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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到底需不需要被管理?

真不骗你 新则 2022-03-30


# 新则 · 真不骗你 # 


「律师到底需不需要被管理?」是律师行业一直被频繁提起的话题。目前行业主要有两种观点:一边是律所负责人、合伙人,他们更关注管理的价值,并且认为管理是有必要的;另一边是年轻律师,他们认为律师生性自由,不需要被管理。


「真不骗你」第九期节目,我们邀请到了恒都律师事务所创始人江锋涛律师作为特邀嘉宾,从管理者的视角,与大鱼、江左和七爷一起聊聊这个话题。


* 本期节目在腾讯视频、哔哩哔哩视频、喜马拉雅已同步上线,搜索「真不骗你第九期」即可观看或收听。


01.
管理是否必要?

江锋涛:我认为需要有管理行为在里面,否则我们就成了一群乌合之众。举个简单的例子,律所年会要拍一张400人的集体照,如果不提前进行安排和规划,你会发现,不仅花费很多时间,而且律所的核心人员没有在重要的位置上。
 
大鱼:也就是说,作为一个组织,总有一些类似拍照需要大家集中做的事,这些事靠律师自发的、去中心化的方式是无法做成的,它必须依靠管理来完成。
   
江左:我们需要进一步明确,我们讨论的到底是「律师」是否需要被管理,还是「律所」是否需要管理?这其实是两个命题。如果我们将问题聚焦在律师身上,可以看到,律师作为一个完整的作业交付单位,其实可以「弱管理」,甚至「不管理」,因为律师完全可以用自己的职业身份为案件质量做担保。



七爷:事实上,从「完全无管理」「强权管理」,维度是非常大的。在哪个阶段,律师才会认为他被管理了?这要看管理者在律师身上花费的成本,以及他在被管理之后可获得的收益。你会发现,如果被管理对象是单个律师,根本就没有效率产生;只有对象是一群人的时候,考察绩效才有意义。
   
大鱼:为什么律师会说自己不需要被管理,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律师是以个人为交付单元为客户提供服务的,而公司的交付成果是在一个整体的链条中完成的,所以管理的空间也会更大一些。
                        
江左:为什么说公司是近代工业文明的原动力?从某种程度上,公司其实是对生产资料和生产工具的管理——公司通过聚集个体无法聚集的生产资料,提供个体无法提供的生产工具,以取得比传统手工作坊更高的生产效率,让绩效脱离开具体作业的个人。这在一定程度上平衡了个体能力的差异,也意味着,在公司模式下,管理作为杠杆,显著促进了绩效。


但是,律师的特殊之处在于,律师的生产资料和生产工具都掌握在个体手中,很难通过外部管理达到绩效的提升。

大鱼:之所以存在这样的现象,是因为律师行业的生产力不是特别发达。
   
江左:我们也确实看到了一批通过管理实现“弯道超车”的律所。如果是在20年前,一个不擅长做客户关系的律师可能很快就被市场淘汰了,而在今天,许多律所都在尝试拆分生产链条,让擅长业务的律师办案子,让擅长客户关系的律师做市场。这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律师职业对个体能力的要求,提升了管理对绩效的促进作用。这也在某个侧面很好地反映了,为什么律师需要被管理。
 
江锋涛:我做律所管理的十几年中,对于管理的理解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过去我认为,律所应该对律师进行强管理,强到窗帘应该拉到什么程度,矿泉水应该怎么摆。这就像手中的泥沙,抓得越严,流得越快。最近几年,我认为管理始终是需要的,但是管理的方式、方法以及它的柔韧度也很重要,所以我们的管理团队提倡 “温柔而坚定”,这个事是我一定要干的,但是方法要对,要用更柔和的方法来做事情。

 
江左:这是给棍子套了一层皮革,还是把棍子换成了更柔软的鞭子?

江锋涛:我觉得两种都不是,既不是套了皮革,也不是换成了鞭子。理学讲的是“存天理,去人欲”,这是一种高强度的管理状态,也就是大家经常讲的,管理要“反人性”;而心学讲的是“天理即人欲”,最好的管理实际上是能够洞察人性、识别人性,又能顺应人性的。所以我才说它可能既不是给棍子套了一个皮套,也不是把它换成了鞭子;而是我们在管理的时候,能够最大限度地去找到这个人的内在动力。

02.
什么样的管理才能够产生绩效?

