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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小龙:对整体视而不见,却去找反例,是很有空么?
已毕业工作的博士生小李在高校教“现代汉语”课,用的是我主编的《现代汉语》教材,正教到汉语语法的基本单位,即:
(1)“涵义完整的‘字’”,
(2)“组合稳定、难以拆分的双字(或多字)字组,即‘词’”。
听课的学生提问:教材说“字是一个单音节、意义完整、可以自由运用的音义结合体,而不仅仅是一个汉字的字形或一个音节”,那么“匍”“匐”它们两个是不是不能称为字?
教材说“词在本质上是一种字组”,那么“匍”“匐”它们两个的组合也不能称为词?
学生将了老师一军。
这个问题不难回答:
第一,“匍”在《说文》中的解释是“手行”,“匐”在《说文》中的解释是“伏地”,“匍匐”就是一个字组,手足并行的意思。
第二,从理论上说:
双音词在整体上都是字组;
联绵词或音译词中绝大部分的字都加了形符;
联绵词或音译词中的汉字都有独立的可能;
只要是汉字书写的双音词,在一定的上下文中,都具有分析性。
到目前为止,我还没有碰到过任何反例。学生拿来的“反例”词,都可以破解。
第三,找特殊的反例,其实是思维方法的误区。因为人文学科的任何分类都不是非此即彼的,存在着类之间的过渡。找反例的人,为什么不想想整体呢?
对整体视而不见,却去找反例,是很有空么?(这个问号不是打给听课学生的,而是打给庸俗的学术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