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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小龙||语法知识学得越多,汉语说得越欧化:中文的悖论

申小龙 文化语言学新视野
2024-09-10
英语系16级小吕同学问:
 
书上说“如果不遵守它(语法)的编排和分类方式,就根本无法开口说话。”当我们学习一门外语的时候,我们常常会提到“语法”这个概念,但是我发现在我们学习汉语的过程中好像不怎么强调“语法”概念(从我个人经验看来)。比如,之前在翻译课上,老师经常会说我们英翻中存在的问题,不仅在于对原文的理解,更在于对汉语的陌生。可是在日常生活中,即使我们没有系统地学习过汉语“语法”,却依然能够好好说话(即说话的时候不会去细想它的语法结构,但是在说外语的时候会),这是为什么呢?

小吕同学的问题涉及三个方面,一是母语和语法的关系,二是母语和语法学的关系,三是翻译和语法的关系。我们先谈前两个问题。
一、母语和语法的关系
 
母语的语法不是学会的,而是激活的。人脑的语言机制是遗传的,在后天的语言环境中被慢慢激活。一个人只能激活一次。激活以后,就掌握了母语的语法。所以儿童可以说出自己从来没有听到过的句子。
 
也因为人的语言机制只能激活一次,一旦激活后,母语的语法习惯就在机制中固化了。这个固化的语言机制很难再适应和掌握另一种语言的语法。
就像母语的音位一旦掌握后,肌肉就僵化了,发音器官很难再发出另一种语言和母语不同的音位。

所以第二语言的学习要靠勤学苦练,和母语完全不一样。母语的语法由此具有天赋性质。
 
母语语法的理解不同于外语语法的理解。外语语法的理解是操作性的,靠不断操作去掌握的;而母语语法的理解是领悟性的,它具有天然的语感。
 
所以一个母语者说不出也不了解母语的语法规则,他只是按语感说话。他说的话天然是体现语法的。

二、母语和语法学的关系
 
一个母语者出于需要是可以对象化地观察母语的语法的。这时候看到或学到的语法其实是语法研究的结果,是一套规则和知识。
 
中国古代的训诂学在对语言意义的解释中概括了一系列语法知识,包括词类学知识和句法学知识。这些知识有一个特点,就是它的对象化是有限的。
 
因为中文的理解本身不是严格对象化的理解,而是有很强的主体性的理解。
 
中文认为人的思想感情极为丰富。把意义客体化对象化,舍弃的东西太多了。语言的表达不应该依赖形式化格式化,而应该使有限的形式和无限的语境意涵相辅相成,将客体性和主体性有机结合起来,实现最佳的语言功效。
 
因此中文的组织不求形式自足而求虚实相间,不求意义单一而求语境通观。中国古代的语文学习更强调声气(背诵)体验和文成法立。 
中国现代语言学放弃了中国古代的主体性的语言建构策略,用基于欧洲语言客体性建构的欧洲语言学知识重新理解汉语,并力图用这种客体性的语法理解改造现代汉语,扭曲母语和语法的天然联系,由此中国现代语言学的语法理解和汉语的文化特点貌合神离。

这样就产生了一种奇怪的现象,汉语语法知识学得越多,汉语说得越欧化。
 
这种欧化在同学们的写作中几乎“深入骨髓”。几乎每一封同学来信我在看的时候都忍不住要改掉那些不好的欧化表达。例如小吕同学这封信:
 
(原文)当我们学习一门外语的时候,我们常常会提到“语法”这个概念,但是我发现在我们学习汉语的过程中好像不怎么强调“语法”概念。
 
(修改)学习一门外语,常常会提到“语法”这个概念,但我们学习汉语好像不怎么强调“语法”。

 
总之,母语的语法是遗传机制在语境中“激活”的,它是人脑机制的一部分。

人不需要反思它的存在。人的自然存在和文化存在就是语法化存在。
 
外语语法没有这样的遗传性。它是一套需要非常明确的规则,在反复操作中掌握。
 
母语的“开口”和外语的“开口”有根本区别。

而我们今天的语法学,把母语当成了外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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