江左:假设现在有108个律师,对他们进行什么样的管理,才能产生绩效?您能不能举几个比较成功的案例。
 
江锋涛:假设这108个律师都是合伙人,我们可以把他们看作是108家企业,每一家企业都需要独自面对市场竞争,自负盈亏,此时,律所是否有必要对它们进行管理?
 
江左:如果从企业管理的视角,这种方式其实可以叫做报表管理
 
江锋涛:假设有ABCDE五家律所,每家律所都有108个合伙人,为什么它们的市场口碑有所不同?这是由它们的管理能力和管理水平决定的。
 
第一,每个月对合伙人进行排名。你会发现,排名的律所比那些不采取任何管理手段的律所,平均质量就是高。
 
江左:这属于绩效管理。
 
江锋涛:第二,对业务方向进行管理。比如有的律所明确提出,本所不做“三者业务”(劳动者、消费者、患者)、本所不做个人业务。通过明确客户群,达到优化客户结构和提升收费标准的目的。
 
第三,规定本所接业务的最低标准。根据不同的业务领域,制定出收费标准,明确哪些业务本所绝对不能接。
 
最终你会发现,采取了比较柔和且有效的管理方式的律所,一定比那些不采取任何管理手段的律所,整体能力要强很多。
 


江左:我认为,脱离绩效谈管理手段容易陷入空谈。一个管理手段只要能被提出来就一定有其正向价值,但我们需要回答的真正问题是,该管理手段对当下律师绩效的提升有什么直接的好处?

据我观察,目前九成左右律所对律师的管理都集中在绩效管理,即从财务报表上对合伙人业绩进行管理和分拆。我也承认,这是目前看来律师行业唯一有效的管理手段,但我仍心存质疑:第一,它是不是唯一有效的手段;第二,它是否真的有效。

 

江锋涛:根据我的观察和体会,在中国绝大多数律所都是把合伙人当作企业看待。但为什么经过几年之后,有的所变得强了,有的所变得弱了?因为强所有一套相对精密的机制,而这套机制不为人所察觉,但是又实际发挥作用。这就是我说的管理在于要“弱”,不要让人感觉到很“刚”,但是又实际发挥作用。

江左:我问个具体问题,比如,合伙人能否拥有招聘助理的主导权?助理招聘是否需要遵守律所制定的统一标准、统一要求?

七爷:我认为目前让每个合伙人自主决定,是管理成本最低、管理效果最大的方式。
 
江锋涛:合伙人要招的人很可能是他的学生或者案源,人员成本也由他自己承担,那么为什么律所还要对他进行管理?因为这意味着你的律所「底部」是什么


江左:律所的人才池。

江锋涛:是的。比如律所人员招聘要求学历背景必须是知名法学院的硕士,这就有了标准,是一种刚性。比如有的律所,虽然订了标准,但这个标准叫“指引”,意思是尽量这么做,不这么做无所谓;有的所说必须这么做干,不这么做进不来,是一种后果。
 
03.

管理到底是管「人」还是管「事」?

 
大鱼:各位对于管理到底是怎么理解的?管理到底是管「人」还是管「事」?

 
江左:我觉得真正有意义的管理应该是管「事」,但目前行业所处的发展阶段,管理者并无法越过人去管事。最后你会发现,管人其实没有意义。
   
大鱼:在律师行业,管理之所以难以发挥效果,就是因为律师“一条龙”太久了。
 
江左:为什么公司需要管理?第一,公司需要组织大量生产资料;第二,公司需要解决分工过程中协同成本过高的问题;除了这两者以外,还有一个原因,管理可以提升公司内外评价。我发现,我们评价一个公司好不好是看它的资产,而评价一个律所好不好,通常是看它的人数。
 
大鱼:不是看业绩吗?
 
七爷:我们看的不是人均业绩,而是总业绩。其实还是在看人数。
 
江锋涛:但问题是,如果不依靠管理,谁都能够做到一万人的规模吗?
 
江左:目前律师行业所谓的管理,更多是一种文化品牌工作,这其实属于社会心理学范畴,不是管理学范畴。其次,律师行业在未来一定需要“强管理”,需要从单纯的绩效管理逐渐重视过程管理、人才管理。

 
七爷:但恰恰相反的是,目前律师行业最有效的管理是人力资源管理。律所其实管的还是人——管的是谁走谁留,谁能够晋升成为合伙人。
 
江左:很多律所的管理都有个误区——打着管「事」的旗号管「人」,最后让被管理的人觉得很不舒服。大家又都知道,律所想管的其实是「事」,只是没办法绕过「人」。
 
04.
最好的管理方式是什么?

