相遇;这时,Rochester已经失去财产,双目失明;而Jane Eyre 变得更加成熟,获得了自主能力,能够掌控自己的生活,不再处于消极、被动、接受的地位。

 

《简·爱》出版于1847年,在英国人最喜欢的100部文学作品中,排名第10位。

 

在最后一章的开头,如果只是简单地向读者告知两人结婚的消息,应该会按照习惯说法,写成We were married We got married.

 

但为了强调Jane Eyre这时已经能够主动地采取行动,两人地位关系已经转变成为平等的双方,作者刻意违反了当年英语文化的默认规则,用女性作为施事的主语,把男性作为受事的宾语,写下:Reader, I married him.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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