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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检员额制改革?这几位的吐槽厉害了!

律新综合 律新观察 2021-04-04

来源:知乎,律新观察编辑部整理


@基层检察汪“奥特曼”:如何评价?四个字:一塌糊涂。


高层提出员额制改革的宏图是美妙的:司法机关的部门领导只负责行政领导、不入额、不办案、不干预司法官办案;业务骨干入员额办案,只在行政、人事上听从部门领导。司法的归司法、行政的归行政。


但两年多过去了,员额制在各地实践中异化成了另一番景象:领导都入额但不办案或挂名办案、原业务骨干照样办案但要竞争成功才能入额;实际上只处理行政事务的领导因为取得员额资格,照样有权对案件进行审批、干预。如此一来,行政一如既往地干预司法,背离了高层改革的初衷。


如果只是这样也没啥大不了的,最多不过是原地踏步,但可笑的是员额内的人比员外工资高了一大截,于是史无前例的畸形司法生态诞生了:那些50来岁的原军转干部不懂法不阅卷不提讯,但可以入额可以审批案件;那些30来岁的法科业务骨干几乎包揽了所有案件,但没有员额身份不能独立决定案件结果,月薪还比别人低好几千。所谓挣着卖白菜的钱操着卖白粉的心,莫过于此。


更让人寒心的是,当没入额的业务骨干在内网、社交平台上吐槽员额制实施中的弊端时,领导说话了:





@匿名用户:改革一年有余,效果如何,体制内的都懂,不管外面吹的如何,媒体吹的如何,实际上怎样大家心照不宣。


1,原来的领导,一正三副和其他党组成员,涨工资,该干啥还是干啥,谁做案子了?即便是做也是找年轻的辅助做,而且他们涨工资最多。


2,非领导职务的老同志,入额了是入额了,但是一线办案是不可能的,这辈子都不可能的,毕竟我班都基本不来上啊,哈哈。


3,入额的年轻人,一线办案的属于待遇和付出成正比吧,毕竟涨了工资,该多做点。至于入额却不去一线办案的年轻人,你懂的,后台那叫一个硬,惹不起,惹不起。

4,没入额的年轻人,在一线做辅助的,其实比员额还累,因为员额不做内勤不做假大空啊,你还要做,看到和自己相同的年轻人干的比自己少工资比自己高,矛盾都在心里。


5,没入额的老同志,反正以前就不来上班的,现在没入额对单位意见更大了,莫说不来上班,不来闹,领导就谢天谢地了。惹不起,惹不起。


6,将来呢?上述的人,只有没入额的年轻人会忧虑,其他都是既得利益者,没入额的老同志无欲无求早带孙子去了也不想理你们这些孙子。没入额的年轻人忧虑有个毛用啊,这个是终身制,别听什么退出机制忽悠,中国的官上来只要不被纪委查,退不下来的,等退休吧,现在还延迟退休了,五年,十年,十几年都是有可能的,等到了一两个退休,几十个年轻人去抢,各凭本事吧。遇到惹不起的关系户自认倒霉吧。

总之,他们觉得改革大功告成,一本万利,前途一片大好,走在世界之巅。

我们:惹不起,惹不起,惹不起我躲得起吧。躲不起,我怂,不敢离开,我少拿点,耍开心点吧,反正没入额的再怎么干也等于零了现在。



又想了一下,增加一点。


现行改革,有五个逻辑矛盾无法自洽。


其一,在实践中,许多地市一级法检不再直接招考人员(法警例外)。而新法要求地市一级法检助理要去基层任职,同时补充人员要靠遴选基层员额。那么20年后,这些地市一级法检还有助理吗?当然军转干部可以补,那就不知贺卫方老师怎么想了。


其二,即使地市一级法检招考助理,按照法律规定,地市一级招考,要么基层经验满2年,要么研究生学历。同时,多个省份对地市一级法检员额的任职年限要求高于基层法检。那么,一名研究生毕业考入地市一级法检任助理,在经历过漫长的论资排辈后到基层任职,此时,他本科毕业后就考入基层的同学,在已经担任员额数年后,竞争遴选进入了地市一级法检。简言之,投入越多,回报越少。(主要是天花板的差异,还没有算工作量)


其三,现有员额和助理的职级不能对应,本地一级助理对应正处,一级员额对应正科,那么,假设一名地市级法检助理已经任二级助理,到基层院任职,其等级则直接对应基层院院领导的级别,且不说有没有职数限制,基层管理难度肯定会增大,如直接对应二级员额,实质上是降级,没有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凭什么给人家降级?