江左:律所对律师最有效的赋能就是案源,我同意大鱼之前写过的一篇文章《统一不了案源,不会有真正的一体化》。当律所掌握案源,利益最大化的方式自然是发展授薪律师。
 
江锋涛:不一定。既然案源是律所的,交给授薪律师做就好了,为什么还要给提成律师呢?因为同样的业务机会,律师的交付能力是有差距的。同样一个案源,提成律师能谈回来50万,授薪律师就只能谈回来30万。
 
江左:也可能是因为律所投入不了这个成本,或者投入了同样成本,得不到相应的交付。
 
江锋涛:我再举一个例子。前不久,我们合伙人对建工业务产生了分歧,有合伙人提出,既然建工业务收费高、空间大,为什么不直接留在总所,用我们自己的工薪律师,而要放到青岛分所?你们认为,产生这种分歧的理由是什么?
 
江左:假设一个案件律师费是5000万元,案源费用是30%,也就是说,如果将案子分配给分所,总所可直接获得1500万元案源收益。那么,假如该标的由总所自己消化,成本能控制在3000万元,总所最终收益2000万元,总所会选择把案子留在自己手上;假如这个案子,总所经过计算,扣除成本后收益不到1500万元,就不如把案子交给分所来做。江主任在判断时,是否也是这样的判断逻辑?

 

江锋涛:是的。
 
江左:我认为这个判断跳过了两个前提:第一,如果这个市场是长期的、新兴的蓝海市场,总所是否应当培养一支能够独立交付该业务的团队,即使这次少赚了500万元。第二,如果这个业务机会是长期的,要不要考虑把分所变成总所的直营部门?
 
大鱼:我感觉你在试图解释——长期来看,直营才是最好的管理方式。
 
江锋涛:我不认为直营和自营是最好的方式,我认为,恰恰是分立能让大家维持平衡。

大鱼:目前律师行业的核心管理并没有发挥作用,唯一的原因就是律师人数太少,竞争还不够充分。这就好像你现在想在北京开个咖啡馆是没戏了,但是你回我们老家温州还是可以的,因为竞争的压力不一样。


 
江左:我的观点可能比大鱼的偏激,我认为一种因供需不平等而导致的明显偏离了合理尺度的发展模式,市场会在供需逐渐校准后,通过类似代偿的惩罚机制,去“惩罚”那些原来享受过红利的供应商。

 

在之后的竞争中,律师/团队之间业务能力的差异会变成显性竞争优势,而且越来越可量化、可比较,在这样的背景下,管理有其存在的客观必要性天然合理性


江锋涛:做比较紧密的公司化律师事务所的时候,不管理不行,要采取比较强的管理方式,授薪也意味着一定的管理权力;但反过来说,当管理平台化律所的时候,其实你的管理就变得最小,因为律师觉得是自带干粮来给律所增加创收的,是来给律所品牌增光添彩的。


大鱼:我的观点一直很明确,长期来看律师是需要被管理的,这是一个自然而然的结果。当行业竞争足够充分的时候,我们需要依靠管理整合更多的资源,最终提高绩效。之所以很多律师不想要被管理,是因为整个行业还处于一个相对宽松的状态。
  
七爷:我想代表所有律师说一句话:我们所有人都期待着律所能够来「管理」我,来「赋能」我,但请不要「PUA」我。

 
江锋涛:我的结论比较明确,律师需要被管理,但是让管理产生价值,才是管理者的艺术。最好的管理应该是让大家感觉到你真的在无为而治、休养生息,你真的在赋能律师、尊重人才,这就是一个非常棒的管理了。

- End -

「真不骗你」是新则全新推出的视频谈话节目,由大鱼主持,华宇元典CEO邹劭坤(江左)、安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郑玮(七爷)为常驻嘉宾,分别站在行业观察者、职业经理人、专业律师的角度,针对热点事件、行业现象、职业发展进行讨论,分享自己的观点与思考。

本文为第九期内容,如果你对这种内容形式有兴趣,或者对讨论话题有建议,欢迎在评论区留言。

 点击标题,查看「真不骗你」往期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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