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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多人谴责敲锣女,谁身边没见“敲锣女”?

烟语法 烟语法明 2020-09-17


这几天,敲锣女的故事在网上热传热议,一篇篇檄文把她的批的体无完肤,仿佛不批几句,就显不出自己的知恩图报,被人会看成忘恩负义之辈。

上一次,她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无奈之下,在阳台上敲响家里一口锅,哭喊声声,被人拍成视频,引发网友及众多媒体的声援,惊动了有关部门,终于获得上门收治,进而痊愈,母女皆安。

时隔数月,其再发声“敲锣”,指责方方转了她的半截记录,为求自保,发布声明,自己只是升斗小民,不想出国,还要赡养抚养,奔波生活,请方方不要把她写进作品,不想被当做武器。原话是,“你转一半的时候就没有想过拖我下水会带来这些伤害吗?”

前后对比,引发网友声讨。为求保命阳台敲锣,尽管是哗众取宠之举,但没有多少人会指责她,毕竟,危急关头,人的本能首先是保全自己。可是,在网友和媒体的帮助之下获得救治之后,当有人质疑谩骂方方日记内容之时,为求自保避嫌,发声割袍断义,全然忘了,没有包括方方在内的众网友的声援,自己焉有气力谈什么赡养抚养?

真应了那句话,人群中喊的最大声的,往往是撤退最早的,甚至扭过头来踹两脚以表明立场。韩愈在《柳子厚墓志铭》中写道:“一旦临小利害,仅如毛发比,反眼若不相识,落陷阱,不以引手救,反挤之,又下石焉者,皆是也。”凡事以自己切身利益至上,对自己有利的,哭天抢地,对自己不利的,立马翻脸,不管当初对自己帮助有多大,甚至对因帮助自己而落难的,不仅不出手相救,反而推下井口,再落井下石。

尽管网上谴责敲锣女行径的基本是一面倒的局面,但可悲的是,现实中,将精致的利己主义奉为生存之道、处事法宝的,比比皆是。


曾经有一律师,因代理某案件存在虚假证据问题被某一审法院司法处罚了几万元。法院的处罚决定书在网上流传的到处都是,涉事的律师甚至在群里呼吁大家帮其转发。法萌君看到之后,查了相关法规,认为按照民诉法规定,法院对于虚假证据的司法处罚对象应仅限于当事人,而不应处罚诉讼代理人,也就写了一篇文章,文中引用了这份处罚决定书。文章点击量过万,涉事的律师文后留言,感激法萌君仗义执言。

过了数月,二审法院复议决定书传来,理由基本照搬了法萌君文中的观点,撤销了一审法院对律师的处罚决定。没成想,后台留言区,那名律师先礼后兵,要求法萌君删除之前的文章。理由是,文章给法院造成了不良影响,自己以后代理案件会有压力,进而开始进行威胁,称文中发布裁定书没有经其同意,侵犯了其姓名权,要去起诉法萌君,最后是污言秽语相向。

但凡这样的前恭后倨者,最常用的理由是,我们都是小民呀,只是想过平静的日子,经不起什么风浪,全然忘了风浪全是因他而起,别人都是帮他而为;自己此前的孤立无援,事情获得解决之后想的是全身而退,全然忘了别人因为帮他正在顶着狂风暴雨;甚至质疑,帮他的人是借他蹭流量,吸眼球获利,全然忘了没有那些流量和眼球,谁会关心最后颠覆性结果的,事关他个人命运、强势对方眼中的“小民小事”。


身边周遭,总是一些人喜欢不停的私下抱怨,观其表现,不过是希望通过别人的口把他所报怨之事传到管事的人那里,替自己解决问题。真到了有人公开询问他,是否真的有这些问题时,他又会直摇头,大赞领导英明,甚至骂那些反映问题的,是破坏安定祥和。有时明明是他反映的问题别人写了文,他连转发都不敢,理由是我有一家老小,这种反映问题的另类文章出现在朋友圈,会影响我的大好前程的。


私下里语言的巨人,现实里行为的矮子,暗地里背后的保密者。单位里,明明是他先抱怨的,别人言语间关于自己的有感而发,就成了他向领导反映问题的真凭实据。在某些人的眼里,别人永远都是代他发声的牺牲品,甚至可以当他表现进步的铺路石。看着那些公开发声的人被处理,他们会心里暗自庆幸,幸亏我没公开说,那人乱讲话的真傻,被人当枪使。回家告诫子女,千万别乱说话,不要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思,否则,那人就是下场。


这样的人,少吗?非也!后台不时有人添加好友,上来就是,我有冤案要爆料,你们能不能发布?法萌君答曰:只有片面之词的案情,公开转发是不负责任的,没有法律文书乱评论不是本号的风格。来人立马翻脸,你们不就是靠爆料来刷流量的吗?我是在帮你。呜呼!是不是跟敲锣女一样的逻辑?给这样的人代理案件,案件一旦反转或有了名目,多少法官或律师成了出卖或投诉的对象!

孟子曰:阉然媚于世也者,是乡愿也。孔子曰:乡愿,德之贼也。最近,出来消息,此前报道敲锣女的新闻评论员发文,后悔当初救她了。看到不平之事选择发声,听到不白之冤选择共鸣,本是良心使然,但经过一次又一次的过河拆桥,实在让人担心,发声共鸣的会不会越来越少,最后会沦为人人禁声,人人自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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