其四,新法对于助理的授权极其有限,还不如书记员多,助理连坐在庭上的权力都没有,那么这个助理在如此匮乏的实践经验下,将来怎么可能成为一名合格的员额?即使让助理坐在旁听席上,20年后,法检中,会开强奸案件的庭的,怕是一个也没有了。


其五,无法讨论法检员额等级能否对应行政职级。如对应,则有职数限制,庭部长是否应按《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进行任命?改革依旧新瓶旧酒,初衷无法实现。如不对应,那么一位在法检奉献了一辈子的科员级四级高级员额,应当以什么标准领退休金?另外,体制内交流任职还有zfw这个去处,20年后,在这个确保上峰意志在法检中正确落实的部门中,领导怕只有公安或者司法的经历了,典型的寄几搞寄几。


现有的这一部分的顶层设计堪称空谈误国的典范,一不小心显示出了法学理论和司法实践的巨大割裂,以及法学理论界中整体逻辑思维不及格的软肋。


一个程序员如果写出这种水平的代码,怕是要饿死。


说句不客气的话,就这整体逻辑水平还敢进一步关紧法考的大门。知乎废死话题下有个经济学大咖踢馆,法律话题在人家的知识框架下被如此血洗,真不知整个法学界是从哪自我感觉那么好的。


最后就看法检在实践中如何实干兴邦了。


我不信法检高层看不到这个现状。


@知而往关注知乎上关于司法改革,特别是员额制的话题已经有段时间,今天我也来说说自己的想法和观点。我所有观点都是基于法院情况,检察院那边的暂不说了。


核心:员额制改革有着水土不服问题,而这些问题不是短期能够克服和解决的。


员额制的出发点是好的,想要通过员额制推动法官精英化,进而使得司法案件质量提高,但是有些问题在制度设计上,没有考虑我国的实际情况。举例来说:


一、从员额法官收入的角度,多高的收入能够让员额法官安心在岗位上办案?我个人认为至少要一个员额法官能够养活3-5个人才行,不然家长里短就够员额法官喝一壶,再上了年纪需要承担更多责任的时候,指望法官能够每个案子都认真负责,多少有点奢望。而公务员的收入问题(特别是基层),在我国一直都是难以解决的问题,现在是将来也会是。


二、什么人能够入额?如何考核考察?每一个国家谁来当法官都是个不可轻视大问题,但是排除政治因素和能力因素后,“声望”似乎都是被考虑进去的因素(此处可能不严谨,我对此的比较法研究欠缺),毕竟很难想象一个道德败坏的人的裁判能够服众。我国之前的司法体制里,是按照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的模式培养法官,实践中当一个人在担任助理审判员阶段就被认为“不够胜任法官一职”时,通常就会被安排到非审判部门工作,而那些经历了助理审判员考验的人(助理审判员在工作中有很多限制,此前也是不能自己签发文书的)在我看来多数情况下还是取得了“声望”的,进而在多数情况下事实保障了一线的质量。现在推进员额制以后,担任法官助理特定年数后,可以参加遴选进入到员额之列,但是一个人在担任法官助理时的表现(不独立办案),很难保障他也能够胜任员额法官(彼得原理参考一下),而且几乎不可能有一种考核考试方式能够绝对准确衡量一个人的法律业务能力,更不要说为人处事和对法官比较重要的社会经验。据我观察,入额结果可能是老百姓喜闻乐见、锣鼓喧天吧。


三、律师和学者入额问题。学者入额我就不说了,我是成功学者我才不当什么法官呢,病的得多重啊?律师入额当法官?律师的二八分化要多严重有多严重,比较差的80%引进法院大概还不如从助理里选,比较优秀的20%参考学者。


四、员额和员外关系问题?员外是公务员身份的,工资不是员额发,员外的责任心基本完全靠校园培养的法治“荣誉感”,但是据我观察,如果没有进一步的晋升激励,这种荣誉感保持5年已属不易,五年之后如果收入差距不大(当然也有不在乎收入的),换到二线何乐而不为?就我所知美国是法官向议会要钱,然后自己再雇助理,相比之下孰优孰劣就不说了。至于聘用制或者合同制法官助理,如果通过法考,在法院担任几年法官助理后,我不太明白不改行做律师或法务的理由是什么;如果没通过法考,我给你给微笑吧。


五、法官和他的助理谁水平高?我国目前总体来讲立法还不完善,每年修订的出台的规定多的吓人,指望法官好好学习?现在据我观察基本是法官只负责庭审和把关(此处有微笑),其他的助理书记员负责,不意外的话都不用十年,五年后就会有“法官不如自己的助理水平高”的说法。拭目以待。哦对了,王林清你们了解一下,无论他是主动还是被动不入额。


六、假设我国的员额法官都是司法精英,一个人一年办500件案子?1000件?2000件?要知道我国人民此前并不喜讼,能闹到法院的大多都撕破了脸,未来好办案子的比例也并没有那么乐观,多配的几个助理书记员也都爱你就像爱自己,所以祝各位员额法官能够微笑面对生活吧。哦对了,终身责任制(不知道合议庭还有个啥用),祝各位员额法官能够微笑面对余生吧。


从2015年开始,我国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质量已经开始一落千丈(之势),其中原因也就不说了,至于社会效果法律效果也就呵呵吧。


结论:也许能成功?我给人民群众感受到的公平正义一个微笑吧。


补充一下:


