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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小龙:中文的“委婉语之问”

申小龙 文化语言学新视野
2024-09-10

我的第一位访问学者,重庆高校的王老师在微信转达四川外语学院朋友的问题:在外国留学生的论文里,把下面四句话视为委婉语:
1.你为什么总是被戴绿帽子呢?
2.她的性格非常喜欢吃醋。
3.他是一毛不拔的铁公鸡。
4.他喜欢吃别人豆腐。

朋友问:这几句话是不是委婉语?老师中意见分歧。
 
我回复王老师:这四句话肯定不是委婉语。但为什么不是,让我想一想怎么说。

 
我们先说“戴绿帽子”。
 
“戴绿帽子”不是委婉语,它其实和“戴红领巾”“穿高跟鞋”一样,都是普通的结构,普通的用语。“绿帽子”“红领巾”“高跟鞋”都是实物。一个实物进入语言体系,其基本条件就是隐喻。也就是说,它不是对实物的客观照相,它不因物理存在而“物”,而以心理存在而“物”,它是对实物与人的关系的理解,它是理解之物。

 
在人对实物的理解中,浸透了一种文化赋予特定实物的象征意义。
 
首先,绿色是植物的颜色,但植物的颜色之所以被视为绿色,已经带有特定语言的分类眼光。

也就是说,“绿”的概念已经带有语言的功能性。它依靠人的视角中它和其他事物的关系即它的功用而得到肯定。

它是功能中确认的绿,不是自然属性中的绿。

最能说明这一点的是,在不同语言的颜色分类体系中,“绿”的自然属性是不一样的。例如中国人眼里的“绿灯”,在韩国人眼里是“蓝灯”。

 
其次,绿色这个语言概念从进入特定语言的意义体系伊始,同时就进入了特定语言的价值体系。

《说文》解释绿色是“帛青黄色”,从《诗·邺风·绿衣》“绿兮衣兮,绿衣黄里” 毛传曰 “绿,间色”,和孔颖达疏 “绿,苍黄之间色”,我们可以看到“绿”在汉语理解中是一种间色,处于青与黄之间。这一点和现代色彩学将颜色分为原色(红蓝黄)和间色相同。

然而不同的是,中国古人认为原色是正色(包括红黄蓝白黑),在价值上高于间色。

 
黄尊绿贱的语言价值意识在汉语史上源远流长。

唐代白居易忆元稹的诗云:“分手各抛沧海衅,折腰俱老绿衫中”,绿衫是官职卑微的标志。唐代惩戒官吏的刑罚是戴绿头巾。

元代规定在妓院做工的男性要戴绿头巾(时称“青头巾”)。明代规定从事表演的优伶要戴绿头巾、穿绿衣。绿头巾成了娼妓低贱的标志。

现代汉语中的“绿帽子”就是承续元代 “ 娼妓家长并亲属男子,裹青头巾 ”(《元典章》)的社会语义。

 
由此可知,无论从意义体系还是价值体系看,“绿”都十分典型地表现了语言符号的基本特点——功能性和隐喻性。

“戴绿帽子”在汉语发展的历史上就是一个意义直白的表达。它没有迂回,也没有避讳,更不是谦敬,不具有任何委婉的特点。

指称一个人“戴绿帽子”,是非常严重的人身攻击,会激发暴烈的反应。

 
由是观之,“吃醋”“吃豆腐”“铁公鸡”表现的也都是典型的语言符号性。它们的隐喻性,是所有词义的天性,无论在意义体系还是价值体系上,都充盈着文化的规定性。它们是语言现象,不是修辞现象。
 
如果我们把它们看成修辞,那么我们理解的“语言”,是否过于苍白了?

 
而我们的现代语言学,不正是以对传统语文的“祛魅”为能事,用西方语言学的形式规则,将大量中文本色归诸“修辞”,使中文的形式和意义单一化、“精确化”,以至生发出今天令人扼腕的“委婉语之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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