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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来一瓶”,这还能行?!

开盖有奖

但中奖毕竟是件概率事情

如何能100%中奖,一直“再来一瓶”?

甚至以此牟利?

这不,有人就对“再来一瓶”

动起了坏心思

中不了,我就自己制!

近日,东莞茶山警方

成功侦破一宗假啤酒中奖瓶盖和拉环诈骗案

起获假冒中奖拉环、瓶盖一批

制假工具若干

今年6月初,东莞茶山警方接到某啤酒公司报案称,某经销商带了44000多个啤酒中奖瓶盖到其公司兑奖,公司在清点的过程中发现部分瓶盖存在塑胶偏白,字体印刷模糊等异常情况。


后经鉴定,确认该批瓶盖约有3万个为假冒产品。更让他们担心的是,市面上可能还有更多的假盖和拉环。

警方接报后,立即抽调精干警力成立专案组深入调查。很快,专案组梳理出一个利用制作、分销假啤酒瓶盖拉环实施诈骗的犯罪团伙,并锁定了多名犯罪嫌疑人的身份和落脚点。


专案组于9月4日和22日分别组织了两波收网行动,成功在湖省道县某村抓获生产制造假冒啤酒瓶盖拉环的犯罪嫌疑人阿良(化名),并在其家中搜出假冒瓶盖拉环3万多个,制假设备一批;在外市以及东莞多个镇街抓获多名通过购买假瓶盖、拉环并向下家销售赚取差价的犯罪嫌疑人。

该案成功告破后,啤酒公司代表特意上门座谈,对茶山警方快速打击制假诈骗并深挖犯罪源头,为企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表示衷心感谢。

以案说法

办案民警介绍,阿良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自制兑奖瓶盖和拉环骗取现金和奖品,涉嫌诈骗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接下来

东莞公安将保持对制假售假的严打高压态势

以更大的决心、更实的举措、更强的力度

全力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




编辑:胡志红、钟向浩
校对:刘栗源、张晓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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