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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小龙:台湾同性婚姻的称谓尴尬

申小龙 文化语言学新视野
2024-09-10


中文系18级小陈同学来信:
 
前几天台湾刚刚通过了同婚专法,台湾媒体随即给出了一张“同婚称谓表”,帮助人们了解在此背景下的亲戚关系应该有怎样的称呼。


在这条消息的评论中,即使是对LGBT群体友好的人士也大都认为“这些称呼太奇怪了,不是很能接受”。
 
而在英语国家中却并不存在这样的问题,不管子女的伴侣是同性还是异性,只需要根据对方的性别称呼一句daughter in law或son in law即可,而所有关系较远的亲戚则统称为aunt, uncle等,十分简明。

 
我就想起您在开学不久的“语言是一个民族的世界观”一课中讲到了有关称谓的相关内容。当时您说可以从词语的复杂性中看出一个事物在一个文化中的重要性,人际关系在中国社会中异常重要,因此才会有无数不同的词语去称呼远近亲疏不同的关系。传统的中国社会就是一张巨大的关系网,这张被各种称呼填充起来的关系网就是我们作为中国人的精神底牌。
 
我想,同性婚姻议题在中国一直难以被摆上台面,甚至是“不可说”,除了其上层建筑层面政治文化的考量,是不是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因素就是它打破了传统的中国人际关系网,给人们一种“很奇怪很不合规矩”的感觉

人们普遍认为这样的称呼“奇怪”,总觉得是硬生生地把一件新事物按进了已经很系统很紧密的传统关系中,这是不是也说明我们的社会还没有准备好这种关系的融入呢?

也许衡量社会有没有准备好的标准不是法律允不允许,而是相关的语言有没有成为被公众普遍接受的“约定俗成”,是这样的吗?
 
问题稍微有些敏感,是看最近网络热点有感而发的,请老师谅解!

 
小陈同学一系列问号的思考都是对的

一种文化的词汇分割越细,它在文化上就越重要。中文的亲属称谓和英语一比教,就可以看出家庭伦理在中国文化中极其重要。例如英语中一个uncle,汉语要细分为伯父、叔父、姑父、姨夫、舅,其中的伦理既有父系和母系的不同,又是长幼有序,男女有序,最能说明这一点的是父系男性有“伯父”和“叔父”之分,母系男性不论长幼都是“舅舅”。

有一位翻译家曾举过一个有趣的例子:
 
“我在翻译一本英文小说时,遇到主人公有一位cousin,刚开始翻成‘表弟’,后来发现是女性,又翻成‘表妹’,然后发现她比主人公大,因而翻成‘表姐’。结果你猜怎么着?她竟然比主人公长一辈,所以翻成‘姨妈’,最后才知道她是父亲一边的亲戚,又给翻成了‘姑妈’。”
 
Vanity Fair(《名利场》)中第三十四章有his cousin and long affianced bride,我们从后面的bride才能确定cousin是一位表妹。

 
同性婚姻与中国文化中的家庭伦理格格不入。
 
它是否被“专法”认可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它能不能进入中文的亲属称谓系统,被这样一个语词体系所认可。

而这对于同性婚姻来说,几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因为同性婚姻直接冲撞了中国家庭伦理的基本支柱。

当然,你可以说同性婚姻是性少数群体的权利,但这是另一个问题。

 
性少数群体在实行自己的权利的时候,会有自己的语言变异,但这样的变异往往无法被完全异质的主流社会文化意义体系兼容。

也就是说,这样的语言变体不具备普遍的文化心理基础。

它必然受到语言体系的排斥,不可能成为民族语言的共同意识形态。
 
这就是台湾同性婚姻称谓的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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