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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小龙|为雅各布森鼓掌——西方文字定义及其反思

申小龙 文化语言学新视野
2024-09-10

 我们一直谈中国的文字论,今天谈谈西方的文字论。


(一)传统文字论

1.古希腊时代:口语是活的,文字是死的
 
早在古希腊时代,学者们就已经在理论上明确地将口头语言和书面语言的不同价值区别开来。
 
苏格拉底指出,写在纸上的文字,是静态的东西。它唯一的功用在于告诉读者已知的事情。它是一种“娱乐”,是帮助记忆衰退的老人回忆往事的工具。
 
而口头吐出的语言,是充满活力的辩证语言。它透入听者的心田,并且在问答的过程中可以随时辩护自己。

 
在古希腊学者看来,书面语言就像诗朗诵一样,一方面含有许多游戏成分,一方面只能以朗诵感动听众,却不给予问答的机会和教训。而正义、美感、善良,只有用口头语言才能传授给他人。因为口头语言能适应论辩的各种机遇,能随时更换字眼、修正、重复、注解,在一问一答的流变性谈话中产生真实的共鸣,从而渗入人的灵魂。
 
因此,亚里斯多德断言:
 
口语是心灵的经验的符号,而文字则是口语的符号。
 
苏格拉底也认为:
 
“知识原本是我们心中固有的,我们只须通过‘辩证法’或一种系统的问答过程使之苏醒并加以运用。”
 
这里所说的“辩证”,正是指一种谈话方式的探讨。当时的雅典人,正是倾心于口语语词的优美,仰慕雄辩的技巧的。

 
2.索绪尔:口语是相貌,文字是照片
 
近代西方源远流长的结构主义语言学,开宗明义就对“文字的威望”进行了批判。
 
瑞士语言学家、结构主义语言学的创始人索绪尔力图把语言的研究与文字的研究严格区别开来。他痛感在他那个时代,语言的历史研究中文字每每凌驾于口语形式之上:
 
 “(人们)一般只通过文字来认识语言,研究母语也常要利用文献。如果那是一种远离我们的语言,还要求助于的书写的证据,对于那些不存在的语言更是这样。要是任何场合都能运用直接的文献,我们必须像维也纳和巴黎所做的那样,随时收集各种语言的留声机录音的样本。可是记录下来的原件要为他人所认识,还须求助于文字。”


根据索绪尔的分析,文字的这种威望是由于:
 
(1) 词的书写形象使人突出地感到它是永恒的和稳固的,比语音更易于经久地构成语言的统一性,更易于为人所掌握;
 
(2) 在大多数人的脑子里,视觉印象比音响印象更为明晰和持久;
 
(3)文学语言增强了语言的重要性。它有自己的词典,自己的语法。人们在学校里是按照书本和通过书本来进行教学的。语言显然要受法则的支配,而这法则本身就是一种要人求严格遵守的成文的法则:正字法。因此文字就成了头等重要的;
 
(4)当语言和正字法发生龃龉的时候,差不多总是书写形式占了上风,因为由它提出的任何办法都比较容易解决。

 
索绪尔认为,文字的这种威望是一种专横和僭越。人们忘记了一个人学会说话是在学习书写之前,而且语言有一种不依赖于文字的口耳相传的传统,这种传统十分稳固。

例如立陶宛语是1540年才有书面形式的,然而这时的立陶宛语依然在语音、词的结构、名词变格和声调方面都忠实保留古印欧语的特点。

索绪尔断言:语言和文字是两种不同的符号系统,后者唯一的存在理由是在于表现前者。因此语言学的对象不是书写的词和口说的词的结合,而是由后者单独构成的。

如果把声音符号的代表(文字)看得和这符号本身一样重要甚至比它更重要,这就好像要认识一个人,与其看他的面貌,不如看他的照片。

 
3.布龙菲尔德:口语是实物,文字是外观设计
 
美国结构主义学派的布龙菲尔德从图画到文字的变迁讨论这个问题。布龙菲尔德在他的《语言论》中指出,一个图画到了约定俗成时,我们不妨称之为字。一个字是一个或一套固定的标记,人们在一定的条件下描绘出来,因而人们也按一定方式起着反应。
 
这种习惯一旦建立以后,字跟任何特殊的实物相似之处就是次要的了。由于语言毕竟是我们画不出来的那些事物的一种交流方式,所以图画使用者到了某个时候便按照口语用词来安排他的字符,用某个字符代表口语片断的某一部分。真正的文字少不了这个前提。
 
有些字既代表一个可以描绘的事物,又代表一个语音的形式;有的字失掉了的图画价值,只代表一个语音形式。单纯的图画字,同语音形式没有联系,用处就越来越不重要。语言(口语)的价值越来越占主要地位。因此:
 
“在语言学家看来,除去某些细微的枝节以外,文字仅仅是一种外在的设计,就好像利用录音机一样,借以保存了过去言语的某些特点供我们观察。”


(二)反传统的文字论:雅各布森

1. 媒介形式参与信息建构
 
文字仅仅是一种口语的“外观设计”吗?即使在西方语言中也不能这样说。文字和口语相比,使用了不同的表达形式,这种形式本身参与着意义的建构。
 
俄罗斯语言学家雅各布森指出,任何交流都是由说话者所引起的信息构成的,它的终点是受话者,但交流的过程并不简单。信息需要一些必要的形式:
 
首先是说话人和受话人之间的接触形式(口头的或视觉的,电子的或其他形式的),
 
其次是信息的载体——代码的形式(言语、数字、音响构成物等),

 
其三是使信息“具有意义”的语境的形式(同样的话在不同的语境下会有不同的意义或失去意义)。
 
这样看来,“信息”不提供也不可能提供交流活动的全部“意义”。
 
人们在交流中获得“意义”有相当部分来自信息的形式——语境、代码、接触手段。它们和说话人、受话人、信息一道共同组成整个交流活动的要素结构。
 
交流活动在一种情景中会倾向于语境,在另一种语境中会倾向于代码,如此等等。信息的性质取决于那个占支配地位的要素的功能。


2.文字是能够生成意义的自主符号系统
 
这样看来,文字作为一种代码形式,决不仅仅是语言的记录形式或外在设计,它是全部交流活动的“意义”的一种必要的构成。
 
说出来的信息和写出来的信息会在交流活动中具有不同的意义。这种不同的意义事实上赋予代码形式本身(口语的或书写的)以“生命”。
 
当我们面对文字的时候,我们不是简单地面对一种与意义无关的语言包装,而是一个能够生成意义的独立符号系统。


3.意义模式不能以语音为中心
 
雅各布森在《书面语言学》、《文字和差异》、《声音和现象》等著作中提出:不应把写作看成语言的外在“服饰”或声音的简化。
 
世界不是限于和决定于一种以语音为中心的意义模式。
 
通过对书面语言的分析,有助于发挥“意义”的潜能,因为书写不是言语的影子,而是关于语言本质的模型。


雅各布森以“极而言之”的方式从西方传统文字观中杀出重围。

虽然他过于强调了西方拼音文字的自主性,我们还是要为他鼓掌,因为他清醒地意识到,西方的文字定义,并没有充分揭示文字的功能。

由此我们豁然开朗——

汉字才是西方文字真正认识自己媒介属性的文明参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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