前段时间全国对地方的员额制开始新一轮补选,看得见的地方都是阳光,看不见的地方一地鸡毛。我把看到的现象写下来,大家可以结合思考题主的问题。


先考核后考试。很多地方采取这个方式遴选员额法官检察官,看上去很公平吧?事实是分差到10分的话,基本也就不用想考试能扳回一城了。。。部分法院考核分更是拍脑袋决定的,那些数据要是能反映真是能力那才见鬼了(比如法官怠工不签案子,助理想结案也是无米下炊,结案数结案率都不好看,分自然不高)。


差额面试。压力大的法院员额紧张,压力小的法院能入的就一两个,然而每个法院员额是确定的就这么多,所以实际上是各个法院的“内部斗争”。然而文人相轻,这样的争夺事实上产生不少内耗。各个法院中研究生没能入额,三本本科入额了,也不少见。


抢时间解决部分人员问题。新的法官法已经出台了,但是各地的人案矛盾突出到发指,于是乎等到法官法生效是不可能了。。什么法治程序都是将来再说了


人员配套制度配套没动静。虽然各地改革如火如荼,各种措施也是想尽办法在上线,这些办法大体可以归为:1花钱买服务2花钱买技术。反正能花钱就花钱,毕竟人手是别想能够随便增加了。效果呢?不得不说还不错,送达委托出去了,腾房委托出去了,调证委托出去了,能让外面人干的尽量都委托出去。然而这些都还是探索,而非确定的制度,未来财政如何分担费用,人员如何管理,责任如何承担。。。都还在探索。我们也只能是有条件就试试,风险什么的交给领导决定吧。至于财政不那么宽裕的地方,反正你们案子也不多,自己加油吧(反正你也不能指望全国都是一个财政配套标准)。


最后,是的,最近的这批入额没有我,面试的机会都没我,经常打电话请教我问题的倒是入了。。所以可能我是搞审判真不行,考虑继续深造了。


@净001(检察官):准备退出员额,要累死了。


在入员额前,一直在公诉部门,大案小案办了很多,我深知刑事案件责任重大。院里组织入额报名的时候,我就很犹豫,反复分析入额的利弊,也深深感觉到终身责任制压力山大。觉得不入额,作一名检察官助理,虽然工作可能还很忙,可是心理轻松,不用那么深入的分析案情,分析证据,不用为了定罪与否彻夜难眠。我当时还自嘲的想,如果不能入额,我就生个二胎,充分享受天伦之乐(说实话,我是个把工作一直看得特别重要的人,感觉特别亏欠我家老大,都没来得及好好爱他,就迅速的长大了)。可是话又说回来,毕竟能入额的在基层院只是39%,入额也是对过去工作的肯定,当然,据说工资还会开得高。于是,我没舍得放弃报名。因工作一直还不错而且是院里比较中坚的力量,我顺利入额了。当然二胎计划也泡汤了。


可是,渐渐的,我发现我实在难于适应改革后的工作模式。以前公诉部门一直是大科室,像我们这种五六十人的基层院,一直是八九个人的配置。改革后分给公诉部门的员额是四名。这样,原来八九个人分案子变成了四个人分,办案数加了一倍。因为公安也要成绩,办案数量逐年增加,我们的数量加了就不只一倍。当然,员额是配了助理的。我的助理是个能力挺强的年轻人,我会分一些简单的案子让她帮我处理。可是她处理的案子也要署我的名,我担责。而且我也觉得助理的工作热情不高(非常理解这种心情,年轻有为独当一面却遥遥无期),所以我挺不放心的。特别是关于事实证据的把握,起诉书的制作我还得自己反复推敲。而且近年来,新型案件,涉众案件越来越多。一个案子动辄几十本乃至几百本案卷。我觉得我开始忙不过来了。


从去年起,又开始实行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程序性的工作量也多起来。我越来越忙感觉自己无法完成工作,而且更可怕的,我无法静下心来思考。我更加害怕的是,自己忙中出错,因为证据审查不够造成错案。于是我开始焦虑,然后从去年起 ,我的心脏出了问题,我刚刚四十岁(哭)。天天心慌意乱,整夜无法入睡。我害怕极了。今年又捕诉一体了,又得学习批捕工作。我觉得我已经快撑不下去了。


改革前检察院虽然工作分配并不均,但好在单位时常进新人,愿意办案子也学着办案子,几年下来就可以自主办案,既愿担责也有能力担责。可是员额制的出现,因为员额工资高所以老同志们争抢着入员额。因员额的数额有限把一些有能力有热情的年轻人卡在了员额外,而且入额还遥遥无期,渐渐失去热情。还有一些入了员额的(比如原来的老人或领导),本来就没办过案子当然还是办不了。于是活都压在了更少数人的肩上。


我已经没有更多时间去深度思考改革的意义了,只能说说自己的切身体会。以前还挺有情怀的,现在的我心力交瘁,要放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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